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案》出台背景
2016年,科右前旗在14个苏木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信息登记为人工操作,不可避免地存在漏登、错印等情况,通常权利人能自行发现错误并主动申请更正,《科右前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更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的“依申请更正登记”流程便是对传统更正流程的优化和完善,使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程序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而在近年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几起特殊事例,权利人在确权工作开展时由于死亡、不在本地等原因未能根据1997年二轮承包合同对确权地块进行指认与核对,加上嘎查村集体审核不严谨,将本属于自己户下的承包地确权至其他人的证书上,通常难以通过协商调解及仲裁方式维权成功,而法院通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为由不能作出明确判决,亟待人民政府解决此类矛盾,对此《方案》中的“依职权更正登记”便是针对此类情况首次出台的规定流程。
- 《方案》核心内容解读
- 依申请更正登记流程
此流程分为申请提交、受理审查、审核确认、登薄更正、送达归档五个步骤,流程进行主体为申请人和旗农科局,申请人通常为承包方户主、家庭成员及利害关系人,申请人需要提供《方案》规定的一系列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原承包经营权证书、证实登记错误材料,利害关系人还需提供与该承包地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用于证实身份的真实性、正当性以及更正信息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材料提交后,旗农科局作为业务办理主体,进行受理审查、审核确认、登簿更正、送达归档等工作,最终通知申请人领取更正后的新证并销毁错误证书。
- 依职权更正登记流程
此流程弥补了地块名属错误情况下权利人维权困难的制度空白,流程进行主体为前旗农科局,按照《方案》要求,旗农科局发现错误后(通常为权利人提交更正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旗农科局审核材料并多方核验后确定地块登记错误的事实),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更正通知书》,告知错误事项及要求,限期30个工作日内申请更正登记;若当事人逾期未申请,需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及不动产所在地嘎查村进行为期15个工作日的公告,明确错误内容、更正依据及异议反馈方式。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旗农科局提请旗政府审批后,直接在不动产登记簿及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正错误,同步制作新证并通知当事人领取,无法联系当事人的,新证由旗农科局代为保管并做好登记,原证由登记机构按规定公告作废,然后为权利人办理新证。
- 旧证登记作废流程
新证颁发后,错误证书理应由旗农科局收回并销毁,对于不按要求交回证书的(从签署《证书领取确认书》起30日内),《方案》通过催告交回、公告作废、登记作废三个步骤履行催告义务,废除错误证书的法律效力,同时赋予新证的法律效力,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错误证书进行损害他人利益、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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