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旗1家食品经营企业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科尔沁右翼前旗大龙粉皮加工店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东北大拉皮;抽样日期:2025-08-23;抽数:8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龙粉皮加工店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东北大拉皮)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给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货值金额较低,且初次违法,截止案件调查终结当日,我局未收到关于当事人造成危害后果方面的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当事人符合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5.5元;
2、罚款20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科尔沁右翼前旗大龙粉皮加工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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