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科右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5-06-3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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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辉、纪红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扶贫资产分配方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要求,由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发改委、财政局、民委等7部门,制定了符合科右前旗实际的资产后续管理措施,重点明确了经营类扶贫资产的收益分配规则和折旧处理方式:对于2012年以来已确权到苏木乡镇、嘎查村集体,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京蒙资金建设的经营类项目,在承包合同到期后,2023年起重新发包时,执行收益率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调0.05个百分点;2023年后新建的同类项目,同样适用这一收益率标准,确保资产收益稳定且适度增长。当扶贫资产因使用年限、技术更新等出现折旧时,通过聘请专业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以资产现值为基准,经“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后,作为分配依据,保障分配过程的公平透明。

感谢你们科右前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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