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给予支持。为充分发挥补助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保障粮食等重要农畜产品安全供给,根据科右前旗农牧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公益性职能,集成配套先进技术模式,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5年任务安排在全旗范围内实施,实施时间为2025年4月-2026年4月。项目总资金2586.16万元,其中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应用资金243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156.16万元。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
支持与科研院校或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搭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平台,设置区域工作站点,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等联合开展服务。
(二)支持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
聚焦单产提升、生物育种、减肥减药、智慧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遴选发布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并制定农技推广计划,依托示范展示场所和主体落实推广应用任务,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要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国家和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作用。将遴选、发布、推广不少于3项符合本地区优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并广泛应用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
建设长期稳定的现代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5个(专门开展生物育种产业化的基地除外),基地主要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以及本区域内的农牧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并广泛邀请种养殖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小农户参与参观学习,且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
继续打造1个标杆现代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补助。全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得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个,同时需制定工作方案,清晰明确集成示范的品种、技术及实施措施。此外,继续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基地建设,协助科技特派团开展工作。
(四)强化农技推广服务
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名基层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一个行政村,联系若干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直播、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支持农技人员联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支持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全年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3个,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五)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
开展农技推广轮训工作,制定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多地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培训质量。对1/3以上的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六)加强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招募11名特聘农技员。特聘农技员应由旗县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并报上级农牧主管部门备案、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招募全程要公开透明。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
充分发挥“蒙农创”科技110服务网络作用,大力宣传“96326”农牧科技服务热线,实现电话咨询、微信互动、远程诊断、线上答疑、视频宣讲、信息推送、科技培训、实地指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靠性。“蒙农创”科技110技术服务人员要跟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等进行融合,引入社会力量提供服务,“蒙农创”科技110服务满意度90%以上。应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建立官方账号,开展直播宣传,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农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继续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和更新,完成工作开展情况日志填报以及用户反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服务指导。
(八)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针对转基因玉米,在典型生态区建立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抗虫耐除草剂品种与密植、水肥一体化、施用生物菌剂等高产栽培技术结合,加强技术观摩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针对转基因大豆,在推广种植区全覆盖建立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耐除草剂品种与种子包衣、精量播种等技术结合,强化技术观摩培训,提高农户认可度。
- 补助内容
(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
主要包括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和实施“特聘计划”补助, 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训机构、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和培训,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计划资金13万元,其中: 一是聘请特聘农技员劳务费5万元;二是材料用品3万元;三是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专家技术指导5万元。
2、科技展示条件能力补助
计划资金129万元,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标杆基地基地建设补助100万元;二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4万元;三是打造科技试验示范基地5个,每个基地5万元,共计25万元。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
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或出区研修、高端人才脱产学习、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教师、食宿、交通、学费等培训有关费用,计划资金14.16万元。
(二)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应用
在全旗合法耕地内建设转基因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转基因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完成后开展验收工作。(详见附件1)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紧紧围绕2025年补助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实行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的领导机制,成立以旗政府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农牧和科技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资金落实、项目实施进度的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农牧和科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等。
(二)强化绩效考评
旗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专项绩效考核办法,以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成效等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等作为主要考核标准,认真开展绩效评价。严格根据检查考核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责任心不强、绩效不明显的农技指导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并及时增补。在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设立公开电话0482-8393203,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规范资金管理
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要严格落实绩.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与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要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
(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等工作;项目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与服务、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等,并做好示范主体筛选、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推广、测产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涉及项目部门要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努力配合,协同推进任务落实,实现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统一部署和一体化实施。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旗政府旗长为第一行政责任人,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为第二行政责任人和第一项目实施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协调,整合行政、技术、项目资源,组织宣传发动,加强监督检查等。
(五)加强总结宣传
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科普专栏、宣传车、向科技示范主体印发公开信等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吸引农牧民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示范主体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广大农牧民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的自觉性。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工作影响和成效,为体系改革与建设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健全档案管理
专人负责农技推广工作的动态信息报送和项目涉及到的音影像和文字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农技指导员和科技示范主体信息化档案,实现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电子化。
附件:
1.科右前旗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补助方案
3.标杆现代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资金使用计划
4. 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线下指标体系
附件1
科右前旗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海涛 旗委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张旭东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提名人选
成 员:张玉文 旗政协副主席候选人、财政局长
丁祥彬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良 泰 旗审计局局长
徐红茹 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杨金平 科尔沁镇镇长
梁立国 巴日嘎斯台乡乡长
李相亮 俄体镇镇长
王天辉 居力很镇镇长
李红艳 额尔格图镇镇长
朱世英 察尔森镇镇长
隋玉波 归流河镇镇长
郝晓峰 大石寨镇镇长
柳百刚 阿力得尔苏木达
周志浩 德伯斯镇镇长
高 鹏 索伦镇镇长
苏日嘎拉图 绿水种畜繁育中心主任
吴长海 满族屯满族乡乡长
特木勒图 桃合木苏木苏木达
乌力吉德力格尔 乌兰毛都苏木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红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相关工作。
附件2
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基地补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关于生物育种产业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尊重科学、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原则,加快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进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依托全旗生物育种种植分布现状,建设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 建设示范基地
在全旗合法耕地内建设生物育种玉米示范基地和生物育种大豆示范基地,每个生物育种玉米产业化示范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0亩为一个基地建设单位;每个生物育种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为一个基地建设单位;玉米大豆都为生物育种作物的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到100亩为一个基地建设单位。相邻种植散户种植面积可联户申报,但单一地块生物育种玉米种植面积不得小于200亩,单一地块生物育种大豆种植面积、单一地块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不得小于20亩,俄体镇为生物育种大豆整乡制推进乡镇,生物育种大豆不限制种植面积。
(二)验证技术效果
通过示范种植,充分验证生物育种玉米大豆的抗虫耐除草剂性状、增产增效和生态效果,为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三)提升认知水平
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生物育种技术的认知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积累推广经验
积累适合本地的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推广模式、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和监管措施经验,为常规化种植奠定基础。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补助对象
在全旗合法耕地内建设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
- 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完成后开展验收工作。
- 补助标准
- 玉米示范基地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生物育种玉米产业化示范基地给予每亩2元的补助资金,基地面积必须达到1000亩以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助。
- 大豆示范基地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生物育种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给予每亩120元的补助资金,基地面积必须达到100亩以上,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助。
- 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100亩以上为申报单位,按照每种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给予相应的补助。
- 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购买生物育种种子、草甘膦、肥料等生产资料的物化补助。
三、示范基地遴选条件
(一)主体资格
申报主体为科右前旗行政区域内的种植生物育种玉米1000亩以上、生物育种大豆100亩以上、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
- 技术能力
申报主体具备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按照技术方案进行科学种植和管理,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能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技术推广、培训和观摩活动,带动周边农户采用先进种植技术。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 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买生物育种种子发票、玉米双抗品种及大豆要有购买草甘膦发票、购买肥料发票、流转合同和自有土地手续、种植地块图斑等方面佐证材料,购买生产资料等费用原则上应高于每亩补助标准),经嘎查村统一上报到所在苏木乡镇农业部门审核同意后,一并上报到旗农牧和科技局。
(二)组织核查
各苏木乡镇农业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主体种植生物育种作物的真实性和面积进行实地核查。
- 评审公示
各苏木乡镇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和申报材料,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的示范基地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审批确定
公示无异议后,各苏木乡镇将拟补助名单上报旗农牧和科技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对各苏木乡镇上报的主体进行抽查,对种植生物育种玉米3000亩以上、种植生物育种大豆500亩以上及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500亩以上的单个地块逐一进行核查,对种植生物育种玉米3000亩以上、种植生物育种大豆500亩以上及生物育种转基因带状复合种植500亩以上的主体随机抽查地块2个,对种植生物育种玉米3000亩以下,生物育种大豆500亩以下及生物育种带状复合500以下的主体随机抽查,最终核查、抽查项目主体比例不低于3%。经核查、抽查无异议后,确定为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主体,并履行补助发放手续,补助以财政一卡通的方式进行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宣传、资金拨付等工作(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1)。成立项目实施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各苏木、乡镇(中心)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乡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核查、公示等工作。
- 强化技术支撑
组建专家技术指导团队(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2),为示范基地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基地建设主体的种植管理水平。
- 严格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应用到生物育种玉米大豆的基地建设上,严禁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 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生物育种技术的科学知识和产业化的重要意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生物育种技术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逐步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进程。
六、其他要求
各苏木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应报尽报,不落一户”原则,坚决按照方案要求执行,抓紧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经实地核查和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表格(附件1.3、1.4、1.5)务必在8月20日前上报到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305室,联系人:郭秀丽,电话:18162015335。
附件1:
1.1.科右前旗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2.科右前旗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1.3.科右前旗生物育种玉米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明细表
1.4.科右前旗生物育种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明细表
1.5.科右前旗生物育种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申报明细表
附件1.1
科右前旗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祥彬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徐红茹 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杨金平 科尔沁镇镇长
梁立国 巴日嘎斯台乡乡长
李相亮 俄体镇镇长
王天辉 居力很镇镇长
李红艳 额尔格图镇镇长
朱世英 察尔森镇镇长
隋玉波 归流河镇镇长
郝晓峰 大石寨镇镇长
柳百刚 阿力得尔苏木达
周志浩 德伯斯镇镇长
高 鹏 索伦镇镇长
刘红刚 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
聂立强 旗农牧和科技局生产股股长
李鑫杰 发展中心财务股股长
附件1.2
科右前旗生物育种玉米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红茹 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红刚 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郭敬春 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股股长
柳宝林 发展中心土壤与肥料节水股股长
黄树欣 发展中心生态中心生态与资源保护股股长
郑洪波 发展中心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股股长
王庆宇 发展中心农业科研股股长
王汉朋 发展中心植保植检股副股长
郭秀丽 发展中心植保植检股干部
各苏木乡镇分管领导及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业务骨干
| 附件1.3 科右前旗生物育种玉米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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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申报主体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详细地址 |
品种名称 |
品种特性 |
种植面积 |
可提供的凭证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联系 电话 |
确认补助 签字 |
备注 |
||
| 嘎查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1 |
2 |
|||||||||||||
| 2 |
2 |
|||||||||||||
| 3 |
2 |
|||||||||||||
| 4 |
2 |
|||||||||||||
| 5 |
2 |
|||||||||||||
| 6 |
2 |
|||||||||||||
| 7 |
2 |
|||||||||||||
|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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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2 |
|||||||||||||
| 10 |
2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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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品种特性及可提供凭证可下拉选项,购种发票、购药发票及土地手续为必须有的证明材料,其他项为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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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4 科右前旗生物育种大豆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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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申报主体 |
银行卡号 |
开户行详细地址 |
品种名称 |
种植面积 |
可提供的凭证 |
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联系 电话 |
确认补助 签字 |
备注 |
|||||||||||||||||||
| 嘎查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1 |
120 |
|||||||||||||||||||||||||||||
| 2 |
120 |
|||||||||||||||||||||||||||||
| 3 |
120 |
|||||||||||||||||||||||||||||
| 4 |
120 |
|||||||||||||||||||||||||||||
| 5 |
120 |
|||||||||||||||||||||||||||||
| 6 |
120 |
|||||||||||||||||||||||||||||
| 7 |
120 |
|||||||||||||||||||||||||||||
| 8 |
120 |
|||||||||||||||||||||||||||||
| 9 |
120 |
|||||||||||||||||||||||||||||
| 10 |
120 |
|||||||||||||||||||||||||||||
| 合计 |
||||||||||||||||||||||||||||||
| 备注:1.品种特性及可提供凭证可下拉选项,购种发票、购药发票及土地手续为必须有的证明材料,其他项为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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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5 科右前旗生物育种带状复合产业化示范基地申报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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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申报主体 |
银行 卡号 |
开户行详细地址 |
品种名称 |
玉米 品种特性 |
种植面积(亩) |
可提供的凭证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 |
联系 电话 |
确认补助 签字 |
备注 |
||||||||||||||||||
| 嘎查村 |
姓名 |
身份证 号码 |
玉 米 |
大 豆 |
玉米 |
大豆 |
玉 米 |
大 豆 |
||||||||||||||||||||||
| 1 |
2 |
120 |
||||||||||||||||||||||||||||
| 2 |
2 |
120 |
||||||||||||||||||||||||||||
| 3 |
2 |
120 |
||||||||||||||||||||||||||||
| 4 |
2 |
120 |
||||||||||||||||||||||||||||
| 5 |
2 |
120 |
||||||||||||||||||||||||||||
| 6 |
2 |
120 |
||||||||||||||||||||||||||||
| 7 |
2 |
120 |
||||||||||||||||||||||||||||
| 8 |
2 |
120 |
||||||||||||||||||||||||||||
| 9 |
2 |
120 |
||||||||||||||||||||||||||||
| 10 |
2 |
120 |
||||||||||||||||||||||||||||
| 合计 |
||||||||||||||||||||||||||||||
| 备注:1.品种特性及可提供凭证可下拉选项,购种发票、购药发票及土地手续为必须有的证明材料,其他项为可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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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标杆现代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资金使用计划
| 一、机械设备 |
|||||
| 序号 |
机具类型 |
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 1 |
免耕气吸式精量播种机 |
2BMQ-4A |
9.19 |
1 |
9.19 |
| 2 |
气力式电驱电控精量播种机 |
2BQD-4A |
5.2 |
1 |
5.2 |
| 3 |
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 |
1SZL-300 |
3.2 |
1 |
3.2 |
| 4 |
苗床整地机 |
MCZD-6200-A |
10.8 |
1 |
10.8 |
| 5 |
中耕起垄机 |
1Q-6 |
6.4 |
1 |
6.4 |
| 6 |
收割机 |
型号:W100,主要参数: |
40 |
1 |
40 |
| 小计 |
74.79 |
||||
| 二、仪器设备 |
|||||
| 7 |
活体抗倒伏测定仪 |
TPDF-1 |
4.5 |
1 |
4.5 |
| 8 |
植物营养测定仪(叶绿素SPAD仪) |
TYS-4N |
1.8 |
1 |
1.8 |
| 9 |
土壤紧实度测定仪 |
TPJSD-750-V/TJSD-750-II |
2.91 |
1 |
2.91 |
| 小计 |
9.21 |
||||
| 三、实训基地建设 |
|||||
| 10 |
用于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出行、培训等方面需求 |
5 |
|||
| 四、特聘农技员技术指导服务费 |
|||||
| 11 |
用于特聘农技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
1 |
|||
| 五、园区建设委托服务费 |
|||||
| 12 |
用于委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园区试验示范田的整地、播种、田间管理工作 |
10 |
|||
| 合计 |
100 |
||||
附件4
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线下指标体系
被评估单位: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扣分及 扣分原由 |
得分 |
| 1 |
重点工作 (80分) |
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标准化建设 |
5 |
1、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共2分,全部机构使用得2分,有机构未使用不得分; 2、配备必要业务用房和仪器设备共3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
依据“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数据与现场抽查相结合进行评分。 |
||
| 2 |
农技人员 能力提升 |
10 |
1、全区1/3以上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的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2、省级农牧部门组织对骨干农技人才进行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3、骨干农技人才培训效果共4分,综合考虑实施效果打分。 |
||||
| 3 |
技术推广 应用 |
25 |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效果共10分,完成年度基地建设任务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基地示范展示效果共5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共5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3、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共10分,超过95%得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 |
扣分及 扣分原由 |
得分 |
| 4 |
重点工作 (80分) |
农技信息 化工作 |
20 |
1、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不低于85%的得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不少于2条得5分,未到达不得分; 3、农技推广任务组织实施情况在线填报、对外展示等共10分,综合考虑实施情况打分。 |
依据“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数据与现场抽查相结合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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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农技助力 产业扶贫 |
20 |
1、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情况10分(全区已经全部安排此项任务),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2、农技人员服务贫困村情况10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农技人员指属基层全部农技人员包含特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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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实施效果(10分) |
服务对象 评价 |
10 |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满意情况共3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2、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情况共7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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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日常管理(10分) |
日常组织 管理 |
10 |
1、年内组织任务实施进展调度检查工作5分,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打分; 2、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情况共5分,上报不及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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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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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项目旗县区数/项目旗县区总数*100%(完成年度农业主推技术推介任务的项目旗县区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正式发布年度本旗县区农业主体技术;二是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了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三是通过印发明白纸、信息化推介、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对旗县区内有应用主推技术意愿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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