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来源: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12 09:0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居力很镇红旗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科尔沁右翼前旗实施开发区规划202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居力很镇红旗村总面积0.3563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地块一位于居力很镇红旗村。  

二、土地现状、面积

拟征收居力很镇红旗村集体所有土地0.3563公顷(耕地0.3480公顷、农村道路0.0083公顷)。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五项规定,因建设工业用地项目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3〕92,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其中5.22亩耕地补偿标准为2.6874万元/亩,0.1245亩农村道路补偿标准为1.021212万元/亩。

征地范围内无青苗、无地上附着物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不涉及征收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五、安置方式

征收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0人(其中劳动力4人)拟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方式安置。

六、社会保障

经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 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期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9月11日

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具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被征地嘎查和有关农牧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旗自然资源局或征地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听证。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安盟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