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人社业务领域涉黑涉恶行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一)以暴力威胁、恐吓排挤等手段,垄断当地零散务工及企业用工招聘渠道的行为;
(二)利用招聘网站、短视频平台、本地社群、线上零工市场发布虚假信息物色目标,虚构招聘违约事实恶意索赔的行为;
(三)以高薪岗位、内部保荐等虚假噱头宣传招工,虚构岗位信息、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上当受骗,非法骗取中介费的行为;
(四)恶意举报、排挤同行操控劳务定价的行为;
(五)通过网络编造行业黑幕并恶意炒作,以删帖息事为由敲诈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行为。
(六)利用网络平台物色目标,采用多次入职、借病脱岗恶意怠工、隐瞒履历入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恶意制造用工瑕疵、人为激化劳资矛盾,发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索要双倍工资、病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入职目标是 “索赔牟利” 而非劳动就业的行为。
(七)纠集人员到多个建筑工地应聘做工,拒绝做工、怠工,诱导用工方辞退,然后通过围堵工地、阻挠施工、扬言跳楼等 “软暴力” 方式,迫使施工方支付 “误工费”“交通费” 等费用的劳务碰瓷行为;
(八)无真实劳动关系人员冒充农民工编造欠薪事实、集体施压索要钱款的行为;
(九)企业及用工主体恶意欠薪、欠薪逃匿,依托黑恶势力打压维权劳动者的行为;
(十)职业讨薪团伙通过网络等渠道物色欠薪纠纷项目、主动承接 “讨薪业务”、组织闲散人员批量作案的行为。
(十一)不法团伙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代办社保、挂靠参保、工伤理赔等广告物色目标、发展客户,通过欺诈隐瞒、伪造劳动关系、伪造申报材料、虚假参保等非法手段,骗取、套取、冒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保基金的行为;
(十二)违规诉求被驳回后纠集人员围堵经办场所、霸占办事窗口,以纠缠辱骂、尾随跟踪、言语恐吓等方式滋扰经办人员的行为;
(十三)恶意剪辑办事视频、编造经办不公不实言论网络发酵,以舆情压力要挟放宽审核标准、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82-8399123/0482-8398148
2.地址: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政府大楼西辅楼246室四、举报说明
(一)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捏造证据等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捏造事实或将普通欠薪线索进行恶意举报者,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人身财产安全。
(三)举报线索尽量说明被举报人员姓名、住址或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并尽量附音视频、合同、工资凭证、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我们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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