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全旗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关于保供稳价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监管实际,制定2026年度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稳物价、保民生、护公平、优环境主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并重、执法查处与行政指导并举,强化价格监测、巡查检查、执法办案、协同共治,全力保障成品油市场价格规范有序。
(二)工作目标
辖区成品油经营单位明码标价执行率100%、价格政策知晓率100%;
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全覆盖监管,价格违法举报办结率100%;
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健全“监测—巡查—抽查—处置—回访”闭环机制,提升价格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二、监管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监管范围
全旗范围内取得合法资质的加油站、加油点等成品油经营主体,覆盖城区、国省干道、乡镇及农牧区重点站点。
(二)重点检查内容
明码标价规范:是否在加油机、醒目位置规范公示油品标号、零售价格、计价单位、投诉电话;标价是否真实准确、价目齐全、字迹清晰、货签对位、变动及时更新;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不标价、漏标价。
价格执行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政策,不得擅自提高零售价格、提前调价、推迟调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收取未予标明费用。
禁止价格违法: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价倾销。
促销行为规范:优惠折扣、会员活动、充值赠礼等须明确标示适用条件、期限、范围,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误导消费。
计量与价格联动:配合加油机强制检定,严查计量作弊与价格违规交织行为,保障计量公平与价格透明。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常态化价格监测与巡查
建立全旗成品油经营单位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底数清晰。日常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油价调整窗口期、节假日、春耕秋收、旅游旺季等关键节点加密巡查,实时掌握价格变动、库存及供应情况,及时预警处置异常波动。
(二)分阶段专项整治行动
春季规范行动(3—5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春耕备耕,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明码标价不规范、虚假优惠、价外加价,同步开展政策宣讲与提醒告诫。
暑期攻坚行动(6—8月):聚焦旅游沿线、国省干道、城区核心区站点,严查出行高峰价格乱象,强化联合执法,确保旺季市场平稳。
秋冬巩固行动(9—11月):围绕秋收、国庆、年末出行,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严肃查处顶风违法,巩固整治成效。
年终收官行动(12月):全面梳理案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谋划下一年度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将成品油价格检查纳入年度部门内及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与频次,联合商务、应急、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抽查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策宣传与行政指导
通过上门宣讲、发放告知书、微信群推送等方式,普及价格法律法规,压实经营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轻微违法、初次违规优先采取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整改,实现“监管+服务”并重。
(五)投诉举报快速处置
畅通12315、12345热线,建立接诉即办、快速核查、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机制,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六)执法办案与曝光震慑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从严从快查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成品油价格监管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清单,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队所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防范廉政风险,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加强协同联动
健全与发改、商务、公安、应急、税务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送,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四)做好信息报送
及时上报工作动态、数据统计、典型案例与阶段总结,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五)强化总结提升
定期分析监管短板与突出问题,提炼有效做法,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成品油价格监管能力与水平。
(检查标准: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明码标价规范,收费项目公示完整,无乱收费或价格违法行为。)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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