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城投科右前旗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永久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请示
盟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文件《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兴安盟城投科右前旗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草资许准〔2025〕12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申请如下:
拟申请采伐永久使用林地林木位置位于:俄体镇俄体村、景阳村、双胜村。采伐林地总面积为0.8896公顷,共计20个小班。按地类划分特殊灌木林地面积0.7791公顷、其他林地0.1105公顷,无林木蓄积量;按林种划分用材林面积为0.0627公顷、水源涵养林面积为0.8269公顷;按林地权属划分为科右前旗俄体镇俄体村0.6281公顷、景阳村0.1689公顷、双胜村0.0926公顷,林木权属均为集体。
恳请盟林业和草原局给予批准。
附:兴安盟城投科右前旗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说明书(1本)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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