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指南》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关于做好进一步优化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兴环办发〔2020〕243号)规定的管理权限,现拟受理审批《兴安盟四纪水业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四纪水业矿泉水项目
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其他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000m2的三层结构厂房。内设4000m2的生产车间,200m2的检验室,700m2的研发中心,800m2的包材库。建设两条生产线,24000/h的瓶装水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为500ml瓶装饮用水;1500/h的桶装水生产线一条,主要产品为15L桶装水。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建设单位:兴安盟四纪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右前旗工业园区大石寨街2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兴安盟霁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82-8615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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