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禁限用农药非法经营使用集中整治行动公告

来源: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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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禁限用农药非法经营、使用及非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决定自2026年5月11日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经营使用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非法经营行为

  违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超范围销售限制使用农药;通过互联网无证经营、销售未备案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离开核准的营业场所流动销售农药;销售假劣农药等。

  2.非法添加行为

  在农药产品中擅自添加禁用农药成分(如百草枯等)、其他农药有效成分,或添加具有防治病虫草害功能的非农药物质。

  3.违规使用行为

  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在蔬菜、瓜果、菌类、中草药材等特定作物上,使用限制使用农药;不按农药标签标注的范围、剂量和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二、禁限用农药管理要求

  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目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共60种(包括六六六、滴滴涕、甲胺磷、百草枯等),限制使用的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并有严格的禁用范围。

  特别提醒:

  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4种农药的过渡期截至2026年5月31日。过渡期后,将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自2026年6月1日起,任何经营、使用上述4种农药的行为,均属违法。

  (禁限用农药具体名录附后)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对非法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等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农药;

  处以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添加行为,相关线索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集中整治期间,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无证卖药、销售无证农药、超范围经营等隐蔽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举报电话:0482—8600110

  各农药经营门店、农产品生产者务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对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特此公告。

   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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