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学技术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管理办法》(内科成字〔2022〕2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4〕25号)等文件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优秀,1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合格,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被撤销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评价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接受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资金时主动承担一定的全区性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职能;评价不合格的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必须加强整改,在2025年继续参加绩效评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各盟市科学技术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监管、指导和支持;对被撤销资格的2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今后不再纳入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统计调查对象。
附件:2024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