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乐购兴安·助商惠民"促消费行动,释放智能家居绿色消费潜力,按照自治区智能家居购新补贴工作相关要求,现面向全盟公开征集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下周四)17:00截止。各申报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在此时限前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属地旗县市商务部门完成初审,逾期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二、补贴产品品类
补贴产品须达到一级能效、一级水效标准,品类包括:智能扫地机、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含集成灶)、智能洗碗机、消毒柜、智能净水饮水机、智能马桶及智能马桶盖。参与补贴产品全部实行产品备案管理,未经备案产品不得参与补贴销售。
三、参与主体条件
(一)在兴安盟辖区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可申报,从事上述智能家居产品线上或线下销售。
(二)货源稳定,具备完整销售、上门安装、售后维修一体化服务能力。
(三)财务制度健全,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进销存、销售、补贴台账完整可追溯,能够配合做好防范骗补套补相关工作。
(四)可对接自治区补贴核验平台,完成资格核验、核销、结算全流程操作,门店配备必要设备及专职经办人员。
(五)严格执行价格管控,参与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近6个月同期同类产品市场均价,严禁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额外服务费、报备费。
(六)自愿接受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核查,旗县市商务部门可开展实地现场核查。
(七)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无严重失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八)主动配合做好政策宣传,线上线下开展政策解读,准确告知消费者补贴规则。
(九)严格遵守补贴管理相关规定,如发生刷单、虚假交易、套取补贴等行为,自愿接受追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2024-2025年以旧换新工作中存在违规问题或近2年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纸质版一式2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同步报送全套电子版)
1.《兴安盟2026年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报名表》(附件1)
2.《兴安盟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附件2,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3.《兴安盟智能家居补贴产品备案表》(附件3,填报全部拟参与补贴产品型号、近6个月市场均价、能效水效参数)
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对公账户开户资料复印件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材料
7.品牌销售授权文件、2025年度相关品类纳税材料、2026年上半年进销存台账、库存及销售凭证佐证材料
8.实体门店现场照片;线上经营主体提供店铺后台、仓储实景截图
五、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经营主体向注册地所属旗县市商务部门提交全套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
2.旗县市初审:各旗县市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逐项审核,开展经营场所实地核查,初审合格后形成企业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送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运行科)。
3.盟级复核及公示:盟商务口岸局对上报企业开展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官方平台公示入选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贴白名单开展业务,备案产品同步对外公布。
六、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兴安盟商务口岸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运行科)
办公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719室
咨询电话:0482-5586730
附件:1.兴安盟2026年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报名表
2.兴安盟智能家居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
3.2026年智能家居购新补贴参与活动产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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