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农村牧区住房安全保障常态化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5-09-11 09:22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各苏木乡镇: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我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牧区居民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依据“属地管理、分类施策”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民生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着力解决农村牧区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创新方法,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全旗农村危房改造“清零”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管理机制,对新发现的危房及时实施修缮加固或翻建改造,确保我旗农村牧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具体措施

  一、动态开展住房安全巡查。重点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等六类重点人群住房进行排查。同时,持续关注建设年代久远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住房以及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安全状况,并做好外出务工返乡定居农户住房安全巡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巡查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每月定期巡查不少于1次、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动态巡查工作制度。重点对因火灾、雨雪冰冻、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以及长期外出务工返乡定居等原因可能新产生的C、D级危房,及时进行巡查检查,并建立详实巡查台账,确保住房安全动态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三、确巡查检查重点内容。巡查检查应重点聚焦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能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梁、柱、檩条、墙体、屋架等主体结构是否存在明显开裂、变形、损伤现象;地基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屋面是否存在塌陷、渗漏等问题。对巡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设立安全警戒标识,实施重点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及时上报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上报房屋进行核查鉴定。

  四、规范信息报送机制。各苏木乡镇须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住房安全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至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整理汇总。

  科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安盟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