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对《兴安圣湖山道滑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
一、项目审批概况
项目名称:兴安圣湖山道滑索项目
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5 旅游开发,缆车、索道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长度200m的低空缆车1条、长度400m的山道
滑板车道1条。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100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建设单位:兴安湖畔旅游度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水库村兴安圣湖旅游度假区内
审批文号:前旗环审字〔2025〕051号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82-8615670
通讯地址:科右前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B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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