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教育局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学校、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及科右前旗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系列部署要求,全面压紧压实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依据盟教育局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科右前旗教育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吕双勇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静媛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海鹏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天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万超: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三级单位负责人、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各民办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股负责人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各股室、三级单位、各学校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及旗委、旗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
2.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应急体系建设、经费保障等)。
3.统筹推进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导评估,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协调相关部门(消防、应急、公安等)开展联合执法、应急处置。
5.负责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汇总、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2.统筹协调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隐患台账,跟踪督促隐患整改。
3.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汇总各学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相关情况。
4.负责全旗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具体实施,汇总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三、工作机制
1.定期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组长主持,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遇重大火灾隐患、重大消防事件或重要节点(如节假日、开学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应对措施。
2.协同联动机制。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组长牵头,加强与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督导检查机制。由副组长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学校(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排查隐患,跟踪问效。
4.信息报送机制。各学校(单位)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工作动态、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大消防隐患、火灾事故须在1小时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防范化解校园消防安全风险。
3.强化督导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科右前旗教育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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