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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工作警示

来源:科右前旗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6-07-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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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禁关键岗位缺岗脱岗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持证在岗制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严禁违规用火用电

  厨房区域应当定期清洗油烟管道,保持设施完好;严禁擅自敷设电气线路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客房区域严禁卧床吸烟,严禁乱扔未熄灭烟头,防止引燃可燃物。

  三、严禁堵塞封闭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关闭状态,严禁将其固定在开启位置。

  四、严禁擅自停用损坏消防设施

  严禁擅自关闭、屏蔽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功能,严禁拆除、遮挡消火栓、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及器材。客房内必须张贴疏散逃生示意图,并确保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五、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客房、大堂及后厨等非专用储存区域,严禁超量或违规储存酒精、液化石油气钢瓶、易燃易爆类杀虫剂等危险化学品。确需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柴油等危险物品的,应当设置专用储存间,实行独立存放,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确保与火源、热源保持安全距离。

  六、严禁员工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发现员工不具备场所火灾危险性认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器材操作能力或疏散引导能力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离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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