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治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争实现全旗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重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突出关键部位、重要环节深查实查,紧盯问题查处和整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精准度、权威性和震慑力,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科右前旗应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矿山中队现有在岗人员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6人,实际行政执法人员6人。
(一)总法定工作日(1488天)
2026年国家法定工作日共计248天。
2026年总法定工作日1488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4天×执法人员数量6人)。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655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共655天(执法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预计为393天
2、一般检查工作日:预计为26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833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833天。主要包括:编制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计划,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事项,参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处理上级交办的公文,完成上级部门安排布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综合监管等执法工作任务。
(四)非执法工作日(833天)
非执法工作日共833天。主要包括:学习、培训、会议和考核,文明创建、党团活动、机关值班、法定年休假等。
四、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检查方式和检查目的不同,确定监督检查工作日655天,其中重点检查工作393天,一般检查工作日262天,按以下安排开展年度执法检查。
(一)重点检查安排(393天)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中重点检查单位范围计划重点检查企业25家,将非煤矿山企业全部纳入,主要检查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实施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培训、演练情况;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治理自查自改情况;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督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点,1-2月重点开展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3-4月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等企业复工复产执法检查;5-12月重点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工作贯穿全年。对25家矿山重点企业进行直接执法,每次4人,4天(含复查),共393天。
(二)一般检查安排(262天)
1、“双随机”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进行抽查,计划三年完成一般企业全覆盖检查,本年度33.3%的抽查比例,确定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一般检查企业37家,对其执行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进行抽查。
2、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按照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制定的《科右前旗安全生产领域2026年度部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计划与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
3.开展专项执法指导。继续开展对我旗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指导。
五、执法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跟踪整改落实。执法人员要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在规定时间要及时复查,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罚了之”,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三)规范文书归档。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等文书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还应当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处罚落实情况等执法文书一并归档。
六、调整报批程序
经旗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相关股室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请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备查。重点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幅度超过计划10%,或者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作出变更的,监督检查单位的数量减少幅度超过计划20%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施行。
附件:
-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6年度重点检查企业
-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名单
-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1: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重点检查企业
一、非煤矿山企业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法人 |
联系方式 |
| 1 |
科右前旗归流河新永固页岩砖厂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孙立强 |
13704798266 |
| 2 |
科右前旗广瑞新峰源页岩砖厂 |
科右前旗水库村西侧 |
关云辉 |
18648203888 |
| 3 |
内蒙古山鹰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施向东 |
13204825777 |
| 4 |
科右前旗大石寨都沁套海砖瓦厂 |
大石寨镇套海村 |
白久江 |
15248293066 |
| 5 |
内蒙古石丰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
归流河大桥西北侧 |
孙广良 |
13948933689 |
| 6 |
兴安盟瑞宏矿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兴牧村 |
姜河 |
15546152677 |
| 7 |
兴安盟中鸿矿业有限公司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许曙翔 |
13171392025 |
| 8 |
科右前旗宏都采石有限公司 |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天骄北路2号靠近东北亚义乌小商品市场 |
谢晓波 |
15248568555 |
| 9 |
科右前旗德顺石业有限公司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于起龙 |
13843833337 |
| 10 |
科右前旗额尔格图合信采石场 |
科尔沁右翼前旗 |
李安娜 |
18804800318 |
| 11 |
科右前旗归流河永大石材厂 |
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山 |
王兆光 |
13051919999 |
| 12 |
科右前旗弘鑫磊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科尔沁右翼前旗居力很镇 |
韩春亮 |
13948241588 |
| 13 |
兴安盟红丰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
居力很镇红峰村大黑山5号 |
宋志红 |
17704829333 |
| 14 |
科右前旗归流河耀兴机制页岩砖厂 |
科右前旗归流河镇新建嘎查 |
李强 |
13847988953 |
| 15 |
科尔沁右翼前旗巴拉格歹采石场 |
巴日嘎斯台乡民生村 |
林树海 |
18843670000 |
| 16 |
科右前旗津新碎石厂 |
科尔沁镇远新村下孟东北山与平安交界处荒坡 |
张庆超 |
13224818866 |
| 17 |
科右前旗乌兰毛都扎萨木拉碎石厂 |
乌兰毛都勿布林嘎查302国道114公里处 |
布仁赛汉 |
15104849555 |
| 18 |
科右前旗兴通采石厂 |
居力很镇巨心村南屯 |
富凯 |
18704893555 |
| 19 |
兴安盟嘉力伟业高新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工业园区都林街26号 |
张大伟 |
13947285801 |
| 20 |
兴安盟阿如汗砂石有限公司 |
归流河镇 |
阿如汗 |
18548301396 |
| 21 |
科右前旗蚨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额尔格图镇兴牧村 |
李志 |
18148205550 |
| 22 |
兴安盟腾运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
额尔格图白音塔拉 |
于国生 |
13804790450 |
| 23 |
科右前旗大石寨磊鑫采石场 |
大石寨镇新福村 |
靳丽华 |
13327020333 |
| 24 |
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
满族屯乡巴根黑格其尔矿区 |
周思伟 |
18304695088 |
| 25 |
科右前旗蒙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科右前旗归流河镇乌兰尔格嘎查 |
18940189548 |
|
| 备注 |
2025年执法计划将非煤矿山企业全部纳入到重点检查企业范围 |
|||
附件2: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行政执法证号 |
证件有效期 |
职务 |
| 1 |
郑智元 |
05040424047 |
2028.12.31 |
执法队员 |
| 2 |
刘 振 |
05040424058 |
2028.12.31 |
执法队员 |
| 3 |
李 月 |
05040424068 |
2028.12.31 |
执法队员 |
| 4 |
李雪舰 |
05040424064 |
2031.12.31 |
执法队员 |
| 5 |
邰光财 |
05040424069 |
2031.12.31 |
执法队员 |
| 6 |
肖晨鹏 |
05040424066 |
2031.12.31 |
执法队员 |
附件3: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
3、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及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完整等情况;
20、对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活动的行为及结果实施执法检查。
21、对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整改等情形实施执法检查。
22、依法应当执法的其他情况。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
2026年度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天
目前,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矿山监管人员为2人,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0天。因此,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2=50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50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26天,一般检查工作日24天。
1、矿山监管240个工作日(2名监管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21家,每次参加检查人员2人,每家企业检查3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21家×2人×3天/家=126个工作日。
一般检查企业4家,每次参加检查人员2人,每家企业检查3天(含复查),检查工作日为:4家×2人×3天/家=24个工作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260天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预计需用11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90天
1.机关值班: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需用1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需用15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需用15个工作日。
以上其他执法和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三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具体执行中会有所出入。
四、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
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1家。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至少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五、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6年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
2026年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一、非煤矿山(25家)
(一)重点矿山企业(21家)
1、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
2、科右前旗蚨生矿业有限公司太平屯硅石矿
3、兴安盟瑞宏矿业
4、内蒙古石丰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5、科右前旗居力很宏鑫磊采石厂
6、科右前旗宏都采石有限公司
7、兴安盟中鸿矿业有限公司
8、科右前旗归流河永大石材厂
9、兴安盟红丰采石有现公司
10、内蒙古山鹰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11、科右前旗额尔格图合信采石场
12、兴安盟腾运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13、科尔沁右翼前旗巴拉各歹采石场
14、科右前旗德顺采石场
15、科右前旗兴通采石厂
16、兴安盟阿如汗砂石有限公司
17、兴安盟嘉力伟业高新石英材料有限公司
18、科右前旗津新碎石厂
19、科右前旗乌兰毛都扎萨木拉碎石厂
20、科右前旗蒙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1、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巴根黑格其尔铅锌矿选矿厂尾矿库
(二)一般矿山企业(4家)
1、科右前旗归流河新永固页岩砖厂
2、科右前旗归流河耀兴机制页岩砖厂
3、科右前旗大石寨都沁套海砖瓦厂
4、科右前旗广瑞新峰源页岩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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