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说明书

来源: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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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规划编制情况

  第一节 规划编制过程

  第二节 规划依据

  第三节 数据采用

  第四节 规划范围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基础

  第五节 现状特征与底数底图

  第六节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第七节 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

  第八节 主要问题

  第九节 发展形势与风险挑战

  第三章 规划协调衔接

  第一节 落实国家与自治区发展战略

  第二节 落实《兴安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第三节 衔接“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第四章 目标定位及空间格局

  第一节 目标定位

  第二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第三节 构建开放集约安全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第五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

  第一节 现状问题

  第二节 城市性质

  第三节 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第四节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与用地布局

  第五节 优化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第六节 完善中心城区防灾体系

  第六章 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一节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第二节 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布局优化

  第三节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第四节 统筹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五节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六节 统筹矿产资源保护与高效合理利用

  第七节 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七章 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第一节 构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格局

  第二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

  第三节 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第四节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第五节 推进黑土地保护治理

  第八章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构建便捷通达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节 推进区域能源资源发展

  第三节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

  第四节 完善旗域重大市政设施布局

  第五节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管控

  第六节 健全旗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第九章 完善实施保障机制,提高空间治理水平

  第一节 强化规划落实和传导

  第二节 完善配套政策

  • 规划编制情况
  • 规划编制过程

  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要求,科尔沁右翼前旗于2019年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5月成立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8月底完成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由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组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进度要求及盟委行署发展构想,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现状调研及公众参与情况。20209月科尔沁右翼前旗召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启动会、座谈会,编制组走访相关部门,通过现状调研、访谈座谈、资料收集,了解地方诉求。2020年10月发放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真实诉求,并于20213月开展科尔沁右翼前旗农牧交错带补充调研。

  成果编制及意见征求情况。在形成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后,编制组于2021年5月向旗自然资源局领导汇报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8月再次向四大班子领导汇报初步成果。202210月征求各旗直部门对文本、图纸意见,20233月《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再次向旗领导、各部门汇报,并通过成果汇报会。

  专题编制及意见征求情况。为支撑《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编制组开展了包括《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估”专题研究》《科尔沁右翼前旗新型城镇化与城镇体系专题研究》《科尔沁右翼前旗乡村振兴专题研究》《科尔沁右翼前旗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专题研究》《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域旅游专题研究》6个专题研究,并征求各部门对专题成果意见,根据意见完成专题修改完善工作。

  规划草案公示与人大审议情况。20233月,《规划》成果在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期一个月,现已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2022年12月,科尔沁右翼前旗人大成立调研组对《规划》(送审稿)开展调研工作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规划》编制情况,现已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对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20233月27日,《规划》成果提交至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院开展技术审查。2023年4月1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馈《规划》技术审查意见,现已根据审查意见完成成果修改。

  专家评审情况。2023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乌兰浩特市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规划成果汇报,认真审阅了规划相关材料,经专家组讨论,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现已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规划》成果修改。

  自治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0234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规划》成果发函至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有关企业征求意见。截止7月上旬,共计收到自治区26个委办厅局及有关企业反馈意见,其中,林业和草原局、住建厅、民政厅、体育局等11个厅局均反馈修改意见,农牧厅、工信厅等15个厅局均反馈无修改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其中,采纳20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0条

  自治区厅际联合审查。2023年6月2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盟市和旗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联合审查会,现已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自治区盟市、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集中审核。20237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现场审核。现场修改审核问题,完善成果。并于2023年7月21日,顺利通过审核,同时提交全套成果。

  自治区盟市、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集中复核。20242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现场复核。现场修改审核问题,完善成果。其中,文本中附表14 旗域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中相较于2023年7月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删减199个(项目取消、年限变更等原因),新增140个(详见《旗发改(2024)49号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4年计划实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调度表),最终旗域重点建设项目总数1214个。

  规划成果再次征求旗宣传部及民委意见。202437日,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规划成果再次征求旗宣传部及民委意见。2024年3月11日、3月12日,先后收到科尔沁右前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与中共科尔沁右翼前旗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意见建议的复函》,均无意见。

  •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6号)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11)(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国家、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本次规划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同时整合遥感影像、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海岸线修测等相关调查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标准。经济社会等数据以2020年为基础,人口数据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

  • 规划范围

  包含旗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旗域即科尔沁右翼前旗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国土空间,包括9个镇(科尔沁镇、居力很镇、索伦镇、德伯斯镇、大石寨镇、归流河镇、察尔森镇、额尔格图镇、俄体镇)3个苏木(阿力得尔苏木、乌兰毛都苏木、桃合木苏木)2个乡(巴日嘎斯台乡、满族屯满族乡)7个农牧场(绿水种畜繁育中心、索伦牧场、阿力得尔牧场、公主陵牧场、八一牧场、呼和马场、跃进马场)。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依据以科尔沁镇和居力很镇镇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产业园,城市重要组成部分且承担城市功能的实体地域为主,结合城市周边重要交通枢纽、重点项目用地等需要纳入规划管理的地域,以社区(村)的行政边界作为范围边界。具体包括科尔沁镇兴科社区、碧桂园社区、札萨克图社区、远大村、平安村、远征村、远景村、远峰村和居力很镇红心村、红旗村、永兴村、前进村、万宝村、兴隆村的行政区划范围,面积共计170.42平方公里。

  • 国土空间规划基础
  • 现状特征与底数底图
  • 现状特征

  自然地理格局独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丰富多样。全旗阶梯式地貌与立体气候明显,自西向东,地貌从中低山丘陵逐步过渡到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气候从寒冷湿润逐步过渡到温和半干旱。自然生态空间占全域国土面积的73.60%,拥有大小河流100余条。

  区域生态屏障地位突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重要。科尔沁右翼前旗地处大兴安岭南麓、松嫩平原、蒙古高原交汇地带,属于大兴安岭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境内大兴安岭主脉及其支脉(二蹬天山-小那金支脉、宝格达山-猛鹫山支脉)肩负着阻挡西伯利亚寒流、削减蒙古高原风沙、庇护松嫩平原的生态屏障作用。草丛-草甸-草原、针叶-阔叶林等生态系统多样,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与地位突出。

  农、林、牧、半农半牧区并存,农牧资源优势突出。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与人类生产活动相互影响,塑造了“东农西牧、中部耕林草交错”的空间格局,农牧交错特征明显。东部平原区域以耕地为主,西部山地丘陵区域以天然牧草地为主,中部区域耕地、林地、草地交错分布。农牧业资源本底条件佳,享有“绿色前旗”、“玉米黄金种植带”、“最佳养牛带”、“中国优质稻米示范基地”和“中国草原生态稻米之都”等美誉。

  “两米两牛一羊一猪”农牧产业特色鲜明。农牧业产业特色突出,产业规模与效益稳步提升,荣获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有机农产品示范旗”等荣誉称号。粮食年均产量稳定在29亿斤以上,优质玉米种植280万亩,水稻种植15万亩;肉牛23.8万头,年均增长23.2%,奶牛3万头,年均增长18%;羊339.49万头,勿布林羊肉竞争力不断增强,生猪18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22家。

  独一无二的杭盖草原,山水形胜的宜居之地。乌兰毛都杭盖草原是科尔沁草原仅存的无污染、无沙化的原生态草原,山地疏林景观层次丰富,“山地-丘陵草甸草原-湿地”复合生态系统价值突出。丰富的地貌塑造了山水形胜的理想人居空间,大部分城镇位于河谷冲积平原地带,群山环抱、绿水穿流,“山水城、林田草”和谐共生。

  蒙汉满鲜等多民族团结共生,特色文化荟萃。地处蒙古高原-东北地区交汇区域的科尔沁右翼前旗,蒙汉满鲜等多民族和谐团结、融合发展,其中,汉族占比约48%,蒙古族占比约47%,满族占比约5%。

  2020年完成脱贫摘帽,经济发展在兴安盟处于中上游水平。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与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均位居兴安盟前列。基本形成以农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建材、化肥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已培育形成2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产业园发展迅速,企业总数达到104家,已承载全旗近60%的工业增加值。作为“乌阿海满”区域旅游重要节点,旅游产业发展迅速,2020年接待游客178万人(次),旅游收入7.4亿元;商贸物流全面发展,成功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020年全旗电商交易额增长70.9%。

  • 底数底图

  全域农田、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自然资源丰富多样,本底条件优越,仅耕地、林地、草地全域国土面积的93.49%。其中,耕地占比22.89%,林地占比25.98%,草地占比44.62%。

  国土空间开发强度仅为1.9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39.07平方公里、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0.93平方公里、其他建设用地43.98平方公里。

  1 科尔沁右翼前旗旗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

  •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结合气候、地形地貌、水土、生态环境容量等特征,分析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分布提出科尔沁右翼前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作为规划编制开展的现状基础工作

  •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根据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论,全旗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60.65%,主要分布在中部半农半牧区及西部草原牧区;生态保护重要区面积占比39.35%。

  2旗域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结果图

  根据农牧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结论,基于农牧业发展条件、供水条件和气象灾害因素,在避让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外,全旗种植业生产适宜区面积占全域国土面积的37.05%,主要分布在东部农区;种植业不适宜区面积占比2.41%。草地畜牧业生产适宜区面积占全域国土面积的16.25%,主要分布在西部草原牧区;畜牧业不适宜区面积占比0.58%。

  3旗域种植业(左)、畜牧业(右)适宜性评价结果图

  根据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论,基于城镇建设环境条件、城镇供水条件、灾害危险性等因素,结合人口、经济、基础设施和现状土地利用情况,识别城镇建设适宜区占全域国土面积22.10%,主要集中在东部低山丘陵区及洮儿河、归流河的河谷平原地带。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占比17.28%。

  4 旗域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图

  •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合理测算耕地承载规模。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农牧业生态不适宜区,结合灌溉可用水量、农田灌溉定额,识别水土资源双约束下耕地承载规模为3444.65平方公里(516.70万亩)。

  合理测算畜牧业承载规模。综合考虑草地资源、生态保护等约束条件,草地畜牧业承载规模为231-365.20万只标准羊,农区畜牧业承载规模为306.9万只猪当量。

  合理测算城镇建设承载规模。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基于城镇生活用水量,识别水土资源双约束下城镇建设承载规模。水资源是主要的约束因素,在水资源紧约束下的城镇建设承载规模为92.47平方公里。

  • “双评价”总体结论

  “东部宜农,西部宜牧”,牧区、半农半牧区生态重要性、脆弱性“双高”。城镇适宜建设区以东部低山丘陵地区和河谷平原地带为主,与种植业生产适宜区高度重合。西部牧区、中部半农半牧区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功能重要性极高,生态脆弱性也相对较高。

  东部国土空间具有多宜性。东部低山丘陵地区和河谷平原地带土地利用条件好,地势平坦,光热条件适宜,水资源丰富,地质、气象灾害风险小,农业生产适宜性和城镇开发适宜性都较高,既适合发展农业生产,也适宜开发建设,生活和生产空间交织,国土空间呈现明显的多宜性、复合性特征。

  农牧业生产承载力较低、城镇建设承载能力较高。水资源约束下,现状灌溉、喷灌方式的可承载规模均处于超载状态;以滴灌方式的可承载规模仅略高于现状耕地面积。畜牧业承载规模方面,天然牧草可承载规模非常有限。城镇建设承载规模方面,空间资源基本无约束,水资源约束也相对较小。

  • 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
  •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战略定位合理,城镇发展框架基本拉开,但发展规模未达预期,城乡资源配置不均衡,城市建设品质有待提升。一是战略目标、职能定位合理,但人口与经济发展未达预期。“生态优先、工贸支撑、旅游带动”的发展战略实施成效显著;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为95.9亿元、城镇化率为26.1%,远低于2020年规划目标(200亿元、60%)。二是城镇发展框架已基本成型。开发建设基本按照总规确定的空间布局进行,规划确定的24项近期重点项目大部分得到有效实施;居住、工业、公园绿地等用地总量目标尚未完全实现。三是旗域配套基础设施城乡差距大、分布不均衡。村庄基础设施的现状水平与城市的差距仍然巨大,突出表现为教育和医疗设施匮乏等。四是中心城区公共设施不断完善,但城市品质仍需进一步提升。配套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用地占比显著提升,教育科研设施用地已超2020年规划目标;近期规划市政设施已基本全部开工或建成;城市消防安全体系不够完善;人防工程总量和人均面积尚未达到标准且缺少医疗救护工程;城市特色不够突出,天际线、滨水线不成系统,缺乏地标性建筑。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到位,土地利用结构稳步优化,但林草资源保护形势严峻,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仍然粗放。一是耕地面积稳步增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全域耕地总面积4052.97平方公里,比《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2292.36平方公里)多1760.61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90.13平方公里,比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882.43平方公里)多7.7平方公里。二是林地与牧草地面积减少,未完成保护目标。因建设占用、土地退化等,林地和牧草地面积大幅减少,分别比规划目标少549.64平方公里和1420.30平方公里。三是建设用地利用结构稳步优化,但利用方式相对粗放、低效闲置现象普遍。城镇用地不断外延扩展,局部地段土地开发强度不高;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水平较高,农民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闲置土地较多,乡镇企业土地利用率不高,公路沿线乱搭乱盖、占用土地现象较为严重。

  “两规”规划用地布局存在一定差异,但城镇建设均未突破“两规”边界与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指标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规划城镇用地规模为21.3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将达到3256.53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允许建设用地规模为2946.40公顷,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760.2公顷。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到位、土地利用结构稳步优化。有效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要求,落实了2292.36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转变,保障了1882.43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总体稳定。

  林草资源保护形势严峻,土地资源利用方式仍然粗放。因建设占用、土地退化等,林地和牧草地面积大幅减少,未达到规划目标。土地利用结构稳步优化,但利用方式相对粗放、低效闲置现象普遍。城镇用地不断外延扩展,局部地段土地开发强度不高。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水平较高,农民宅基地占地面积较大,闲置土地较多,乡镇企业土地利用率不高,公路沿线乱搭乱盖、占用土地现象较为严重。

  • 灾害风险评估

  人口减少、老龄化风险加剧,对城镇发展动力、公共服务供给等产生深远影响。近几年总人口变化不大,自然增长率呈下降趋势,60岁以上人口占到15.8%,面临人口减少与老龄化加剧风险;加之人口结构变化、消费方式变革等,都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气候变化导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风险加剧,经济社会安全受到威胁。年内降水不均,多集中在汛期6-9月,且汛期多有局部性暴雨;山洪易发区,山洪灾害季节性强、成灾快、破坏性强、危害严重、重发性强。

  生产生活用水大量挤占生态用水,将进一步加剧水资源安全风险。人均水资源较少且资源总量时空分布不均,而生产生活用水大量挤占生态用水,若按现有的用水结构、用水效率发展下去,未来20~30年科右前旗水资源安全将面临一定风险。

  5 旗域盐渍化、地质灾害潜在风险区域分布示意图

  • 主要问题
  • 农牧争地矛盾突出,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耕进草退”态势日益加剧,且主要集中在半农半牧区。近年来,无序开垦与过度放牧导致全域20%的土地发生地类转变,呈现明显的“耕进草退”态势,种植业与畜牧业争地矛盾日益凸显,地类变动主要集中在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半农半牧区。

  半农半牧区、牧区生态功能重要性与脆弱性“双高”。大兴安岭南麓过渡地带的土壤与地质环境使得牧区、半农半牧区水土保持功能极为重要,水土流失极为敏感;全域盐渍化高风险区域主要集中在半农半牧区,与此同时,半农半牧也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存在21处中小型泥石流灾害隐患点和28处中小型崩塌灾害隐患点。

  • 资源价值激活不足,利用效率亟待提高

  农牧资源产品转化率不高,土地产出效率有待提升。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小而散,尚未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发展以资源初级加工为主,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偏低。优质耕地与优质牧草地的农畜产品产出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低,存量土地亟待盘活。全旗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达到472.58平方米,人均村庄用地达到307.28平方米,均超过国家与自治区人均用地标准,城镇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存量建设用地规模大、利用效率低,中心城区集约节约水平亟待提升,仅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含园区)批而未用(包括批而未供、已供未建)土地达到8.20平方公里,其中两年以上批而未供用地达到4.15平方公里。

  文旅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旅游业发展有待加速升级。旅游季节性强,旅游淡旺季分明,旺季时间短,且旅游资源分布散、跨度大,交通成本较高。旅游开发层次偏低,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以观光游览型,开发层次低,旅游资源总体奇特度不高,旅游产品单一,基本围绕草原观光、歌舞演出、骑马射箭等,缺乏新兴业态和精品资源,与周边草原游存在激烈竞争,旅游品牌少、知名度低。旅游产业基础相对薄弱,配套设施建设滞后,2019年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年接待游客30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2亿元、人均旅游消费1000元,低于同期的阿尔山;作为农牧为主的地区,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特别是旅游服务设施品质低,覆盖率低。

  • 发展基础薄弱,产业与城镇化水平有待提升

  产业规模小、结构单一、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有待进一步培育。第一产业占比接近50%,仍然是一个以农牧业发展为主导的地区;第二产业近年占比大幅下降,2019年仅占16%,2019年全部工业增加值为7.8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为17亿元,在自治区103个旗县市中排名靠后。优质企业、行业龙头企业较少,原材料产业比重大,高附加值的加工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多数工业仍未形成集群发展。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企业4个,占规上工业企业的16.7%。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偏低。2019年常住城镇人口7.5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6.1%,远低于兴安盟(49.71%)和自治区(63.4%)平均水平;2019年户籍城镇人口4.3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13.1%。

  城镇规模小、分布散,中心城区能级低,城镇体系有待完善。中心城区集聚人口相对偏少,科尔沁镇和居力很镇户籍人口仅占全旗的13.4%;城镇主要沿G211、G207、G302、S203等区域交通廊道集聚,总体规模较小、相距较远,能级有限,特色不突出。

  • 补短板压力大,城乡建设亟需提质升级

  公共服务设施结构失衡、布局不均、体系不完整。各类设施结构失衡,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3.3平方公里,以行政、教育用地为主,二者总和约占设施总用地90%,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偏低。各类设施主要集中在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外围乡镇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缺乏;城区内部,主要集中在中部,城区西侧南侧存在服务盲区。公益性文化体育与医疗服务等设施,主要以大型公益性服务设施为主,缺少社区级设施。

  区域交通条件有待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设施仍需优化补足。现状区域交通条件显著增强,但至齐齐哈尔、通辽等周边主要城市的区域交通设施建设尚不均衡,可达性不足;现状G111、X430等过境交通干扰城市交通。中心城区“五横四纵”骨架路网体系相对成型,但局部地区次支路网建设滞后;现状共有2条公交线路,公交场站建设用地供给不足;公交服务覆盖率不足,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35.0%,500米覆盖率60.1%,远均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50%和90%。

  市政基础设施有待扩容升级与加快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基本满足需求,给排水、供电供热等仍需扩容升级,燃气与环卫设施等亟待加快建设,中心城区设施一体化水平仍需加强。

  • 发展形势与风险挑战
  • 形势与机遇

  落实生态文明和双碳战略,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实践创新。国家双碳目标对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科尔沁右翼前旗作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正处于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应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

  立足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科尔沁右翼前旗迎来国际国内多边多向开放新机遇。构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完善,自治区也进一步加大支持口岸开放开发和经济发展的力度。科尔沁右翼前旗作为中俄蒙通道上的重要节点兴白齐呼跨省生态经济合作区的战略支点,将迎来更大范围、更具深度、更有特点的区域合作新机遇。

  把握消费升级大势,推动绿色农畜产品和生态文化旅游跨越式发展。伴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征程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上大台阶,消费者对绿色、健康的产品属性及生态文化旅游的消费需求将愈发旺盛。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科尔沁右翼前旗应依托特色农畜产品和无污染的种养环境,充分北疆文化与旅游资源组合优势,作为国家绿色农副产品基地、重要休闲旅游基地,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重要作用。

  • 面临挑战

  面临同类型地区竞争加剧的挑战。科尔沁右翼前旗所处的东北经济区本身振兴发展困难较多,与科尔沁右翼前旗相连的大兴安岭南麓地区又存在资源禀赋雷同、产业结构同质、享受政策无差别、营商环境差不多等特点,面对同样急迫的发展任务,各地区相互竞争必将更加激烈。所处的东北经济区本身振兴发展困难较多,与兴安盟相连的大兴安岭南麓地区又存在资源禀赋类同、产业结构同质、享受政策无差别、营商环境差不多等特点,面对同样急迫的发展任务,各地区相互竞争必将更加激烈。与周边区域同级行政主体相比,科尔沁右翼前旗尚不具备突出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能力,扩大对外开放和区域协作都将会面临一定的制约和挑战

  面临人口流失的挑战。科尔沁右翼前旗所处的东北地区整体人口外流,且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机会、公共服务品质等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对年轻人吸引力较弱,面临人口持续流出的困境。

  全球供应链重构时期,加剧外部产业发展风险经济全球化广受冲击,全球供应链加速调整重构,世界经济增长乏力。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会进一步增大。与此同时,长期累积的矛盾进入多发易发期。科尔沁右翼前旗作为综合实力较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新脱贫区,面临的外部政策发展风险加剧。

  • 落实国家与自治区发展战略
  • 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战略要求

  落实对接“一带一路”实施计划。融入中蒙俄开发开放经济带,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经贸往来,以及边境旅游区域协作。重点在文本第四章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格局进行落实,强调融入“一带一路”,加强中蒙俄开发开放经济带的协同发展。

  落实东北振兴和区域协调要求。深入落实东北振兴战略,推动蒙东地区高质量发展是国家、自治区对兴安盟提出的发展要求,东北新一轮振兴战略启动,科尔沁右翼前旗要加强区域联动,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助力兴安盟促进东北振兴。重点在文本第四章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格局进行落实,强调积极融入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从融入旅游协同发展格局、融入区域交通大通道、加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加强创新协同方面进行落实。

  落实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高质量发展要求。习总书记要求内蒙古“符合战略定位,体现内蒙古特色,探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地位重要、生态资源丰富,生态服务价值、碳汇功能潜力巨大。重点在文本第七章筑牢自然安全的生态空间、第八章第十一章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进行落实。科尔沁右翼前旗是新近脱贫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符合科尔沁右翼前旗发展实际,持续提升大乌兰浩特的承载力、带动力和保障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旗县市城区发展,更好满足全盟农牧民到旗县市城区就业安家需求和城区居民生产生活需要。提升中心城区的承载力、带动力和保障力,形成全盟城镇化的核心载体。提升各乡镇苏木对农村牧民的服务能力,以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重点在文本第五章夯实绿色优质的农牧空间、第七章建设高品质宜居的城镇空间进行落实。

  • 落实“五大任务”

  国家对自治区提出要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科尔沁右翼前旗需落实自治区、兴安盟关于“两屏障、两基地、一个桥头堡”的主要任务和重点。

  科尔沁右翼前旗属于大兴安岭生态屏障、南部农牧交错带,是自治区构建“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组成部分;科尔沁右翼前旗毗邻蒙古国,是落实“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地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属于嫩江流域粮食生产功能区、北方农牧交错带优质饲草产业带,是落实“国家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主要地区。科尔沁右翼前旗是兴安盟参与建设国家松辽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治区落实“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重要组成。

  1.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科尔沁右翼前旗位于“三山”生态屏障,是内蒙古“绿色生态脊梁”,重点以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功能;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科尔沁右翼前旗共建大乌兰浩特城市生态建设区与洮儿河生态廊道的保护修复。科尔沁右翼前旗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的目标,立足构建“两廊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同时严格保护林草水湿等自然生态空间,提升全域生态空间品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重点在文本第六章筑牢自然安全的生态空间进行落实。

  1.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科尔沁右翼前旗要打造固强堡战略,深入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提升守边固边能力;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科尔沁右翼前旗助力兴安盟建设生态宜居宜业人居示范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围绕“山水生态幸福草原城”与“知名草原旅游目的地”的目标,着力构建“一心一核、三带四区”全域旅游格局,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与自然景观资源,积极融入“乌阿海满”区域旅游线路,打造最美边境草原旅游线,边民驿站和汽车营地,发展边境特色旅游业;以及通用机场与沿边村镇通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文本第九章第九章 历史文化保护和风貌塑造。

  1.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推动能源设施建设;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科右前旗工业园区要加快绿能替代步伐,积极创建零碳园区,引进关键零部件等项目,助力兴安盟建设成为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和运维基地。对接落实兴安盟二十条产业链建设,落实全盟主导产业。科尔沁右翼前旗围绕建设“蒙东地区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松辽清洁能源基地的区域合作,并在前旗东部和西南部等适宜地区继续布局,推进风电、光伏、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培育发展氢能产业,形成“制-运-储-用”产业链,探索“新能源+”发展模式,建设零碳园区。重点在文本产业体系、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底线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章节进行落实。

  1. 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科尔沁右翼前旗主体功能属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以及南部农牧交错带、科尔沁草原畜牧区、大兴安岭沿麓农牧区;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目标。科尔沁右翼前旗立足建设“国家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构建农牧业空间格局,加快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推动农牧业一二三产循环融合发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黑土耕地保护,加强基本草原保护管控。重点在文本第五章夯实绿色优质的农牧空间。

  1. 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大乌兰浩中心城区特应积极发展泛口岸经济,助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持续推进一体化发展,建设Ⅰ型小城市(20-50万人)与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推进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建设。科尔沁右翼前旗立足共建,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同时以盟级物流园区、物流枢纽与物流节点形成网络,切实保障大宗农畜产品、快递、电商、冷链、贸易、航空等物流空间,提升物流集散水平;以及积极融入东北亚经济圈,深化园区合作共建。重点在文本第第十三章融入区域协同发展格局进行落实。

  •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科尔沁右翼前旗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落实苏木乡镇的主体功能定位,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包括科尔沁镇和居力很镇镇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产业园、科尔沁镇和居力很镇的镇域范围为城市化地区。归流河镇、察尔森镇、大石寨镇、俄体镇、额尔格图镇、德伯斯镇、巴日嘎斯台乡、乌兰毛都苏木、阿力得尔镇为农产品主产区。索伦镇、满族屯满族乡、桃合木苏木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落实边境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区等特殊功能区的管控要求。科尔沁右翼前旗的满族屯满族乡为边境地区。落实相关要求,保障科尔沁右翼前旗的抵边、沿边村镇和通道的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推进教育、医疗、文化、广电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边境边界协同共治,增强守边固边、兴边富民能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提升边境地区发展内生动力,鼓励科尔沁右翼前旗边境地区发展草原旅游、特色种养殖业。科尔沁右翼前旗中部为能源资源富集区。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实行矿产资源开采分区管理,保障矿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 落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落实“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要求,严格保护盟域主导地位的生态空间,高效推进农牧业空间和城镇空间生态化建设。落实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重要使命。积极融入双循环新格局,落实打造“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要求,加强开放节点、开放平台、开放服务基地建设,促进多边多向开放与区域协同发展。落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要使命,立足地广人稀、生产要素分散、地带性差异显著特征,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探索“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林区”特色城镇化发展模式。

推动构筑安全韧性的生态空间、构建绿色高效的农牧空间、塑造多元宜居的城镇空间、营造魅力共享的特色空间,强化广域保护优先、点上集约高效开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优化兴安盟“生态-农牧-城镇”交融的国土空间格局,构建“一屏四廊、一核两轴、四区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6盟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图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积极对接落实《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在“一屏”方面,科尔沁右翼前旗西部位于大兴安岭中段生态屏障;在“四廊”方面,科尔沁右翼前旗位于洮儿河(支流包括归流河、蛟流河、二龙涛河等)山水生态廊道;在“一核”方面,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位于兴安盟中心城区(大乌兰浩特),属于兴安盟全域发展的核心引擎的一部分;在“两轴”方面,科尔沁右翼前旗属于大兴安岭南麓城镇发展轴、沿中蒙俄开发开放发展轴的交汇地带;在“四区”方面,科尔沁右翼前旗位于大乌兰浩特现代都市生态农业区、东部生态农牧融合发展区、西部草原生态牧区等三个片区。

  科尔沁右翼前旗结合自身处于农牧交错带的特点,对兴安盟确定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进行细化落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协调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关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的战略要求,推动生态空间、农牧空间与城镇空间和谐共生,最终明确构建“两廊三区,一核两轴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两廊:严格落实洮儿河、归流河山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

  三区:推进全域农林牧分区保护。划定西部生态牧区、中部半农半牧融合发展区、东部农业发展区三大片区。

  一核: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核心的能级与品质。积极推进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与乌兰浩特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

  两轴:推进沿203省道、沿乌阿高速城镇发展轴集聚集约发展。

  多点:支持阿力得尔苏木撤苏木建镇,建设盟域次中心,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支持乌兰毛都苏木、索伦镇、察尔森镇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周边苏木乡镇、村庄嘎查的能力。引导苏木乡镇、特色嘎查村庄、旅游景区等各类节点融合共生、特色发展。

  城镇体系1+4+8结构,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共建大乌兰浩特盟域中心城市;4个重点苏木乡镇为阿力得尔镇、察尔森镇、索伦镇、乌兰毛都苏木;8个一般苏木乡镇为额尔格图镇、满族屯满族、桃合木苏木、归流河镇、大石寨镇、俄体镇、巴日嘎斯台乡、德伯斯镇。以及各城镇相应的人口规模与职能分工。

  • 落实重大项目清单

  《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安排表557项,科尔沁右翼前旗共计涉及114项,其中交通项目21项、旅游项目6项、民生项目6项、能源项目38项、电力项目7项、水利项目2项、物流项目1项、新型城镇化5项、产业项目14项、生态项目14项。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重点项目与科尔沁右翼前旗相关的项目进行落实和深化,广泛征求科尔沁右翼前旗各部门及各乡镇苏木的意见,重点将盟级规划未纳入的旗级项目进行增补,以及乡镇苏木中需要旗级层面协调或支持的重点项目列入《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项目安排表,共计1214项,其中交通项目143项、电力项目173项、能源项目122项、通讯项目2项、环保项目17项、旅游项目96项、产业项目356项、民生项目266项、水利项目19项、生态项目20项。

  • 落实“三条控制线及其他管控指标

  严格落实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发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569.31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81.28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923.0613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1775、基本草原面积1052.00万亩、黑土地保护面积216.91万亩。湿地面积455.58平方公里、历史文化保护线211平方公里(以最终测定面积为准)、洪涝风险控制线289.22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控制线11.44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一览表依据2022年10月正式批复启用的兴安盟“三条控制线”中自然保护地确定,后续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最终结果为准。

  • 衔接“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 保障科尔沁右翼前旗“十四五”发展空间

  对接“十四五”发展目标。《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和战略导向,结合地区特点和特色优势,将努力建设自治区东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先行和示范旗、自治区东部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旗、兴安盟新型城镇化发展引领区和新兴草原旅游目的地。科尔沁右翼前旗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目标定位中也进一步进行对接落实。

  对接农牧业区域布局。科右前旗“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设“1+2”核心区(现代农牧业园区、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园区),集中力量打造五大产业园区,推动七大产业示范带建设。科尔沁右翼前旗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农牧业空间格局进一步进行落实对接。

  对接产业和园区发展要求。科右前旗“十四五”规划提出做大做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打造现代产业发展载体。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第八章第二节布局高质量产业空间进行落实对接。

  • 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
  1. 交通专项规划协调

  为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交通专项规划的统筹以及各交通、物流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本次规划了《兴安盟“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兴安盟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科尔沁右翼前旗“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交通专项规划。确定主要交通路网、机场、客运枢纽等交通枢纽、场站的建设布局,充分发挥相关专项规划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国土空间规划能够总领全局。

  1. 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协调

  为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市政专项规划的统筹以及各市政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本次规划收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收集、消纳了《兴安盟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内蒙古兴安盟规划35千伏及以上电网》(在编)等一批市政类专项规划,同时落实《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关于我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现状及发展思路的协商报告》,做到“总专”结合,做好底图叠合、指标统合、政策整合,确定各市政专业的建设目标,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等资源的需求总量及供需平衡、提出重大市政设施用地布局方案、预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并明确管控要求,充分发挥相关专项规划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国土空间规划能够总领全局。

  1. 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规划协调

  本规划在森林、草地、湿地、水域、黑土地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部分,重点对接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兴安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兴安盟“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2021-2025)》《兴安盟“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兴安盟“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征求意见稿)》《兴安盟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兴安盟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兴安盟“十四五”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年)》《科尔沁右翼前旗“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及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 年)》等规划。立足兴安盟地形地貌、河湖流域以及森林资源、黑土地资源禀赋,确定森林资源重点保护区域,包括集中分布区域,制订林地、草地用途管制规则,明确黑土地保护规模及范围。

  1. 旅游专项规划协调

  根据《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提出“以科尔沁大草原核心腹地乌兰毛都杭盖景观为特征、以北疆文化为内涵的中国新兴草原旅游目的地”的总体旅游发展战略定位,以及内蒙古“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系中的重要节点和枢纽;蒙东地区杭盖草原休闲度假旅游重点发展区;内蒙古生态文明体验区”。

  全域旅游空间结构上进行全面对接:一心、一核——作为发展旅游的核心,第一梯度优先推进:科右前旗城区作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总基地,是科右前旗旅游的重要门户,是支撑全旗旅游发展的基础。乌兰毛都苏木作为草原旅游的核心,是草原发展的动力之源,是乌兰毛都大草原的灵魂。三带、四区——作为发展旅游的空间骨架,第二梯度重点推进三带在空间上将科右前旗全域的重要旅游资源进行串联,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轴线,是能否形成多元化旅游产品的关键因素。四区作为重点发展的区域,具有独立的开发旅游发展的能力,且发展基础较好,应加以重点发展,起到带动周边发展的作用。多点——作为构成全域旅游格局的主要支撑,第三梯度逐步推进各镇、乡、苏木、嘎查以点状形式存在,打造各自旅游特色,共同构成科尔沁右翼前旗丰富多彩的旅游产品体系,促进全域旅游整体发展。

  • 目标定位及空间格局
  • 目标定位
  • 规划定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总体定位确定为“自治区东部高质量发展示范旗、兴安盟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知名草原旅游目的地、山水生态幸福草原城”。

  自治区东部高质量发展示范旗。具体内涵包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蒙东地区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自治区东部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旗。发挥地处自治区和东三省交界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兴安盟周边以及东北、京津冀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合作,更好融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强化与周边地区产业配套协作、基础设施衔接和政策对接。加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引进以及能矿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探索在农畜产品加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与内蒙古其他地区、东北地区和环渤海地区的合作,创新利益联结和合作方式、方法,承接东北、环渤海等地区产业转移,共同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打造自治区东部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旗。

  兴安盟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各旗县(市)发展指引中提出,科尔沁右翼前旗。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产业,高效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兴安盟奶业副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提出构建“一核引领、三区协同、多点支撑”奶业总体发展格局。“一核引领”:主要在科右前旗布局兴安盟“奶业副中心”核心区。紧抓科右前旗获批以奶业发展为主导的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机遇,以建设全国奶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中心、东北地区黄金奶源供应基地和蒙东地区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基地为契机,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动生产加工提质增效,强化乳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产业融合等重点环节,构建集良种繁育、疫病防控、乳品加工、高端产品开发、服务创新等产业链于一体的乳业创新发展体系,引领全盟奶业做大做强,全面建成兴安盟“奶业副中心”核心区。

  知名草原旅游目的地。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新兴草原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乌兰毛都大草原旅游,全力培育兴安盟那达慕等赛事品牌。深度融入兴安盟西部黄金旅游线路和大乌兰浩特环城游憩市场,推动旅游由观光、浅层次民俗体验向休闲、深度体验转型,打造兴安盟新兴草原旅游目的地。

  山水生态幸福草原城。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示范旗、绿色园林生态城市、宜居宜业幸福城市。落实盟委“大乌兰浩特”城市建设部署,加快与乌兰浩特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乡公共服务配置。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构建“城乡大格局”,打造兴安盟新型城镇化发展引领区。

  • 目标与指标体系
  1. 城市发展目标

  2025年发展目标。持续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态家园基本建成。初步建立现代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2035年发展目标。,统筹全旗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构建协调开放、绿色永续、集约高效、宜居共享、安全韧性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全面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农牧空间更为优化,绿色农畜产品供给增强,城镇空间集聚高效,特色魅力更加彰显,基础设施建设体系趋于完善,空间治理能力全面提高。高质量建成自治区东部高质量发展示范旗、知名草原旅游目的地、山水生态幸福草原城。

  2050年展望目标。全面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和谐宜居、生产空间高效集约,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草原旅游目的地,民族团结的美丽家园。

2、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

  以《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的指标体系求为基础,严格落实自治区、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中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形成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体系。

  1 规划指标表

指标项

规划基期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指标属性

指标层级

、空间底线

耕地保有量(万亩)

575.7520

569.3159

569.3159

约束性

旗域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

381.2838

381.2838

约束性

旗域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7923.0613

7923.0613

约束性

旗域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

≤1.1775

≤1.1775

约束性

旗域

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

6.60

6.60

预期性

旗域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1.98

2.93

依据兴安盟下达任务确定

约束性

旗域

林地保有量(万亩)

653.40

653.71

654.41

预期性

旗域

森林覆盖率(%)

25.46

25.91

≥26

预期性

旗域

基本草原面积(万亩)

——

——

——

约束性

旗域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79.55

逐步提高

预期性

旗域

湿地保护率(%)

——

48

48

预期性

旗域

水域空间保有量(万亩)

19.65

19.65

19.65

预期性

旗域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20

20

20

预期性

旗域

黑土地保护面积(万亩)

——

≥216.91

≥216.91

约束性

旗域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旗域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28.54

27

26

预期性

旗域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4.5

5

12

预期性

中心城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30.10

41

63

预期性

旗域

旗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440

420

256

约束性

旗域

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367

330

≤248

约束性

中心城区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逐步提高

2

预期性

中心城区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

3.1

3.5

4.9

约束性

中心城区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立方米)

190

达到兴安盟要求

达到兴安盟要求

预期性

旗域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地耗(平方米)

458.52

≤410

≤290

预期性

旗域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

——

15%

40%

预期性

旗域

空间品质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90

90

90

约束性

中心城区

体育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51

62

8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教育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80

82

9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文化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62

68

8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医疗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78

80

9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养老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50

65

9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48

48

48

预期性

旗域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

——

25

≥40

预期性

旗域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

6

6

预期性

旗域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0.7

0.9

≥1.54

预期性

中心城区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49.98

49

≥38

预期性

中心城区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

50

7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降雨就地消纳率(%)

——

20

8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40

预期性

中心城区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90

≥99

≥99

预期性

旗域

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中心城区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

100

100

约束性

中心城区

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30

达到兴安盟要求

预期性

中心城区

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比例(%

97.09

97

97

预期性

旗域

  (1)指标体系情况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盟市、旗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规划指标体系表,全部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均予以落实,包括空间底线指标7项,空间结构与效率指标9项,空间品质指标15项。结合科尔沁右翼前旗实际增加特色指标5项,分别为“黑土地保护面积”空间底线指标1项,“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比例、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空间品质指标4项。

  2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说明

  耕地保有量569.31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81.28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923.0613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1775三条控制线相关指标4项,均为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发指标。2022年5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自治区关于“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的要求,按照“上下联动,全盟统筹”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划定完成“三条控制线”,并于2022年10月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启用。

  用水总量。规划基期年数据1.98亿立方米,来源于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公报》,2025年数据2.93亿立方米,来源于兴安盟水利局提供的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数据,该数据均与兴安盟水利局进行核实确认。

  基本草原面积。严格落实自治区、兴安盟下达的基本草原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本地区划定面积

  市域、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市域、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不包含科右前旗产业园。城镇建设用地新增规模基于历史增长情况、保障重点项目情况综合计算得出。作为体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约束性指标,根据现状人均城镇用地水平、未来人口和城镇用地结构调整,在现状基础上体现出降低趋势。

  道路网密度。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与科右前旗产业园内所有的道路的总长度与总面积之比,单位为千米/平方千米。规划基期年84/27.1=3.1,规划近期目标年109.2/31.2=3.5,规划目标年205/41.98=4.9

  黑土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216.91万亩,为《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达。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根据编制指南要求,按照4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周边5分钟步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计算得出。

  规划基期年329.91/365.49*100%=90.27%

  规划近期目标年109.2/523.3*100%=90.18%

  规划目标年1068.8/1183.2*100%=90.35%

  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反馈意见:建议规划中落实“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的要求,同时《规划指标表》应增加此指标。理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 (2019) 25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内蒙古自治区贯彻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 实施方案》(内党发 (2020)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 (2022) 44 号) 等法规政策均要求,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自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按照自治区住建厅意见反馈,中心城区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需达到100%

  2)约束性指标落实情况说明

  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根据科尔沁右翼前旗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中的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域国土面积的比例计算得出

  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经盟林草局、盟自然资源局协商一致后,落实《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发指标。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规划基期年未统计相关指标;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征求林草部门意见后确定,整体呈上升趋势。

  湿地保护率。计算口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确定的全口径湿地计算,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内陆滩涂、沼泽地、沼泽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沟渠等。近期年、目标年规划值以“三条控制线”划定成果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湿地除以全部湿地面积为基础合理测算。

  水域空间保有量。2020年变更调查同口径数据的陆地水域部分,扣除水工建筑用地,规划期内面积不减少。

  自然和文化遗产。包括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17处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历史建筑。

  旗域常住人口规模。2020年常住人口现状来源兴安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根据综合增长率法和区域平衡法综合计算,考虑地区常住人口减少的趋势,科右前旗常住人口2025年为27万人,2035年为26万人。

  2 科尔沁右翼前旗规划期常住人口预测

人口预测方法

2020年(万人)

2025年(万人)

2035年(万人)

备注

综合增长率法

28.54

27.7

26.1

2010-2020年科右前旗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为

-0.48%,未来随着人口出生率降低以及人口外迁,科右前旗人口增速按照年均增速-0.6%计算。

区域平衡法

27-28

26-27

2020年科右前旗占兴安盟的比重为20.14%,未来科右前旗占兴安盟的比重会保持在19-20%左右,按照兴安盟2025年141万人,2035年136万人估计。

综合取值

--

27

26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现状来源科右前旗统计局,根据2018年科右前旗公安局提供数据,居力很镇(1.98人)和科尔沁镇(0.49人)户籍人口共计2.47万人,全旗流动人口5.71万人,考虑到科右前旗全域面积较大,预计25%流动人口集中在中心城区(1.42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89万人。2020年中心城区为4.5万人。根据综合增长率法和大乌兰浩特常住人口比例综合计算,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025年为5万人,2035年为12万人。

  3科尔沁右翼前旗规划期中心城区常住人口预测

人口预测方法

2020年(万人)

2025年(万人)

2035年(万人)

备注

综合增长率法

4.5

6左右

11-12

2018-2020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为7.56%,未来科右前旗中心城区人口增速按照6-7%年均增速预测。

大乌兰浩特常住人口比例

5.2

12.5

2020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占大乌兰浩特的比重为12.86%,随着大乌兰浩特的建设,未来科右前旗占比会持续提升,2025年预计为14%,2035年为25%,按照大乌兰浩特常住人口2025年为37万人,2035年为50万人估计。

综合取值

--

5

12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科尔沁右翼前旗2010年城镇化率为15.51%2020年为30.10%,年均增长1.46个百分点。科尔沁右翼前旗目前城镇化水平较低,未来科尔沁右翼前旗作为大乌兰浩特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和产业吸引力将持续提升,预测未来城镇化高速增长,年均增长2.2个百分点。202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1%2035年达到63%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现状值相关部门未予以统计;依据《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合理确定2025年、2035年规划目标值。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现状来源《兴安盟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文中明确提出全盟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同时经征求盟水利局意见,全盟将统筹下达各旗县市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自治区、盟里均具有考核控制指标。

  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地耗。根据计算公式(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地耗=建设用地面积/二三产业增加值)进行计算。2020年二三产增加值来自《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5年的地区生产总值采用《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年均增长率进行计算,二三产的比例参考2020年的比例。2035年随着经济体量的提升,经济增速会下降,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下降。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下发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必须达到40%以上。2025年根据科尔沁右翼前旗年均增长率与建设用地面积,结合自治区指标要求下降达到15%

  体育服务设施、教育服务设施、文化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根据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关于相关指标的说明。反映实际步行时间的方法,以设施为起始点,计算各类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到达居住用地面积的并集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可采用分析设施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的方法,以服务设施为中心,计算从卫生服务中心向外缓冲1公里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并集 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按照中心城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现状、近期、规划用地为中心,向外缓冲1公里半径覆盖居住用地的面积并集/中心城区现状用地、近期建设用地与规划用地面积中居住用地总面积,计算得出各类设施覆盖率指标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现状值来源于2020年科尔沁右翼前旗统计公报,规划提出构建可持续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增加包括产业配套住房、棚改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商品房在内的多种住房,满足城市人口多元化居住需求。近期及规划年目标值依据全国、自治区及兴安盟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变化水平合理确定,同时为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该指标基本维持现状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指每千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拥有的养老机构床位数。按照《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至40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提出城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40张养老床位目标,大乌兰浩特作为全盟公共服务中心,科右前旗对接国家发展总体目标要求,根据民政部门意见,提出规划近期目标年≥25张,规划目标年≥40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指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数。规划基期数值根据《科尔沁右翼前旗统计年鉴2020》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计算得出。规划值来源科尔沁右翼前旗市卫健部门提供数据。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根据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布局数据予以测算。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体育用地面积/中心城区常住人口*100%。规划基期年数值=3.3/4.7*100%=0.7平方米,规划近期目标年数值=4.5/5*100%=0.9平方米,规划目标年数值=18.5(含代建万人体育馆)/12*100%=1.54平方米。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根据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布局数据予以测算。规划基期年数值来源于旗住建局提供材料,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总人口*100%=234.9/4.7=49.98平方米。规划近期目标年数值=公园绿地面积/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45/5*100%=49平方米。规划目标年数值=公园绿地面积/中心城区常住人口=455/12*100%=38平方米由于现状公园绿地将归流河滨河绿地全部计入公园绿地,且现状中心城区人口较少,造成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较大,远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规划公园绿地通过整个公园绿地系统均衡性考虑,只增加社区公园,满足绿地覆盖率的需求,现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较高,但整体呈下降趋势。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绿色出行水平的衡量方式,绿色出行比例=绿色交通出行量/全部出行量×100%,其中绿色交通出行量和全部出行量数据来源于居民出行调查,绿色交通出行量包括采用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的出行量。规划基期年未统计该指标,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征求交通部门意见予以合理测算。同时参考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指标给予确定。

  降雨就地消纳率。指通过减少硬化面积,增加渗水、蓄水、滞水空间,使多年平均降雨量的70%实现下渗、储存、净化、回用的城市建成区占总建成区的比例,是反映海绵城市建设水平的指标。规划基期年未统计该指标,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根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根据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2022年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不低于35%。远期2035年主要参考国内发展成熟地区的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在40%左右,将规划目标年数值设定为≥40%。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住建部门提供数据,规划基期年现状值90%。征求住建部门意见,近期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可实现≥99%。

  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见《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等相关子方案的通知》(〔20221号))有关内容和要求修改完善规划。建议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指标等,在规划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十二条、十五条、十七条等及《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中有关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建议《规划指标表》中增加指标项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比例。规划基期年、规划近期目标年数值来源《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目标年数值依据自治区考核要求予以填写。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内涵与作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系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的不得占用,实施永久性保护的耕地面积。

  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布局有优化的原则,落实、细化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在自治区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优化旗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控制线,确定规划期末旗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

  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域共划定耕地保护红线569.3159万亩,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381.2838万亩。

  从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制要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不得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7科尔沁右翼前旗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图

  •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评价结果为基础,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及生态极敏感区优先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后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法定禁止开发的生态敏感要素,如饮用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等也一并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也相应调整。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依据与要求。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25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刚性管控。

  从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制规则。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域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923.0613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科尔沁右翼前旗西部。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分区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对需逐步退出的矿业权、零星风电光伏等项目,应明确退出计划,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实施电子围栏建设。

  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及重大项目占用类型。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1)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2)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3)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4)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5)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7)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8)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与邻国签署的国界管理制度协定(条约)开展的边界边境通视道清理以及界务工程的修建、维护和拆除工作。(10)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

  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1)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2)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3)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正式颁布)明确的交通、水利项目;(4)国家级规划明确的电网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矿产勘查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5)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认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6)按照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机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认的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确实难以避让的国家重大项目。

  8 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保护红线图

  • 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要求。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以集约高效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为导向,落实国家规程、市级划定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指标分解要求,统筹划定中心城区苏木乡镇城镇开发边界。

  文本中删掉表13城镇开发边界。依据统一格式,相关内容在规划说明里体现。

  其中,科尔沁镇现状基数 1969.62公顷,增量为377.6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1917。居力很镇现状基数492.05公顷,增量为339.8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6906。察尔森镇现状基数104.00公顷,增量为31.6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3044。索伦镇现状基数293.16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0000德伯斯镇现状基数123.55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大石寨镇现状基数128.31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额尔格图镇现状基数210.88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俄体镇现状基数61.65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乌兰毛都苏木现状基数0.82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阿力得尔苏木现状基数0.02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桃合木苏木现状基数0公顷,增量为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满族屯满族乡现状基数7.31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巴日嘎斯台乡现状基数0.20公顷,增量为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跃进马场现状基数144.34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索伦牧场现状基数158.33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呼和马场现状基数57.60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绿水种畜繁育中心现状基数65.98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阿力得尔牧场现状基数138.76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公主陵牧场现状基数70.08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八一牧场现状基数13.64公顷,增量为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0000

  4旗县级规划对乡镇城镇开发指标传导表

指标名称

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新增规模

(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指标

落实

盟市级下达指标

4213.01

749.11

1.1775

本级落实指标

4213.01

749.11

1.1775

科尔沁镇

1969.62

377.64

1.1917

居力很镇

492.05

339.81

1.6906

索伦镇

293.16

0

1.0000

德伯斯镇

123.55

0

1.0000

大石寨镇

128.31

0

1.0000

归流河镇

172.70

0

1.0000

察尔森镇

104.00

31.66

1.3044

额尔格图镇

210.88

0

1.0000

俄体镇

61.65

0

1.0000

乌兰毛都苏木

0.82

0

1.0000

阿力得尔苏木

0.02

0

1.0000

桃合木苏木

0

0

1.0000

满族屯满族乡

7.31

0

1.0000

巴日嘎斯台乡

0.20

0

1.0000

跃进马场

144.34

0

1.0000

索伦牧场

158.33

0

1.0000

呼和马场

57.60

0

1.0000

绿水种畜繁育中心

65.98

0

1.0000

阿力得尔牧场

138.76

0

1.0000

公主陵牧场

70.08

0

1.0000

八一牧场

13.64

0

1.0000

  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实行差异化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空间用途和开发强度管控,实行“详细规划+用途许可”的管制方式;城镇开发边界外,划定主导用途分区,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撤乡(苏木)设镇时,应按照规划调整程序,论证新增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外禁止违规建设新城、新区及各类工业园区,有序推进开发边界内工业化、城镇化内涵式发展,强化城镇建成区管控,注重新区建设与存量改造相结合,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推进城镇、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城镇开发边界内应实施战略留白,为长远发展谋划预留战略空间,促进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有机融合。

  9科尔沁右翼前旗城镇开发边界图

  • 构建开放集约安全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推动构筑安全韧性的生态空间、构建绿色高效的农牧空间、塑造多元宜居的城镇空间、营造魅力共享的特色空间,强化广域保护优先、点上集约高效开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优化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农牧-城镇”交融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 完善区域协调格局
1、融入“一带一路”,加强中蒙俄开发开放经济带的协同发展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的经贸互通和产业合作。发挥边境旗县优势,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国际商品交易。融入中蒙俄开发开放经济带,积极对接阿尔山口岸、满洲里国际枢纽,加强经贸往里与边境旅游区域协作。

  保障沿边村镇产业和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根据边境地区实际,保障沿边村镇发展传统养殖业等产业空间用地,保障沿边村镇和通道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完善边境边界协同共治,增强守边固边、兴边富民能力。

2、积极融入东北地区一体化发展

  融入旅游协同发展格局。以东北地区旅游实现“全国绿色旅游发展引领地”与“边境旅游改革创新样板地”为目标。首先,联动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融入“中横西纵”十字旅游通道,共同成为东北地区丰富多样自然生态景观特色旅游产业走廊与全国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旅游产业走廊上的重要节点。其次,共同构建东北地区“草原森林旅游核心圈”与“边境开放旅游带”,以草原旅游产品为特色,融入G331国际自驾旅游线路。最后,与东北地区城市加强区域旅游线路衔接,积极推进旅游资源共享,共同打造东北避暑旅游和冬季冰雪旅游品牌。加强智慧旅游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及联动,推进产品开发联动、旅游市场销售联动和行业监管联动,促进旅游协同发展。同时,联动海拉尔、满洲里,共建“乌阿海满”国家草原与森林风景道,打造“满洲里-海拉尔-阿尔山-乌兰浩特-科尔沁右翼前旗”区域游线。融入“蒙东草原森林文化旅游带”,与通辽、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共同打造东部地区纵向文化旅游走廊。

  融入区域交通大通道。强化阿尔山—乌兰浩特—白城—长春(东三省)的东西主轴快速交通联系,衔接长吉都市圈,加快推进乌阿高速G1216建设。完善齐齐哈尔—兴安盟—通辽(呼和浩特北京)的南北副轴快速交通廊道建设,海张高速G1013(阿力得尔—江桥)、乌兰浩特环线高速S51建设以及S309提档升级。

  加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加强与东北三省部分地区黑土地侵蚀沟治理的合作,共同推动东北地区黑土地保护。加强大兴安岭林区一体化生态保护,与呼伦贝尔、大兴安岭地区等协同建设大兴安岭生态屏障,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协同推进洮儿河流域水土和生态保护。推进洮儿河等跨界河流污染联防联治。

  加强创新协同。加大与东北三省省会城市在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经验交流与技术合作,与哈工大、东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加强科技交流合作。聚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加强相关农业技术、良种繁育等农业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聚焦兴安盟十大产业链,引入中蒙医药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加强的产业链合作,加强招商合作。

3、开展与三大城市群多领域合作

  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区域产业协作,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吸引发达地区资本、科技、人才与产业流入。通过优势资源合作、产业链条配置等,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产业投资向科尔沁右翼前旗集聚。打造面向首都的绿色食品基地与休闲之都,夯实农副产品进超市、进机关食堂等直达通达,提供丰富的农畜产品和生态产品。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水平,提升产业园区的转移承接能力,成为京津冀产业转移重要承载地。

  加强在绿色农牧业、生态旅游、能源保障等领域的合作。与各大科研院所、高校、院士工作站、创新型企业等研发机构合作,吸引优质草种、牲畜、玉米、水稻等先进种养殖技术落地转化。推动发展绿色农牧产品供应,扩大农牧产品。推动生态旅游协作,打造南北康养旅居胜地。提升区域作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保障能力。

4、加强与兴安盟内其他旗县市协同发展

  加强盟内旅游协作。融入兴安盟全域旅游,融入乌兰浩特-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尔山重点旅游廊道——兴安中线草原风情廊道。共同形成推动兴安盟全域旅游发展的核心吸引力,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建、客源互送、利益共赢。同时向北联动扎赉特旗的主要景区,形成兴安北线生态山水廊道,向南联动科尔沁右翼中旗与突泉县的主要景区,形成兴安南线人文风情廊道。加强智慧旅游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及联动,推进产品开发联动、旅游市场销售联动和行业监管联动,促进旅游协同发展。

  加强产业协同合作。加强与各旗县市工业园区的分工协作,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产业体系。以飞地模式探索园区共建共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与其他旗县市共建兴安盟绿色农畜产品品牌。

  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共建。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G1013高速(阿力得尔-阿尔山)、白阿铁路(乌兰浩特—阿尔山段)扩能改造、G302乌兰浩特-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尔山等建设。依托引绰济辽、引嫩济锡调水工程保证区域水源供给,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协同做好水源安全防护。依托500千伏桃合木站等与周边多座500kv、220kv变电站相互连通,构建区域多电源供电环网骨架结构,协同做好电力设施建设及廊道预留工作。

  •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1、总体思路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协调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关系,落实国家与自治区的战略要求,推动生态空间、农牧空间与城镇空间和谐共生,构建两廊三区,一核两轴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2、构建“两廊三区,一核两轴多点”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合理利用农牧业空间、优化调整城镇空间。广域保护优先,点轴集约开发,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两廊:严格落实洮儿河、归流河山水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提升农牧交错带生态稳定性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统筹落实洮儿河、归流河及其支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与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山美水绿的山水生态廊道。

  三区:推进全域农林牧分区保护。划定西部生态牧区、中部半农半牧融合发展区、东部农业发展区三大片区,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农牧业发展等管控要求。

  一核: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核心的能级与品质。积极推进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与乌兰浩特市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统筹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一体化规划、建设与管理。

  两轴:推进沿203省道、沿乌阿高速城镇发展轴集聚集约发展。集聚中心城区以及主要苏木城镇,是对外开放联通的核心发展轴线。

  多点:支持阿力得尔苏木撤苏木建镇,建设盟域次中心,提升公共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支持乌兰毛都苏木、索伦镇、察尔森镇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周边苏木乡镇、村庄嘎查的能力。引导苏木乡镇、特色嘎查村庄、旅游景区等各类节点融合共生、特色发展。

  10旗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

1、构建“三区多点”的农牧空间格局

  遵循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原则,划分“高效农业发展区、草原畜牧业发展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区”三大农牧业发展片区。引导三大特色农牧发展片区及各类农牧业园区发展,围绕重点乡镇打造农牧产业园区,推进乡村振兴,让农牧业成为真正的富民产业,构建支撑现代农牧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

  高效农业发展区。以科尔沁右翼前旗东部地区临近中心城区的科尔沁镇、居力很镇、额尔格图镇以及察尔森镇、归流河镇、俄体镇、巴日嘎斯台乡的部分区域。以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理念为指导,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优化种植结构,重点以蔬菜、水稻、玉米等种植为主,兼有舍饲养殖,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

  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区。以科尔沁右翼前旗中部地区的索伦镇、德伯斯、大石寨镇以及阿力得尔苏木、察尔森镇、归流河镇、俄体镇、巴日嘎斯台乡的部分区域。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形成大豆、玉米、杂粮杂豆等特色种植区。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等项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支持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推进种养结合,推动生态循环种养模式,鼓励舍饲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棚圈建设,引导实施季节性放牧。

  草原畜牧业发展区。以科尔沁右翼前旗西部地区的乌兰毛都苏木、桃合木苏木、满族屯满族乡、以及阿力得尔苏木的部分区域。坚持草畜平衡,严禁过度放牧,防止草原沙化。有序发展饲草料基地,鼓励养殖大户、规模化养殖企业采取土地流转等方式进行规模化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提高种养殖效益。推进科尔沁右翼前旗牧区有机草场建设,加快智慧牧业发展,打造全产业链现代畜牧业生产基地和标准化养殖基地,发展绿色有机高端畜牧业以及草原旅游。

  推动多点支撑农牧业三产融合发展。以创促建,以示范性农牧业园区创建标准为目标,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共建兴安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智慧化提升科尔沁右翼前旗现代农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科尔沁右翼前旗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尔沁右翼前旗加工物流产业园、科尔沁右翼前旗奶业产业园;农文旅融合发展,实现阿力得尔现代草产业园区与文旅结合、创建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2、加快绿色农牧业发展

  建设现代农牧业园区,支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依托各园区,积极打造“种、养、加、销、旅”产业循环、特色鲜明的农牧园区载体,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加快一二三产融合。支持科尔沁镇和居力很镇一体化打造城郊型现代农牧业园区,额尔格图镇打造生猪产业园区,巴日嘎斯台乡建设多种经营产业园区,归流河镇和察尔森镇一体化打造水稻种植休闲观光产业园区,乌兰毛都苏木、桃合木苏木、满族屯乡和绿水种畜场一体化打造现代草牧业+草原旅游园区。

  强化农牧业科技园区、加工园区和物流园区的载体支撑作用,优化“育种+仓储+物流+加工+销售”环节保障体系。积极建设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形成农业科技转化窗口和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平台。依托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产业园,推进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支撑重点乡镇苏木建设冷链物流仓库。

  11 旗域农牧业格局规划图

3、推进旗域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目标。以人民为中心,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探索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林区”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模式。中心城区作为重要的城镇化载体,重点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和高等级公共服务水平。各乡镇苏木建设成为服务农牧民的次级中心,实现城区与乡村的功能衔接互补,推进乡村振兴。

  推进村庄嘎查分类引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改造,分为5种类型。

  集聚提升类。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以农牧业为主的村庄,积极发展农牧业多种经营;以工贸为主的村庄,注重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以休闲旅游为主的村庄,着力完善公共服务,突出乡村特色,提升旅游品质,建设体验性、参与性项目,吸引城镇居民到乡村消费。

  城郊融合类。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引导靠近城市的村庄逐步纳入城市范围或者向小城镇转变,建没成为服务“三农三牧”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乡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城郊休闲服务中心。

  特色保护类。要统筹好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传承性,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激活村庄发展活力,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搬迁撤并类。在不违背农民意愿合并村庄(嘎查)的前提下,迁并整合个别位置偏规模小、生态脆弱、地质环境差、发展制约大的村庄,稳步有序推进空心村土地整合腾退,促进农村土地整合集约利用。要严格限制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统筹考虑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选择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

  其他类。对尚未确定分类的村庄划分为其他类。该类村庄嘎查要控制村庄无序扩张,逐步提升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挖掘村庄资源优势,实现村庄环境品质提升、产业升级。

  12 旗域村庄分类图

  塑造美丽乡村新格局。遵循村庄嘎查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坚持集中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生活空间,适度增加生产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特色。

  发展乡村牧区新产业。深入发掘农村牧区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加快培育农业现代供应链主体。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强化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产业链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托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加工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打造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加快培育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产业链主体,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

  1. 现状生态环境

  丘陵地貌,物种生境多样科尔沁右翼前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兴安盟中部,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带。大兴安岭以东北-西南走向穿过境内西部。岭西地势平缓,向内蒙古高原过渡;岭东地势陡峻,与东北松辽平原连接。地形自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下降,分为中山、低山、丘陵、平原四个地貌单元。科尔沁右翼前旗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也是大兴安岭林海和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物种生境多样。分布有森林生态系统、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等。

  林草丰富、生态资源品质高。科尔沁右翼前旗是大兴安岭林海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大兴安岭的隆起,引起全水热条件多样性,土壤、植被垂直差异极为明显。从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来看,适宜多种林木生长,宜林宜草地资源丰富。生态服务价值、碳汇功能潜力巨大,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服务区。大兴安岭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植被类型可分为草原、疏林草原、森林三大类型。独特的丘陵草原地貌,草甸草原类、干草原类、草甸类、低地草甸类和沼泽类5个草原类13个草原亚类。

  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大兴安岭地区是东北地区“水龙头”东北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河流星罗棋布,面向东北大粮仓的天然屏障科尔沁右翼前旗属于嫩江水系洮儿河流域。

2、构建“两廊多脉三区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严格保护大兴安岭农牧交错带生态屏障,筑牢洮儿河、归流河等山水生态廊道;落实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统筹推进洮儿河、归流河等河流水系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分区推进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以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为基础,合理划分农、林、牧、半农半牧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分区,划定西部草原生态保育区、中部农牧交错带生态修复区、东部生态农业保护区三大分区,实施分区差异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地。落实包括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推进内蒙古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乌兰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蒙古察尔森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程。

  13 科尔沁右翼前旗生态安全格局图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形成包括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乌兰河自然保护区升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原则上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限制人为活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自然保护地设立、晋(降)级、调整和退出的规则和自然保护地保护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鼓励在自然保护地内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编制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规模,并划定保护区域范围。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推进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职责,理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分级行使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结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体制。

  14 旗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3、强化生态系统保护,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着力优化提升森林质量,大力建设水源涵养林,着力提升水源涵养功能。

  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全面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对具有重要遗传基因保护价值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管护。以自然保护地为主体,建立重要生物资源就地保护空间体系。强化种质资源保存,建立和完善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坚持生物安全底线,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提升半农半牧区水土保持能力。采取封山禁牧、自然恢复与工程修复等措施,逐步提高半农半牧区水土流失中高风险地区的水土保持能力。严控水土流失中高风险地区农牧业生产活动与开发建设,禁止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洮儿河、归流河等山水生态廊道等重要区域森林保护,持续推进林区、半农半牧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树种结构。开展森林、草原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逐步完善生态网络建设,增加森林与草原面积,提高林木蓄积量,增加全旗碳汇能力。

  • 建设品质宜居的城镇空间
1、城镇空间格局现状

  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弱。科尔沁右翼前旗地域辽阔中心城规模较小,辐射能力弱小,无法带动域内整体发展。大部分城镇职能仅仅作为辖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基本没有辐射辖区的能力。总体来看,科尔沁右翼前旗作为欠发达的地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能力较弱。

  人口在盟域内向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集中。兴安盟区域内部人口迁移特征主要表现为人口分布向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市地区集中,且人口集中迁移态势不断强化。根据人口机械增长率,科尔沁右翼前旗是全盟唯一一个机械增长率为正的旗县,其余各旗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人口外流现象,其中乌兰浩特市机械增长率在2020年首次转负。

  15 科尔沁右翼前旗常住人口空间分布图

  数据来源:2020年8月份联手机信令数据。

2、构建全域“一核两轴、四心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

  构建全域“一核两轴、四心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尊重现状城镇发展基础,对接落实全盟城镇体系,以引导农林牧区的乡镇苏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为原则,以实现乡镇苏木及农村牧区乡村振兴为目标,统筹兼顾区域平衡。其中,一核即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积极推动与乌兰浩特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两轴即沿203省道城镇发展轴、沿乌阿高速城镇发展轴;四心即察尔森镇、索伦镇、阿力得尔镇(撤苏木建镇)、乌兰毛都苏木;多点即其他乡镇苏木。

  16 域城镇空间格局规划图

3、强化各城镇职能引导

  构建科右前旗中心城区、4个重点镇(苏木)、8个一般乡镇(苏木)的城镇规模等级体系。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要加强与乌兰浩特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工业制造、商贸服务功能,建设成为区域综合服务中心。

  阿力得尔镇提升屠宰、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区域物流节点服务职能,做好区域旅游交通集散和服务。乌兰毛都苏木要重点结合草原旅游加快文旅体验、餐饮、住宿、集散等旅游服务,加快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察尔森镇要重点结合水库、草原等特色旅游资源加快文旅观光、休闲体验、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加快商贸服务发展。索伦镇要结合旅游资源提升文旅体验、餐饮住宿、旅游集散等服务保障,推进农畜产品加工和商贸服务。

  满族屯满族乡加强对农牧业的生产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水平。桃合木苏木要加强对农牧业的生产服务,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巴日嘎斯台乡加强对农牧业的生产服务,结合旅游资源深化文化旅游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归流河镇、大石寨镇、德伯斯镇要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商贸服务发展。额尔格图镇、俄体镇要加强农畜产品加工服务,加快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强化城镇特色化职能引导与培育。突出农林牧区不同苏木乡镇特点,重点乡镇苏木着重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一般镇重点完善基础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乌兰毛都、索伦、察尔森等乡镇苏木提升旅游特色化职能,突出与农牧片区的功能耦合。

4、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圈

  (1)形成“旗级中心-各镇区-嘎查村庄”多层次、特色化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覆盖全域、统筹城乡的“旗级中心-各镇区-嘎查村庄”多层次、特色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平、优质、开放的教育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均等、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养老、社会救助、助残等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倡导社区养老、健康养老、生态养老和乡村养老。保障殡葬设施、宗教设施等特殊用地需求,加强殡葬设施用地集中布局,打造集火葬、殡仪馆、墓地等功能于一体,保障旗域殡葬设施合理发展。规划新建科右前旗北部殡仪馆服务中心,位于索伦镇联胜嘎;,扩建科右前旗龙泉殡仪馆四期,位于居力很镇红忠村;农村区域性公益性公墓分布察尔森镇、巴日嘎斯台乡、乌兰毛都苏木以及额尔格图镇。

  中心城区旗级综合公共服务中心。重点推动高等级、高水平的优质公共服务设施规模集聚、业态完善和能级提升,发展商业服务、商务办公、文化娱乐、创新创意、旅游观光等功能。

  各苏木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针对距离中心城区较远、人口较少的乡镇,建立多方位的服务机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组织服务人员下乡提供文化、医疗等流通性公共服务的长效固定机制等。

  2)城镇社区生活圈配置指引

  构建“15分钟-5分钟”两级社区生活圈。15分钟层级科学划定15分钟步行可达的空间范围,5万人常住服务人口规模,800-1200米服务半径,重点配置内容全面、具有一定能级的服务要素,规划至2035年,实现中心城区文教、医疗、体育、养老、商业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90%。5分钟层级结合居住区、居委社区服务范围划定,3-5千人常住服务人口规模,300-500米服务半径。重点配置经常性使用和面向老人、儿童的便民服务要素。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3)健全乡村(嘎查)社区生活圈配置

  按照慢行可达的空间范围,结合行政边界划定乡村社区生活圈,合理配置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级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三个层级的乡村社区生活圈。

  一级乡村社区生活圈。以各农村(嘎查)居民点为核心,以15分钟步行为半径,规划基础乡村社区生活圈。该层级生活圈配置满足服务居民点内部需求的教学点、超市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二级乡村社区生活圈。以重点村(嘎查)为核心,配置基本保障型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步行30分钟可达,形成二级乡村社区生活圈。该层级生活圈重点提供满足覆盖范围内居民包括村卫生室、村小学(教学点)等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设施。

  三级乡村社区生活圈。以镇区(苏木)政府驻地村为核心,20分钟车程为半径,规划形成三级乡村社区生活圈。该层级生活圈主要满足包括行政配套、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基础教育和社会养老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服务范围内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完善的服务支撑,服务范围覆盖中心镇及周边辐射区域。。

  17 域城乡生活圈规划图

5、合理布局产业空间

  1)构建产业体系

  聚焦三大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产业特色为抓手,以绿色农畜产品、特色草原旅游、清洁能源三大主导产业引领,积极培育现代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升级。第一产业发挥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家农牧业大县优势,以现代绿色农牧业为目标,构建农林牧结合的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体系,打生态牌、走特色路,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第二产业以园区为抓手,做大做强绿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同时积极培育相关产业链的现代制造业。第三产业以草原特色文旅为主,大力推动特色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

  (2)产业空间格局

  构筑制造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工业园区的平台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全旗工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发展绿色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发挥农畜产品优质、生态环境良好等地区优势,重点发展绿色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引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及配套、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打造成为全盟绿色食品加工园区和兴安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聚焦主导产业,持续强链、补链、融链、延链,促进同类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

  以“飞地”等多种形式推动园区协同发展。按照全盟工业园区“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加强与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兰浩特绿色产业园、高新技术园等临近园区合作,推进产业合理分工,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区合作,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探索产业跨区域转移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园区成为产业转移重要承载地。

  保障产业空间用地需求。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的重大产业发展战略,保障重点产业和企业的空间用地需求。有序推动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推进项目集中和产业统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低效用地处理,积极盘活园区存量用地,妥善处理“僵尸企业”,加强土地腾退和二次开发。创新园区用地供应,探索代建标准厂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

  优化商贸物流业发展格局。推动现代物流业提档升级。推广冷链物流和多式联运,合理布局城市配送中心、冷链物流中心,构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持续巩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创建成果,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牧区纵深发展。

  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形成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专业性市场建设,提升现代商贸服务业水平。围绕城中草原旅游区等商业中心区、旅游景区和文体娱乐功能区等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夜间消费功能区。

  18 科右前旗产业园功能分区

1、现状特征

  科右前旗是山水形胜的多民族聚居地,多元文化交融荟萃。独一无二的杭盖草原,山水形胜的宜居之地。乌兰毛都杭盖草原是科尔沁草原仅存的无污染、无沙化的原生态草原,山地疏林景观层次丰富,“山地-丘陵草甸草原-湿地”复合生态系统价值突出。丰富的地貌塑造了山水形胜的理想人居空间,大部分城镇位于河谷冲积平原地带,群山环抱、绿水穿流,“山水城、林田草”和谐共生。农-林-牧区的多样自然地理环境,孕育了特色各异、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景观空间。

2、构建特色空间体系

  依托科尔沁右翼前旗文化资源,彰显全域旅游与风貌特色,构建“一心、一核、三带、四区”的特色空间体系。

  一心:建设科右前旗中心城区为全旗旅游服务中心。

  一核:乌兰毛都草原风情特色核心。依托乌兰毛都草原起伏多变的地形、层次丰富的山地疏林景观、种类丰富且分布广泛的自然与人文资源,打造彰显自然景观与北疆文化的融合的草原特色空间,优先保护乌兰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乌兰毛都珍稀原始杭盖草原景观,修复退化湿地生态。扩大乌兰毛都杭盖草原影响力。积极支持乌兰毛都草原风景区近期创建4A级景区,远期创建5A级景区,扩大“杭盖草原、心灵牧场”、“中国新兴草原旅游目的地”影响力。

  三带:沿乌阿公路和归流河、沿S203和洮儿河,以及连接两带沿X413形成的三条内引外联的边境旅游发展轴带。依托贯穿全域的主要旅游线路、历史文化资源、自然生态景观资源及各类旅游景区,彰显科尔沁右翼前旗的历史文化特色,打造串联各类特色空间节点的文化主题廊道。其中,金界壕历史文化廊道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可选择部分区段进行整体打造与集中展示。

  四区:乌兰毛都草原旅游度假片区、察尔森生态游憩片区、巴日嘎斯台红色旅游片区、索伦休闲旅游片区,四大特色旅游片区。依托科尔沁右翼前旗依山傍水、草原交织的特色自然本底,打造文化空间节点。严格保护全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严格落实内蒙古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兰河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

  19 旗域特色空间体系规划图

3、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目标。整体保护科尔沁右翼前旗历史文化空间格局与农牧交错的自然生态特色,对科尔沁右翼前旗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系统性和完整性保护,传承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

  建立层级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全面保护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

  严格保护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构建“金界壕(历史线路)-传统村落与特色村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科尔沁右翼前旗共有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20处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类别集中在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遗址等。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原已划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原则不变,仅随周边需要改造建筑界面的变化略有调整。

4、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对东北、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客源城市开展旅游推介,拓展旅游客源地,提升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影响力。

  保障全域旅游要素建设空间。坚持“以文强旅、以旅兴文”,统筹“生态+”全域旅游要素建设,推动形成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格局,保障以生态为底色、文化为特色、旅游产业为支撑的全域旅游建设用地需求。培育乡村旅游示范区建设,保障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空间,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推进和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打造精品边境旅游线,推动旅游风景道、自驾车旅游精品线路、自驾车营地等建设。支持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等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工作。

  建立三级旅游服务中心体系。一级旅游综合服务区是以科右前旗中心城区、乌兰毛都为中心。重点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接待中心等,提供信息、集散、住宿、餐饮、娱乐、购物、商务等多元配套服务设施。二级旅游服务区结合旅游景区、旅游城镇(察尔森镇、索伦镇、巴日嘎斯台乡)设置,重点提供信息、集散、住宿、餐饮等服务。特色旅游服务点重点结合外围自驾车营地、特色嘎查村庄、牧区居民点等,提供基本的问询、餐饮、住宿、日常购物、旅游公交枢纽等配套服务设施。

  建设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自驾车基地。融入自然环境,建设具有特色草原汽车自驾游营位区等。

  弹性配置住宿接待设施。中心城区建设星级酒店,村庄和牧区配置部分家庭旅馆,同时结合汽车营地、野外露营、房车等新型住宿业态,弹性供应旺季旅游服务。

  20 旗域全域旅游线路组织图

5、营造魅力城乡风貌

  划定中心城区、苏木乡镇与嘎查村庄、开敞地区三类风貌区,明确差异化风貌引导与管控要求。中心城区强调空间紧凑、形态和谐、天际线优美的景观风貌,苏木乡镇与嘎查村庄风貌区体现尺度亲切、特色鲜明的景观风貌,开敞地区风貌区强调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景观风貌。

  划定八大风貌组团。现代都市风貌组团。凸显核心、错落有致、望山观水,加强建筑高度整体管控,塑造显山露水、秩序清晰的整体空间形态。整体高度控制以多层为主,高层集中,点状聚集。绿色产业风貌组团。营造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产业园区,打造出具有当地特色和现代科技的城市形象。山水村镇风貌组团。突出山水相依的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彰显村庄自身特色。田园村镇风貌组团。以水为脉,延续河道走向,构筑生态驳岸;以田为底,优化农田肌理,形成大地景观,构建农田林网。构建风貌协调,色彩淡雅的秀美乡居。草原牧民点风貌组团。生产、生活、生态融为一体,打造呈现特色民族民俗风貌建、构筑物。山地丘陵风貌组团。突出山地丘陵的独特地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打通城乡自然景观廊道,丰富城市开放空间;加强建筑高度管控,让城市开放空间看得见山,与自然山体地形相得益彰。田园风貌组团。坚持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大力推进田园风光创建工作,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城市发展融为一体的新型发展模式。以生态农业为发展重点,通过全域综合整治集中开发打造成体验农事、观光旅游、休闲养生等多功能一体化田园景观。河流风貌带。划定与落实河湖管理范围,加强主要河湖水系及两岸的统筹治理,保障防洪和调蓄安全。合理确定岸线功能,保障一级河流自然岸线比例不低于95%。沿水域建立生态防护带,以洮儿河、归流河等主要河流为主线,联动支流水系,构建多级河流水系脉络。

  • 明确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管控
1、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方案

  落实、细化兴安盟规划分区,全旗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共划定5个一级分区、13个二级分区:以各苏木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及农林牧分区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要求,兼顾生产、生活、生态用途,遵循全域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划分旗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各规划分区面积,按照2020变更调查数据各分区图斑面积进行加总。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依据自然资源部2022年10月正式批复启用的兴安盟“三条控制线”中下发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数据填写,较实际规划分区中的农田保护区面积少104.93平方公里,主要为永久基本农田中扣除的田坎面积。

2、生态保护区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划定旗域生态保护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47.26%。其中,自然保护地占全域国土面积的6.60%。

  生态保护区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要求予以管控。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国土用途。原有的村庄、工矿等,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

3、生态控制区

  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整合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与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生态空间,划定旗域生态控制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14.48%。

  生态控制区原则上限制开发,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允许现有农牧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但不得扩大规模,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矿山开采及旅游开发项目。

4、农田保护区

  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而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以永久基本农田为主,划定旗域农田保护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15.79%。

  农田保护区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不得在区内挖沙取土、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安排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用地。

5、城镇发展区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为满足城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允许开展城镇集中建设的区域,包括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建制镇镇区,以城镇开发边界为主,划定旗域城镇发展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0.34%。

  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引导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与集约高效利用。

6、乡村发展区

  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嘎查及以农林牧生产、生活活动为主的区域,划定旗域乡村发展区占全域国土面积的22.13%。

  乡村发展区内以耕地、林地、牧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村庄用地等农牧业生产生活用地为主,区内允许农牧业及乡村特色产业、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建设活动,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

  21 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 现状问题
  • 底图底数

  以三调地类统计,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27.27平方公里;其中,科右前旗中心城区21.00平方公里,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产业园6.27平方公里。

  校核现有管理数据,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各类存量用地(含已批未供、已供未建)8.20平方公里;其中,已批未供(两年内)1.40平方公里,已批未供(两年以上)4.15平方公里,已供未建2.65平方公里。

  5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表

用地类型

面积(公顷)

比重(%)

居住用地

943.21

34.5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81.61

10.33

商业服务业用地

155.53

5.70

工矿用地

471.61

17.29

仓储用地

99.59

3.65

交通运输用地

421.82

15.47

公用设施用地

41.58

1.5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304.87

11.18

特殊用地

1.28

0.05

留白用地

5.95

0.22

合计

2727.05

100.00

  数据来源:科尔沁右翼前旗现状一张底图(基于20208月版三调成果转换)

  22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

  • 发展战略

  回顾过去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作为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的中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盟、市、旗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核心区域,目前已基本形成“两城四园”发展格局。

  面向未来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在区域网络中具有边境门户和战略地位,是代表科尔沁右翼前旗参与国际合作、区域竞合的关键区域;是未来科尔沁右翼前旗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战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

  立足当下,面对城市发展能级偏低、辐射带动能力较弱,产业链式集聚与产城融合发展水平亟待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价值与文化内涵挖掘利用不足等问题,科尔沁右翼前旗亟需与乌兰浩特市中心城区一体化谋划,着力提升城市能级,推动城市发展高质量与人民生活高品质。

  • 城市性质
  • 上位规划指引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批稿)提出:兴安盟要发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优势,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探索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模式,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成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盟市所在地城市为重点,推动城市发展规模扩张向集中集约集聚发展转变,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品质,进一步促进人口集中,实现中小城市强身健体。推进乌兰浩特与科右前旗一体化发展。

  《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做强“一核引领”中心城市。统筹乌兰浩特市与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居力很镇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探索推进市政交通、便民服务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综合执法、教育卫生、户籍管理等领域一体化发展模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功能布局,实现组团式开发与建设,增强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 城市性质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兴安盟级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幸福草原城。

  规划至2035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1.99平方公里以内。规划至2035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达到12万人左右。

  • 落实最新要求,建设新时代绿色高质量发展地区样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补齐产业链供应链短板,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研讨交流会上也明确提出,紧扣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动力引擎作用,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着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突出特色、各有侧重、体现差异。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应该以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为依托,着力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补链强链延链,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进产城融合、职住均衡;促进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新时代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地区样板。

  23 兴安盟累计吸收资本来源分布图

  资料来源:数据源于龙信企业数据库,图片自绘

  • 延伸产业链、补足创新链和流通链,提升价值链,以“四链”作为融入双循环的重要抓手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提质升级,实现品牌化、生态化、安全化、高端化发展;推进钢铁、化工等传统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引进新型化工技术装备。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清洁能源产业,包括清洁能源利用、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储运网络、智慧化能源互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包括农牧业机械、精密锻造件、节能环保产业等。

  推动第三产业品质提升。做优做强康养度假产业,完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乌阿海满”精品区域游线;拓展包括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法律、中介等在内的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等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升级。

  • 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引导主导产业链式集聚

  推动产业园区与城区的功能协同。产业园区重点补足专业型、特色化的生产性服务设施,聚焦园区迫切性、必要性生活服务设施;城区重点提供高等级、综合型的生产性服务和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设施。

  推动产业园区的差异化特色发展。产业园区以2个主导产业+N个配套产业作为引导,重点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采取股份合作模式、产业招商分成合作、财税、补贴等多种模式推进园区飞地发展。

  •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与用地布局
  • 推进大乌兰浩特城镇圈功能联动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提出,以重点城镇为核心,空间服务功能和经济社会活动紧密关联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般为半小时通勤圈,是统筹城乡空间组织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单元,体现城乡融合和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

  划定大乌兰浩特城镇圈,强化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与周边乡镇的功能互促,推进大乌兰浩特城镇圈一体化发展。综合考虑地广人稀的人地分布特点,基础设施与产业布局现状,乡镇苏木特色资源禀赋等特征,以30分钟通勤圈合理划定大乌兰浩特城镇圈,包括盟中心城区、7镇1乡、1牧场1马场。

  24 大乌兰浩特城镇圈示意图

  资料来源:自绘

  以“农文旅+”为功能统筹抓手,增强城镇圈内各乡镇吸引力。中心城区重点聚焦高品质公共服务与多元就业岗位,周边乡镇、村庄嘎查重点做好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的“后花园”、“菜篮子”与“水池子”。中心城区在完善高品质公共服务与产城空间的同时,各乡镇依托各自资源与产业优势,以“农文旅+”的思路,重点完善生态休闲游憩、城市居民农畜产品提供等功能。

  25 乌兰浩特城镇圈各乡镇功能统筹示意图

  强化各乡镇用地统筹与保障,推进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共建共享。坚持集约节约高效开发、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构建大乌兰浩特城镇圈“1+3”空间统筹体系,重点加强用地布局与保障,优化生态蓝绿网络、交通联系、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联动。

  26 大乌兰浩特城镇圈各乡镇空间联动示意图

  • 推动双城一体化发展

  大乌兰浩特总体结构:绿廊相通、山水相拥、一核三心,双轴四片”。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推进双城四园一体化发展,引导生态绿色、集约高效的组团式布局,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27 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示意图

  科尔沁右翼前旗总体结构:“一心多点、三轴六组团”。

  一心:科右前旗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为主。

  多点:中心城区(科尔沁镇区、居力很镇区)、科右前旗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节点。

  三轴:札萨克图街公共服务轴、都林街-乌兰街公共服务轴、天骄路公共服务轴。

  六组团:5个生活组团与1个工业园区组团。

  28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示意图

  • 优化用地布局

  尊重科右前旗中心城区自然地理格局,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本底资源,引水入城、蓝绿交织,为科右前旗中心城区营造良好的生态自然基底;以一体化空间布局为原则,统筹考虑中心城区、科右前旗产业园功能布局,一体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促进同城发展、产城融合。

  29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 营造草原生态新城,完善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

  提升完善绿地水系系统,绿楔入城、清风通廊、城中绿野,构筑一体化绿地与开敞空间体系。生态绿楔、清风入城,以生态绿楔将洮儿河、归流河风光引入城中,形成多条通风廊道;完善绿地系统,规划“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公园-专类公园”组成的多层级城市绿地体系。

  锚固山水生态本底: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等底线要素,推进归流河、柳川河等河流水生态治理,加强西山、大黑山、敖包山等周边群山整体保护利用;

  优化城市水系网络:以保障城市水安全为基础,优化城市水系网络,提升水生态循环与防洪韧性,营造安全韧性的蓝绿生态骨架。

  30科右前旗中心城区绿地水系分布示意图

  植入多元游憩功能,提升生态魅力,营造“自然公园环”和“城市绿心”。依托城市周边自然山体,建设自然公园环,植入自然游憩、滨水娱乐、科普研学、文化体验、滨水度假等功能,使市民游客充分感受到中心城区的山水魅力。规划至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8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见水。

  31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自然公园环与城市绿心示意图

  打造罕山大街文化景观大道与城中草原旅游区:展现草原风貌与北疆文化,联动乌兰浩特打造罕山大街文化景观大道;高标准建设城中草原旅游区,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构建“城市休闲绿道郊野生态绿道”的慢行游憩体系:连山串水、融田贯城,依托城市公园与郊野公园规划连续可达的慢行绿道网络,彰显“慢节奏、漫生活”的绿色生活方式。

  32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历史景观游憩体系示意图

  • 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

  构建“15分钟-5分钟”两级社区生活圈。15分钟层级重点配置内容全面、具有一定能级的服务要素,5分钟层级重点配置经常性使用和面向老人、儿童的便民服务要素。

  完善城市级-组团级-社区级的分级公共服务体系:城市级设施依托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副中心布局,打造30分钟城市服务功能圈;组团级设施按照15分钟生活圈均衡布局,构建多元活力街区;社区级设施按照5分钟社区生活圈均衡布局,营造舒适邻里服务单元。

  教育设施。规划新增5所小学,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由现状57%提高至90%;规划增建2所中学,其中一所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中学10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由现状72%提高至90%。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推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推进特殊教育提升发展、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改革高中管理方式,实施高中带动战略,实行全市高中分级办学、市级统筹管理的体制;启动实施特色高中、星级高中创建评选活动。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柳川河南侧打造城中草原休闲中心1处,结合15分钟城市生活圈新建4处社区文化中心。体育设施规划由新建本科院校代管1处万人规模体育中心,同时新建5处社区级体育场馆,结合文化场所打造15分钟生活圈文体中心。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处,由现状科右前旗人民医院改建提升,并配套建设妇幼保健及急救中心功能,规划新建二级综合医院4处,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卫生院。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新增建设1所科右前旗中心养老院。结合社区生活圈,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托育中心等“一老一小”服务设施。

  33 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示意图

  • 建设高效率现代产业园

  规划工业用地集中布局在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右前旗产业园重点发展绿色产品加工、高新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园区主要分为绿色产品加工片区、高新技术产业片区、综合服务片区、仓储物流片区。

  推动产城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城镇公共服务向产业园区延伸覆盖,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有污染企业按照相关法规预留适当安全防护距离。城区重点提供高等级、综合型的生产性服务和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设施。园区重点补足专业型、特色化的生产性服务设施,聚焦必要性生活服务设施。

  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和低碳发展。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废弃物再生利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积极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园区等绿色园区。严格控制入园产业门类,对园区企业的污染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碳排放设定严格限制标准。推动产业智能化、新兴化、绿色化发展,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的低碳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有序推进能源利用方式转变,率先开展全清洁能源供电。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

  • 推动旧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

  分类分区,差异化引导城市更新。稳步实施老旧小区及城中村更新改造。积极推进低效工业及商贸物流用地更新升级。有序推进政策类闲置用地开发。

  • 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引领

  加强城市天际线控制,形成特色鲜明、错落有致、富有韵律的城市空间形态。主要控制城市轴线、主要街道、外围重要交通走廊、滨水临山四类城市空间界面。重点加强洮儿河、归流河城市界面的塑造和高度管控;加强对札萨克图街、都林街等重要街道的城市界面和城市天际线的管控引导。

  管控建筑高度,遵循“凸显核心、错落有致、望山观水”原则。建筑高度整体控制要求为“多层为主、高层集中、点轴聚集,尺度宜人”。加强建筑高度整体管控,塑造显山露水、秩序清晰的整体空间形态。划定六类建筑高度控制分区,各分区内允许建设超过相应等级控制高度的建(构)筑物,但其高度不应超过上一等级控制高度。滨水、公共空间以及重要街道两侧、建筑高度应加强与相应开敞空间的衔接。

  塑造以现代风格为主、多元风格并存的城市风貌。建筑设计采用传统风格、红色文化特色传统风格和现代风格。鼓励建筑设计融入文化特色建筑符号,尤其是城市标志性建筑和重点建筑,以塑造城市特色。传统风格要求建筑布局、形式、体量、材料、色彩、装修均采用传统模式。城市建筑和景观设计主色调选择淡雅、偏暖的复合色,建议主要以暖白色为主,并根据不同建筑功能衍生为暖灰白、浅黄、古代白等色彩。

  • 优化中心城区交通布局

  优化对外出入口和过境交通通道。优化对外出入和过境交通通道,形成内连外畅的对外衔接交通体系。形成以集阿高速G5511—G12珲乌高速—南绕城高速和环城西路—国道G111—国道G302—环城南路为骨架的对外出入和过境交通通道网络。在既有科右前旗北高速出入口的基础上,规划新增科右前旗南高速出入口。

  强化组团间通道建设。促进与乌兰浩特一体化同城发展:打通都林街、环城南路、居力很街等断头路;优化组团间联系道路,与乌兰浩特道路网络进行衔接,促进路网体系一体化发展。充分考虑货运集散需求,增加货运集散停车场,规划新建两处货运车停车场。

  构建“五横四纵”的骨架路网体系。“五横”为锦绣大街、札萨克图西街、罕山西大街、都林街、居力很街。“四纵”为环城西路、乌兰毛都路、天骄路、归流河路。

  构建“两横一纵”的主要公交廊道网络。倡导公交优先,保障公交路权和场站用地供给。“两横”为泰宁东街-王爷庙东大街、都林街-乌兰东大街。“一纵”为乌兰毛都路。

  34 大乌兰浩特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 优化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 供水保障与品质提升

  (1)现状分析

  现状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建有1座集中供水厂,总供水能力约2.87万立方米/日,全年供水总量343万m³,管网总长度205公里。供水水源为地下水。

  存在问题:且城区范围内自备井众多。老城区集中供水系统水厂和管网规模小,城区集中供水率不高,目前城市发展、建设用地扩展,对现有地下水源地保护影响较大。现状取水水源单一,随着城市用水需求的不断扩大势必会对现有城市供水系统造成巨大压力。

  (2)规划目标

  规划到2035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总体实现100%。

  用水量预测:规划按照城镇居民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分别预测新鲜水用水量,并考虑部分漏失及未预见水量。

  规划至2035年,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取350升/人·日,城镇居民最高日用水量约为4.2万m³/d

  规划至2035年,工业用地用水量指标取40立方米/公顷·日,并预留部分大型企业用水,预测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最高日用水量约为6.5m³/d

  考虑漏失水量及可能的未预见水量,预测规划远期,科右前旗中心城区新鲜水需水量约12m³/d

  给水水源规划:实施推进“引绰济辽”输水工程和察尔森水库引水工程,建设引绰济辽二期科尔沁右翼前旗支线水源工程。

  结合“引绰济辽”输水工程和察尔森水库引水工程,切换大乌兰浩特水源,优化水源配置。基于建成的一期主线,建设科尔沁右翼前旗支线,为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及大乌兰浩特市未来发展提供充足水源。以区域地下水为备用水源,保护地下水水源地,充分保障供水安全。

  给水设施规划:规划结合引水工程扩建科尔沁右翼前旗生产水厂。

  6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主要给水厂规划一览表

给水厂

设计规模

(万m³/d)

占地

(公顷)

水源

备注

科右前旗新水源净水厂

9.5

5.0

引绰济辽科右前旗支线

切换水源,现状扩建

  给水管网系统规划:加强科尔沁右翼前旗与乌兰浩特市水厂的互联互通,保障优质供水及供水安全。规划完善主要供水厂间联络管线,形成大乌兰浩特一体化供水格局。

  规划沿主次干道建设供水干管,结合河流分隔、地形组织配水管网系统。供水管网采用环枝结合的布局方式,考虑事故时安全供水需求,最小供水管道DN200。管网自由水压,按满足六层楼水压要求考虑即为28米,行政办公及商业金融等较高建筑可单独设置加压设备。

  给水管网建设应满足市政消防要求,管道每隔120米间距设置一个消火栓。

  • 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

  (1)现状分析

  科尔沁右翼前旗建成区已建污水管网59.21公里,收集污水排往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存在问题: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污水设施处理规模不能满足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

  (2)排水体制

  规划科右前旗中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3)规划目标

  规划至2035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实现40%。

  (4)污水量预测

  结合给水量预测情况,考虑污水排放系数0.85,预测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需处理污水量约8.5万立方米/日。

  (5)污水系统规划

  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规划扩建1座现状污水厂,预留科尔沁右翼前旗排水用地一处,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9万立方米/天,保障污水全面处理。

  污水管网系统规划:规划污水管道尽量与道路坡度一致,简捷顺直,减小管道埋深和管道长度。考虑地形坡度,污水管道管径按污水流量确定并适当放大,最小管径为400毫米。

  再生水系统规划:结合污水厂同步建设再生水设施,提升再生水利用率。规划积极利用再生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城镇绿化、道路浇洒等用水的替代水源。规划尽可能用再生水替代工业用新鲜水。

  • 雨水排除与海绵城市

  (1)现状分析

  科右前旗建成区内科尔沁右翼前旗建成区已建雨水管网91.92公里,雨水主要通过区内现状河道,最终排入到东侧归流河内。

  存在问题:受建设时期经济条件及设计规范限制,城市建成区雨水管网普遍存在设计标准偏低的现象,同时,早期雨水管网的设计参照旧暴雨强度公式,整体系统设计管径偏小,不能满足当前气候、降雨条件下的排水要求。

  (2)规划原则与目标

  规划雨水按照就近分散、自流排放的原则,经过生态海绵排水设施及雨水管渠系统收集,排入洮儿河、归流河、二道河、阿木古郎河等主要防洪排涝河道。

  规划至2035年,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达到30年一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实现80%,

  (3)雨水工程建设标准

  规划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规划雨水管渠设计降雨重现期,一般地区可按2-5年一遇,重要地区按5-10年一遇,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按照20年一遇设计。

  (4)雨水管渠系统规划

  规划雨水管道的设计流量由设计采用的雨水公式、径流系数及汇水面积进行计算,雨量计算公式为:

  其中  Q—— 雨水设计流量(L/s) ;

  q—— 设计暴雨强度 [ L/(s•ha) ];

  ψ—— 径流系数,取0.55;

  F—— 汇水面积(ha)

  规划设计暴雨强度有乌兰浩特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其中  q—— 设计暴雨强度 [ L/(s•ha) ]

  P—— 设计重现期(年)

  t—— 降雨历时(min),t = t1 + t2,其中 t1 地面集水时间取10min,t2 为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

  规划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海绵设施,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完善雨水排放系统,达标新建雨水管网,逐步改造重现期不达标的现状管网;结合河湖绿地建设生态雨水蓄渗空间,保障水安全,促进水循环,优化水环境,涵养水生态。

  雨水管网的布置应简捷顺直,减少大管径管道的长度。雨水管道应尽量顺坡布置减小埋深,规划控制雨水管道起点埋深应结合地块内排水要求,雨水管径按雨水量确定,最小管径为600毫米。

  • 电力支撑与保障

  (1)现状分析

  现状规划区内共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66千伏变电站3座。同时,66千伏线路以辐射式结构为主,敷设方式以架空为主。

  (2)规划目标

  加强电力设施共建共享,推进网架结构由单射式向双侧电源链式转变,提升供电可靠性至99.99%。

  (3)电力负荷预测

  取人均综合用电指标为6000千瓦时 /人年,预测至2035年全社会用电量约为7亿千瓦时,最大电力负荷约为106兆瓦。

  (4)电力工程规划

  电力设施规划:至2035年,形成以2座220千伏,8座66千伏变电站为主的供电格局。

  电力管网规划:规划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中压配网采用10千伏供电。中压配电线路敷设方式逐步由架空向电缆入地转变,现状的中压架空线,逐步改造为电缆,新建电缆结合道路同步建设。

  规划10千伏公用开闭所结合城市规划和市政工程同时建设,尽量与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等合建,每座开闭所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

  智慧电网规划:加强电网的智慧化建设,提高电力设备的配置标准。通过先进的传感和测量技术、设备技术、控制方法以及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将电网信息集成到电力公司的流程和系统,使电网可观测、可控制和自动化,可实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提前发现设备故障,并统一开展人员调配等。

  构建坚强骨干电网,打造能源配置绿色平台、镇区形成能源互联网等方式,促进智能电网建设,从而实现能源的优化调配、减小大范围停电事故的发生概率。

  • 燃气供应与普及

  (1)现状分析

  燃气供应现状: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内现状无长输燃气管道,燃气供应主要以槽运CNG压缩天然气内和液化石油气为主,城区局部区域敷设有中压及低压燃气管道,压缩天然气经槽车输送至气化站后,再由中压一级管网配气。

  存在问题:现状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燃气设施及燃气管网建设滞后,科尔沁右翼前旗天然气气化率不足10%。

  (2)规划目标

  依托兴安盟管输天然气建设,加快城区燃气设施布局,促进城区次高压管线成环成网,加快中压燃气管网覆盖普及,规划远期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管网规划:规划自燃气综合站、燃气门站引次高压燃气管线至4座规划燃气高中压调压站,并推进城区次高压燃气管线成环成网。

  规划中压输配系统采用中压A级一级系统,采用楼栋调压或小区集中调压的方式,中压管网起点压力为0.4MPa。

  为保障中心城区用气的可靠性,管网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管道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下,局部狭窄区域可考虑布置在绿化带内。

  • 集中清洁取暖

  (1)现状分析

  现有2座热源厂,分别为都瑞热电北区和都瑞热电南区。其中,都瑞热电北区设计供热面积500万m²,都瑞热电南区设计供热面积430万m²。

  现状供热设施基本可满足现状供热需求,但不足以支撑城区未来发展。

  (2)规划目标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工程。规划2035年,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集中取暖率达到95%以上。

  (3)供热工程规划

  供热分区划分:规划科右前旗供热区由乌兰浩特蒙能热电厂及科右前旗现状热电(源)厂联合供应。

  供热设施规划:扩建都瑞热电北厂(225MW)、都瑞热电南厂(194MW)。

  供热管网规划:热力一次管网采用环枝结合的方式布置,尽可能通过热负荷中心和接引支管较多的区域。供热管网的建设和城市道路建设同步进行。规划供热管网以直埋敷设为主,按近期和远期规划分步实施。

  • 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

  (1)现状分析

  现状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科右前旗美洁垃圾处理场,处理能力450吨/日。

  垃圾收运方面,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运尚未有效开展,已实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进行生活垃圾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改造。

  (2)规划原则与目标

  推进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浩特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共建共享,加强污泥协同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推动垃圾填埋转为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焚烧。

  规划至2035年,科右前旗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3)垃圾产生量预测

  选取预测指标为城镇人均垃圾产量1.2kg/人·d,乡村人均垃圾产量1.0kg/人d。预测大乌兰浩特城区生活垃圾产量约为140吨/日。

  (4)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保留科尔沁右翼前旗美洁垃圾处理场近期处理生活垃圾,远期不再处理原生垃圾,预留科尔沁右翼前旗垃圾焚烧综合处理用地;规划新建科尔沁右翼前旗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厂、可再生资源利用中心。

  • 完善中心城区防灾体系
  • 综合防灾现状分析

  (1)防洪工程现状分析

  科尔沁右翼前旗城区内河道都为洪水冲积形成,且均未整治,河道线形弯曲延转,与现状道路相交处,都建有桥梁,桥梁跨度在40米左右。园区内河道穿越岸墙排入到归流河处设置有闸门。现状归流河和柳树川河两侧有防洪堤岸,其中归流河堤防可抗御50年一遇洪水。

  (2)抗震工程现状分析

  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地震动参数为6度设防(0.05g)。

  (3)消防工程现状分析

  科尔沁右翼前旗有小型消防站一座,为金界路消防救援站。

  科尔沁右翼前旗有消火栓297个,完好率100%,消防水鹤15座,完好率100%。

  •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1)完善防洪排涝体系

  规划科右前旗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

  规划洮儿河、归流河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二道河、阿木古郎河、柳树川河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其余河流城区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非城区段为10~20年一遇。

  规划按照相应河道防洪标准建设完善防洪堤,定期巡查,对淤堵及不达标段开展综合整治及维护工程。

  (2)完善综合消防体系

  规划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充分保障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市政给水管网建设应符合消防需求,按消防相关规范标准建设消火栓、消防水鹤等设施。规划消防通道间距不宜超过160米,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长度大于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3)完善人防体系建设

  规划科右前旗中心城区人均人防建设指标为1.5平方米,战时留城人口比例按60%计。规划至2035年,人防工程量达13万平方米。各类建筑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建设人防掩蔽工程。

  (4)完善抗震避难体系

  规划科右前旗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主要道路、桥梁、医疗单位、行政机关等重要建筑及城市生命线工程(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油库等)提高一度设防。

  规划科右前旗中心城区设置1处中心避难场所,结合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所等,规划8处固定避难场所,灵活布置紧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应急避难所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主要对外通道及区内主要道路为疏散救援通道,控制疏散通道的宽度及两侧建筑的高度,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米,保证地震致房屋倒塌时不影响人员疏散及救援物资的运输。

  • 总量控制与水资源平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按照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控制增长,生活用水、生态用水适度增长的原则,加强用水管控。

  • 水资源集约利用要求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严格保护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增强地表水调蓄能力,优先利用区域输水地表水源,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城区逐渐关闭自备井,减少和限制地下水开采。

  • 综合施策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合理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流域治理,维护河流和地下水系统功能,通过治水、管水、取水、蓄水、节水等手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积极探索水权转换,健全完善节约用水政策机制。

  • 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布局优化

  明确重点保护湿地范围。对生态系统具有代表性、生物多样性的湿地进行保护,重点保护鸟类繁殖地、迁徙停歇地或具有特殊保护及科学研究价值的自然保护地内湿地资源;对洮儿河等河湖水系湿地资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严格保护与管理湿地资源。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在湿地内严禁从事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进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等行为。

  •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规划目标年全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自治区、兴安盟下达的控制指标569.3159万亩

  • 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严格控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严格控制耕地“非农化”。提升耕地质量,完善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符合国土综合整治条件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提质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实行秸秤还田、休耕轮耕等措施,增强土壤肥力和蓄水保摘能力。

  优化耕地布局。正向优化耕地布局,调整不稳定耕地,统筹牧区、半农半牧区、林区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程。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促进新增建设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严格实施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推进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报批与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机制。突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绩效考核,加强过程监管。

  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行动,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划定黑土地保护功能区,有序推进黑土地统筹保护。联动呼伦贝尔和东北三省周边地市,建立大兴安岭沿麓黑土地保护协作机制。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及黑土地保护等建设项目,提升黑土地质量,落实上级下达的黑土地保护任务目标。

  • 统筹草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 落实草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自治区、兴安盟下达的基本草原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基本草原面积不低于本地区划定面积

  • 提升草地质量提升,优化草地布局

  强化草原生态高水平保护。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严守以基本草原为主的草原生态红线,严格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严禁随意改变草原用途。全面落实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禁超载过牧。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发展草产业,全面推进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保护建设,提升优质饲草供给能力,减少天然草原放牧压力。建立基本草原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和多渠道增加基本草原建设投入机制,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破坏基本草原违法行为的情况,实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的情况,草原重点建设的情况以及征收、征用、使用或者临时占用基本草原等情况。

  以牧区畜牧业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优化牧草地布局,重点推进牧区、半农半牧区生态退牧还草;彰显杭盖草原特色,依托科尔沁草原畜牧区,建设新兴国家优质畜牧草场。完善天然牧草地保护制度,半农半牧区草田轮作与天然牧草地改良并重,生态退耕还林还草与防风固沙植树造林并重。

  实施草原分区分类管控,促进草畜平衡。自然保护地、生态脆弱区、江河源头关键生态功能区等需要实行严格的天然草地保护制度;处于退化且超载的天然草地需实施休牧和草地修复;牧区处于退化或不变但载畜平衡甚至不足的天然草地需实施禁牧休牧和草地改良;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处于退化但仍超载的天然草地以改良为主。

  •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 严格落实林地保护目标

  以增绿提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加强大兴安岭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开展全国土绿化行动,落实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规划至2035年,全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6%。

  • 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

  遵守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的实现。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提升林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和区域协调发展。

  •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推动一二三产融合

  根据森林资源的整体成长状况,选择丰富多样的林木种类,保证林分空间结构的科学性,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碳汇能力。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拓展林业价值化路径。培育全域生态旅游新项目,实现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

  • 统筹矿产资源保护与高效合理利用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格局。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优化铅、锌、银等金属矿产资源和油砂、砂石粘土等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统筹处理好矿产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关系,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实行矿产资源开采分区管理,科学划定重点矿区、重点勘查区、集中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内除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以国家战略性矿产地储备为目的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外,一律不得新设探矿权、采矿权。

  结构调整,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完成已有矿山升级改造,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规划至2025年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7 旗域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一览表

名称

所在旗县市

面积

(公顷)

矿产类型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扎木钦国家规划矿区

科右前旗;科右中旗

1811.38

铅、锌

复兴屯北铅锌多金属重点勘查区

科右前旗;突泉县

4067.41

铅矿

吉日和-大黑山铅多金属重点勘查区

科右前旗;扎赉特旗

2657.18

铅矿

黑格其尔铅锌金属重点开采区

科右前旗

135.07

铅矿

  35 旗域矿产资源规划图

  • 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科学控制总量用地指标。规划至2035年,全建设用地总规模为微增长,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增长,村庄建设用地逐步减少,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持续增加精准投放增量建设用地。

  大力挖潜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着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牧区零散、闲置、废弃建设用地再利用;有序实施城镇批而未用、闲置土地及低效用地再开发,全面提升改造老旧小区、城中村,更新改造低效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

  • 构建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格局

  按照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土地利用方式、限制因素和开发利用方式的相对一致性,在保持乡镇苏木行政界线相对完整并适当照顾自然单元完整性的前提下,将科尔沁右翼前旗划分东部生态业整治修复区、中部半农半牧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区、西部草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育区个整治修复分区。

  36 旗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分区图

  •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
  • 推进生态安全屏障脆弱敏感区修复治理

  布局并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加大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进大兴安岭中央段嫩江-哈拉哈河源头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 推进大兴安岭自然山体生态修复

  建设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加快人工林再造,提升森林覆盖率。推进乡镇苏木、村庄嘎查绿化工程。系统推进全水土流失治理,对公路、铁路工程建设取料情况、护坡工程损毁情况进行普查修复治理,对矿山开采和排土造成的山体破损进行普查修复治理,对山体水毁、侵蚀沟发育情况进行普查修复治理,对因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或林木采伐造成的山体破损进行普查修复治理。

  • 推进重要水生态综合治理

  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流域为单元,采用水资源统一配置与调度管理、自然修复、河道治理、河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生态放水等综合措施,强化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重点推进图牧吉自然保护区重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域为单元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东北黑土地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坡耕地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智慧水利建设。

  • 推进草原生态修复

  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控制平衡畜牧总量,根据区域牧草产量,科学确定所能畜牧数量,以草定畜、超载减畜、减压降负,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水源涵养区、防沙固沙区、严重退化区、生态脆弱区、特殊生态功能区,严格实行禁牧制度;在不破坏或少破坏原有植被的前提下,免耕补播,加速植被改良,增加产草量、改善草原品质。大力实施草原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提升草原植被生态质量,夯实草业发展基础。

  • 推进城市生态修复

  做好城市道路、河流、绿带等生态斑块、生态网络体系的生态廊道有机构建和生态修复。开展城市周边生态廊道保护修复,构建融休闲、交通、绿化于一体的城市生态廊道体系。

  37 旗域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分布图

  • 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
  • 着力推进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着力土地资源效率提升、着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城乡转型发展,以乡镇苏木整体或部分嘎查村为单元,统筹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污染防治、空心村整治、工矿废弃地治理等进行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推进乡村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业生产能力,优化人居环境。

  • 持续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

  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保护自然人文景观及生态环境,传承乡村景观特色。实施“围院”“围屯”“沿线”和“农田林网”等绿化工程,提高村屯绿化水平。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探索建设农村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村沟渠、水塘、溪流治理,开展河道清淤疏浚。鼓励推广秸秤还田和资源化利用,严格管控秸秤露天焚烧,改善村容村貌。

  • 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对老旧小区、老旧房屋、城中村、棚户区、旧工厂和老工业区进行改造,确保高效集约利用。科学开展城镇闲置低效土地改造利用,明确改造利用方向、用途和时序安排。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者通过自主、联合、转让等多种方式对闲置低效用地进行改造开发。积极推进“城中村”等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加大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和“退二优二”、“退二进三”产业用地的整治利用。

  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保护和恢复城市及周边水空间,拓展雨洪调蓄空间。充分挖掘城市闲置资源,最大限度激活城市低效资源,采用多元化的运作方式,对既有城市空间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和深度开发。

  • 稳步推进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切实加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步伐,积极推动城市森林、湿地、绿地、公园建设。积极巩固并推动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县城,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加强卫生环境治理,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配置。

  38 旗域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

  •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和谐绿色矿山建设。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分类施策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分地区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在资源相对富集、矿山相对集中的地区,建成一批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引领矿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按照“老账加快还、新账不再欠、不留生态环境赤字”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标,有序开展生产建设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治理,强化闭坑、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提高工矿废弃地利用效率。到2035年闭坑、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100%。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的原则,全面推进历史遗留和生产建设活动新增工矿废弃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林地及牧草地面积,促进废弃地高效利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在重点复垦区域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大力推进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落实谁破坏、谁复垦的要求,推进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任务落实。

  • 推进黑土地保护治理

  黑土地保护修复保护治理目标。落实国家与自治区要求,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修复任务,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规划至2035年,完成上级下达的黑土地保护目标,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别)以上。通过修复治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成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商品粮基地。通过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退化,持续提升黑土耕地质量,改善黑土区生态环境。

  加强黑土地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可持续性。优先将黑土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并结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实现永续利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要方向,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高产生态良田。治理面源污染,重点控制工矿企业排放和城市垃圾、污水等外源性污染,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膜回收利用,实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减少对黑土地的污染。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搞好缓坡耕地治理、侵蚀沟治理,推广等高修筑地埂,种植生物篱带、粮油作物隔带种植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建立合理的农田林网结构,保持良好的田间小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黑土沙化风蚀。

  39 旗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分布图

  • 构建便捷通达的综合交通体系
  • 强化重大区域交通廊道建设,提升可达性

  强化科右前旗东西主轴快速交通联系,衔接长吉都市圈,融合东北经济圈。在现状既有的白阿铁路、国道G302基础上,加快推进乌阿高速G1216建设,强化至白城、长春(东三省)的公铁通道联系。

  完善南北副轴快速交通廊道建设。在现状既有的国道G111、国道G207、省道S309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集阿高速G5511(乌兰浩特-集宁段)、海张高速G1013(阿力得尔—江桥)、乌兰浩特环线高速S51建设、国道G331,提升至齐齐哈尔、通辽的快速交通联系能力完善纵向联络通道能力。

  • 构建内连外达的综合交通运输客货运枢纽体系

  构建布局合理,内外连达的多层次、一体化客货运枢纽网络体系。其中优化索伦站铁路枢纽,启用科右前旗长途客运站公路枢纽;规划新建阿力得尔1座盟级物流园区。

  航空枢纽:规划新增科右前旗通用机场。主要服务前旗中部及北部地区的景点旅游客源。大力开展航空旅游、空中出租车,充分发挥科尔沁右翼前旗的旅游特色,进一步挖掘旅游需求,同时弥补科尔沁右翼前旗在商务飞行、航空短途客运货邮运输、草原巡护、环境监测、警用航空服务、航空应急救援、偏远地区居民日常出行等方面存在空白。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小机型、小航线、小航程”,适应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地区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积极发展短途运输,提供多样化机型服务,实现常态化运输的特点。

  40 旗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1)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坚持本地消纳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培育和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东部和西南部等适宜地区继续扩大风能、太阳能、氢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加快推进清洁能源进北京特高压通道建设,增强外送能力。

  (2)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现有电力输送通道,积极拓展外部市场。配套完善多项特高压电力外送工程,提升清洁能源配套送出能力,并加快外部天然气资源引入,提高域管道气覆盖,支撑域能源发展。其中,东西轴结合特高压送出工程,打造向东北输送新通道,强化与东北联系;南北轴结合直流输电送出工程,将呼伦贝尔、兴安盟、吉林的电力输送至京津冀需电地区。

  (3)做好能源资源输出与引入,支撑区域建设发展。推进重大水源工程。落实“引绰济辽”重大水源引水工程,沿途受水区逐步切换至地表水供应。积极推进引嫩济锡项目开工,实现科尔沁右翼前旗与东北地区河湖联通互济、水资源均衡高效利用。推进重大电源工程。依托呼伦贝尔市-华北±800kV直流输电线路,加强与区域电网衔接。推进重大气源工程。依托松原-白城-乌兰浩特及鲁北-乌兰浩特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引管道气至科尔沁右翼前旗,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

  41 旗域清洁能源分布图

  • 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规划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引调水工程和水源工程。加快建设引绰济辽工程,向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供水,满足地区城镇用水需求。推进实施“引嫩济锡”引调水工程,实施河湖水库水系连通,推进建设勿布林水库等重要骨干性水利枢纽工程,加强雨洪资源利用,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增强水资源供给能力。

  • 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以农业节水为重点,加快发展高水效农业,大规模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灌区现代化建设,推动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积极推进察尔森水库下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归流河灌区等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 加强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

  以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为重点,不断增强水利公共产品供给和水安全保障能力,支撑科尔沁右翼前旗的经济建设。在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的同时,同步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城市防洪排涝等薄弱环节建设。提高河流洪水监测预报和科学调度水平,加快水情、雨情、旱情监测体系及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年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 优化水源配置,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

  1)规划思路:优化水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保障农村牧区及城镇居民饮水安全,基本保障重要工业的供水安全,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城镇集中建设区供水系统规划:结合发展需求,扩建供水设施规模;完善系统,更新老旧管网。

  农村牧区供水系统规划:保护水源井,集中供水,管网成环,保障水质。

  (2)规划目标:规划至2035年,旗域用水总量控制在6.68亿立方米,规划至2035年,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总体实现99%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以上。

  (3)给水水源规划:规划域以“引绰济辽”、“引嫩济锡”等工程引水及本地地下水为主要水源,并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范围,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保障城镇居民及农牧林区饮水水源安全。

  (4)供水设施规划:结合“引绰济辽”,规划域主要供水厂1座,满足域城镇综合生活及主要工业用水。

  • 集中分散结合,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

  (1)现状分析:域主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中心城区及部分乡镇已建成相对完善的污水排放系统,其它乡镇的生产、生活污水均无组织排放,基本靠渗透、蒸发或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或洼地。

  目前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规模不能满足远期发展。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水环境污染隐患大。

  (2)规划思路:城镇集中建设区污水规划:城区结合发展需求,扩建污水设施规模,集中处理污水;各镇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结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更新老旧管网。

  农村牧区、零散畜牧养殖产业污水规划:污水处理集中分散结合,优先并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处理,无法集中则需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

  (3)规划目标:规划至2035年,域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乡镇、苏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显著,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4)排水体制:规划域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5)污水处理设施规划:规划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1座,扩大集中污水处理范围。工业园区、畜牧养殖产业废水优先集中处理,如无法集中则需单独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生态海绵排水,高效利用再生水资源

  (1)现状分析: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旗域存在不同程度的内涝积水问题,包括下穿立交积水、小区道路积水、地下室被淹等情况。

  现状域部分污水处理厂生产再生水,并有专门再生水管线。再生水多回用于热电厂、工业冷却等。

  (2)规划目标:规划至2035年,实现建成区80%以上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域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3)雨水工程规划:积极推进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海绵设施,促进雨水自然循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生态雨水排水系统,促进雨水合理渗、滞、蓄、净、用、排。达标建设雨水管渠系统,畅通涝水排泄通道,促进雨水就近分散、自流排放。

  规划集中建设区新建雨水管网重现期不低于2年一遇,中心城区新建雨水管网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重要地区达到5-10年一遇,地下通道及地下广场处达到10-20年一遇。中心城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年。

  (4)再生水工程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再生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规划各城镇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利用。

  加快各主要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冷却水、城市杂用、生态景观补水等。

  • 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保障及可靠性

  (1)规划思路

  在电源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风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同步开展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有效解决风电等消纳问题。

  在变电设施建设方面,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在满足供电能力的基础上继续提高供电可靠率,加强网架结构,提升配网自动化水平;在农村牧区,解决变电站超合理半径供电,线路带载能力不能满足负荷等问题。

  (2)规划目标

  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建设服务东北、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完善电网结构,合理布置电源点,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建设供电设施,增强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建成各级电网容量充裕、结构合理、经济高效、安全可靠、网架坚强的现代化电网。

  (3)电力工程规划

  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进北京特高压通道建设。将呼伦贝尔的火电和科尔沁右翼前旗及兴安盟的风电打捆外送,谋划建设呼伦贝尔至兴安盟至北京的特高压外送通道。

  (4)主要电力设施布局规划

  220千伏变电站规划方案:域220千伏变电站规划考虑因素为负荷分布因素、牵引变建设因素以及清洁能源发电上网因素。

  在负荷分布因素方面,科尔沁右翼前旗负荷较为分散,因此变电站布局需相应增加变电站数目。

  在牵引变因素方面,为配合打造电气化铁路工程,每50公里需建设一座牵引站。牵引变电源需从公用220千伏变电站引出。因此,需相应增加220千伏变电站数目。

  在清洁能源发电因素方面,考虑科尔沁右翼前旗220千伏电力系统承担清洁能源发电上网的功能,电网规划应该与风电场等的建设、消费市场的用电能力、普通电源之间存在合理有效衔接,避免电网吸、输送、稳定运行出现问题。

  综合以上分析,至2035年,域220千伏变电站共5座

  8 科尔沁右翼前旗220千伏变电站规划方案一览表

名称

220千伏变电站

变电规模(MVA)

建设性质

科尔沁右翼前旗

双桥站

2×120

新建

德伯斯站

2×120

扩建

前旗站

2×120

新建

永丰站

2×180

新建

平安站

2×180

扩建

  • 加快气源引入,推进燃气设施覆盖普及

  (1)现状分析

  现状科尔沁右翼前旗范围内无长输燃气管道,燃气供应主要以槽运CNG压缩天然气内和液化石油气为主,年用气量约为116.5万Nm³。城区现有CNG储气设施1处,储气井4个,储气能力0.55万Nm³;液化石油气储配站3座,储气能力355Nm³。

  现状城区局部区域敷设有中压及低压燃气管道,压缩天然气经槽车输送至气化站后,再由中压一级管网配气,天然气气化率不足10%。

  存在问题:科尔沁右翼前旗天然气资源相对缺乏、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燃气气化普及率偏低。绝大部分地区仍以罐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要利用方式,局部区域虽敷设有燃气管道,但尚未完全实现管道气供应,多采取槽车输送至各储气设施再行配送至用户。此外,由于多数居民已习惯了现行的炊事方式,且部分居民认为管道天然气存在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接受。燃气供应及管道天然气普及在科尔沁右翼前旗范围内依然任重道远。

  (2)规划思路

  积极加快管输天然气的引入,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加快推进燃气设施的覆盖普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强供气安全保障。

  (3)规划目标

  规划至2035年科尔沁右翼前旗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负荷预测

  按天然气普及率预测天然气用气需求,用户主要包含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气及其他未预见用气。居民耗热定额取2500MJ/人年,天然气热值为36MJ/Nm³;公建用气按居民用气的40%考虑;工业用气按居民用气的50%考虑;未预见用气按总用气的5%考虑。

  9 旗域天然气负荷预测一览表(单位:万Nm³

气源

区域

人口

(万人)

气化率

居民用气

公建用气

工业用气

未预见用气

合计用气

天然气

科尔沁右翼前旗

31

70%

1507

603

753

143

3006

液化石油气

科尔沁右翼前旗

31

10%

215

86

-

-

301

  预测规划远期科尔沁右翼前旗天然气总用气量约为3006Nm³/年,液化石油气总用气量约为300Nm³/年,总用气量约为3306Nm³/年。

  (5)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依托松原-白城-乌兰浩特及鲁北-乌兰浩特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引管道气至科尔沁右翼前旗,推进燃气设施及燃气管道普及覆盖。

  规划科尔沁右翼前旗燃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并结合管输天然气建设。

  • 提高供热能力,保障北方冬季清洁取暖

  (1)现状分析

  科尔沁右翼前旗现有2座热源厂,分别为都瑞热电北区和都瑞热电南区。其中,都瑞热电北区设计供热面积500万m²,都瑞热电南区设计供热面积430万m²。

  (2)规划思路

  提高供热能力,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供热设施技术改造,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分散供热为辅的供热格局。在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的采用天然气、电能替代燃煤采暖。

  (3)规划目标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工程。近期逐步建设完善的供热管网与热力设施,全面取消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及散煤燃烧;远期充分利用现状热电厂,建成完整可靠的供热管网,与周边热源联网运行以保障供热安全稳定。全面取消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

  规划2035年,集中建设区集中取暖率达95%以上。

  (4)负荷预测

  采用人均负荷法预测采暖需求,单位供热负荷按50W/m²考虑预测规划远期科尔沁右翼前旗集中建设区集中采暖总负荷约725MW。

  (5)供热工程规划

  集中建设区采暖规划:规划远期科尔沁右翼前旗集中建设区总供热需求约为725MW,设计采暖面积约为1450万m²。规划扩建都瑞热电北厂(225MW)、都瑞热电南厂(194MW),新增都瑞热电三厂(112MW),并由蒙能热电厂提供300万m²的采暖保障。

  分散采暖规划:集中建设区外相对集中的区域,可以区域为单位建设小型集中供热设施,单座供热能力10~50万平方米;其他分散区域以户为单位分散采暖。

  • 建设数字兴安,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现状情况

  科尔沁右翼前旗现有重要汇聚1处(前旗局)。中心镇设有邮政支局,各村设有邮政所,广播电视已完成村村通工程,覆盖率达到97%以上,形成微波与卫星相结合,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广播与电视相结合的制作、传输网络系统。

  (2)规划思路

  加快推动移动通信网络部署,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设施信息化、智慧化升级。

  加快移动基站新建和改造,实施5G创新应用提升工程,系统配建通信基础设施,提升热点接入能力,并加强城乡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发展,扩大行政村(嘎查)网络覆盖面。

  统筹建设杆柱基础设施,推广智慧灯杆,改造升级现有电力塔杆、通信基站、路灯杆等,实现统一部署、一杆多用和统建共享。

  (3)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5年,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实现5G全覆盖,并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车联网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应用项目,实现城市建设与管理各个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升级,并积极融入自治区光缆传输骨干系统,力争建成覆盖全旗、连通东北华北及华东地区的光缆传输骨干网,全面践行数字化城市建管。

  (4)负荷预测

  规划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19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30部/百人;规划宽带用户10.3万户,按3人一户考虑,普及率达到100%;规划有线电视用户10.3万户,按3人一户考虑,普及率达到100%。

  (5)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统筹全域通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实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5G通信等重点信息网络工程,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干线联络,加快建成“5G+光网”双千兆城市,提升千兆网络入厂园、入社区、入户覆盖面,并统筹建设杆柱基础设施,推广智慧灯杆,改造升级现有电力塔杆、通信基站、路灯杆等,实现统一部署、一杆多用和统建共享。

  • 推进分类收运,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1)现状分析

  域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有垃圾填埋场1座,设计处理规模50吨/日,现日处理生活垃圾35吨/日

  垃圾收运方面,域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未有效开展,已实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部分地区已经开始进行生活垃圾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改造。

  现状环卫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填埋场库容已不足支撑远期发展;域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待完善;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足。

  (2)规划思路

  源头分类收集: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可堆肥、可回收、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开展分类。源头小区、农牧户分类投放,转运车辆分类收集,转运站分类转运,作为资源化基础。

  优先资源化利用:建立域垃圾资源回收体系,将废纸、塑料、玻璃等可回收资源有效回收收集,运输至旗县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集中处理。

  垃圾在地利用、处理:鼓励乡镇、苏木分类收集后就地资源化、处理,针对可堆肥的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厨余等采取堆肥等方式利用;建筑垃圾可就近铺路填坑;针对部分其他生活垃圾,可就近运往旗县市集中垃圾处理场或就近就地利用矿化炉处理。

  设施综合建设、共建共享:鼓励各旗县市跨行政区共建共享大型垃圾处理、转运设施,方便垃圾就近处理。

  (3)规划目标

  规划至2035年,域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100%,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5%,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4)环卫工程体系规划

  完善垃圾源头分类、分区收运体系,按照“厨余、可回收、有害、其他”四类分类生活垃圾,按区域组织垃圾收运。

  鼓励综合集约建设各类垃圾处理设施,促进垃圾填埋向焚烧、资源化利用转变。

  • 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管控
  • 输水廊道空间管控

  规划加强对旗域输水主干线路的空间管控,结合输水管线重要程度,划定输水廊道范围。规划“引绰济辽”一期主线输水廊道为线路两侧外延50米,“引绰济辽”二期各支线输水廊道为管道两侧外延10米;规划“引嫩济锡”输水廊道线路两侧外延50米。输水廊道内禁止开展与输水工程无关的爆破钻探、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砂、堆放大宗物料和垃圾(废渣)、兴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活动,严禁一切危害输水安全的活动。

  • 电力廊道空间管控

  规划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采取架空敷设方式,廊道防护距离宽度为80-90米;规划500千伏高压线采取架空敷设方式,廊道防护宽度为60-75米;规划220千伏高压线采取架空敷设方式,廊道防护宽度为30-40米;规划对部分11066)千伏高压线进行迁改或规整,规划近期城区内部新增11066)千伏高压线路以架空敷设为主,廊道防护宽度为15-20米,规划远期城区内部新增11066)千伏高压线沿规划道路入地敷设,城区外围11066)千伏高压线路以架空敷设为主,廊道防护宽度为15-20米。

  • 输油输气廊道空间管控

  规划天然气长输管线走廊宽度按100-130米控制。

  • 健全旗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 综合防灾规划思路

  完善综合防灾救灾体系,系统提升安全韧性保障能力

  明确标准:结合科尔沁右翼前旗发展,确定符合发展的防洪、消防、抗震、人防等等各类设施建设、设施设防、人员掩蔽等标准要求。

  设施完备:有序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补足短缺缺的消防设施,发展航空护林能力,结合发展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及人防疏散基地。

  监测预警:完善消防、气象、人防、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草原、动物疫病等监测站网建设,进一步增加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功能布局,强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立体高效、覆盖全城乡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 综合防灾减灾目标

  加快防汛抗旱、防雹抗灾、防震抗震、人民防空、防寒抗冻、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实施。

  • 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1)气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升大江大河重要支流防洪能力,完善中小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和山洪防治体系,加快山洪沟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规划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不低于30年一遇。乡镇苏木地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规划洮儿河、归流河、霍林河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余河流结合其防护对象,确定防洪标准为10-50年一遇。

  加强抗旱系统建设。加强粮食主产区、畜牧业生产基地、城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结合区域调水工程,实施灌区引水工程,加强灌区现代化建设,逐步完善灌区工程设施、管理体系,健全灌区功能。结合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综合推进防渗渠输水、管灌、微灌、滴灌、喷灌等农业节水体系建设。加强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开展自动监测和测墒节灌。

  治理避让地质灾害。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分布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东南部的低山丘陵区;次重点防治区分布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中、西部的低山丘陵区;一般防治区主要分布在科尔沁右翼前旗的风积沙地及冲积平原。对各防治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定期排查、监测预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建设用地管控,确定工程避让范围。规划建设应合理避开隐患点范围,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工程治理投入大于搬迁避让投资的隐患点范围内受威胁居民实施搬迁(避让)。对威胁人数较多,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且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依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工程搬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

  开展生态水土保持。科尔沁右翼前旗属于大兴安岭东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为森林草原过渡地带,规划以低山丘陵区的侵蚀沟和坡耕地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林镶嵌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田水土保持工作,保护黑土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强化天然林和草原保护与管理,增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功能,保护重要水源地,保护生态多样性,维护大兴安岭生态屏障。

  (2)完善综合消防体系

  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布局。加强消防水源及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补救和防火体系,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证消防设施。

  规划中心城区、开发区结合辖区范围按标准建设消防站,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普通消防站应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达其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

  规划各建制镇及乡镇苏木政府专职(志愿)消防站,各嘎查村和艾里屯建立志愿消防队;所有新建及改建大型企业、仓库、基地等单位符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规划林区、牧区建立旗县市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

  (3)完善人防工程体系

  继续大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建设人防疏散基地;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加大结建工程建设力度,保证人防掩避工程面积。

  科尔沁右翼前旗为国家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各类建筑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建设人防掩蔽工程。

  规划中心城区人均人防建设指标为1.5平方米,战时留城人口比例按40%计。规划至2035年,人防工程量达22万平方米。

  (4)强化重大危险品管控

  化工集中区应采取安全一体化管理措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设定各危险源安全距离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同时采取防止泄漏和扩散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周边各类防护对象的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不符合安全评估要求的现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采取调整规模、技术改造、增强工程防护措施、搬迁或拆除危险源、调整迁移城市功能与人口等措施,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范围。

  定期对存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物品的重要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和管道进行抗震检查和鉴定,设置抗震保护装置,提高抗倒塌能力,减轻地震次生灾害。

  (5)完善抗震避难体系

  设防原则及标准:按照“全面设防,重点防御,保障安全,支撑应急”的原则,保证设防标准,提高生命线设防要求,加快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科尔沁右翼前旗全域6度设防,主要道路、桥梁、医疗单位、行政机关等重要建筑及城市生命线工程(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油库等)提高一度设防。

  避难场所建设。规划按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达到2平方米。规划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心城区建设中心避难场所1处,除避难安置功能外,还应配建指挥机构、物资储备、情报设施、抢险救灾部队营地、医疗抢救中心和重伤员转运中心。结合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所等,规划固定避难场所,灵活布置紧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应急避难所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服务半径为2~3千米;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l.0平方米,服务半径宜为500米。规划主要对外通道及区内主要道路为疏散救援通道,控制疏散通道的宽度及两侧建筑的高度,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米,保证地震致房屋倒塌时不影响人员疏散及救援物资的运输。

  加强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及灾害预警机制建设。完善消防、气象、人防、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草原、动物疫病等监测站网建设,进一步增加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功能布局,强化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立体高效、覆盖全旗城乡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落实《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科尔沁右翼前旗的各项目标定位、控制指标、底线管控、名录管理、分区传导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出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发展战略。

  加强对乡镇苏木规划的传导。各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要以旗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不得违背旗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三条控制红线要逐级落实落细;各项约束性指标值不得突破规划下达目标,预期性指标不能与下达目标有较大偏差。

  10旗县级规划对乡镇规划指标传导表

指标名称

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开发边界

指标属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单位

万亩

万亩

平方公里

扩展倍数

指标

落实

盟市级下达指标

569.3159

381.2838

7923.0613

1.1775

本级落实指标

569.3159

381.2838

7923.0613

1.1775

科尔沁镇

15.3194

12.9817

2.5366

1.1917

居力很镇

14.6152

11.7506

2.5251

1.6906

索伦镇

16.3780

9.8790

697.9763

1.0000

德伯斯镇

45.0044

29.4059

314.4278

1.0000

大石寨镇

43.1550

33.7400

219.0822

1.0000

归流河镇

35.7055

24.4853

19.1097

1.0000

察尔森镇

39.5851

34.8657

108.4808

1.3044

额尔格图镇

63.0032

57.7802

0.0000

1.0000

俄体镇

26.8494

24.6813

101.3646

1.0000

乌兰毛都苏木

24.8406

0.2197

1214.3844

1.0000

阿力得尔苏木

48.7106

29.9634

206.8269

1.0000

桃合木苏木

18.7027

1.1108

856.7979

1.0000

满族屯满族乡

33.3562

0.6632

2573.0783

巴日嘎斯台乡

64.6392

58.4657

219.7446

跃进马场

27.7955

22.9738

0.0000

索伦牧场

17.0750

8.3794

994.3552

呼和马场

12.3972

11.3578

0.0000

绿水种畜繁育中心

8.2884

0.2066

356.4980

阿力得尔牧场

7.3154

1.9548

35.8729

公主陵牧场

5.1774

5.0619

0.0000

八一牧场

1.4025

1.3571

0.0000

  加强对专项规划的指引。旗各部门不得在本规划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交通、能源、水利、农业、林业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旅游、通信等具体领域以及跨行政区域、流域的各类专项规划,要以本规划确定的布局与空间安排为依据,不得随意突破本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用地布局。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及时纳入到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实施严格管理。

  加强对详细规划的传导约束。以15分钟生活圈为基础,以自然地理实体、主次干道和开发边界范围为边界,按照主导功能明确、建设规模适宜、生活圈设施完善、利于传导管控的原则划定覆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范围的规划标准单元。详细规划的编制中,需严格落实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的单元主导功能定位以及应落实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线和蓝线、开发强度分区等控制传导要求。对于中心城区范围之内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地区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管控规则,原则上要对接中心城区主要功能。位于相关乡村范围内的地区,要结合村庄规划的编制落实管控要求。其他地区探索开展郊野单元编制,保障建设发展需要。

  分期实施,合理安排行动计划。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规划近期实施要求,与“十四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明确近期国土空间管控、资源节约集约的主要任务,确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建设,形成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全面建立科尔沁右翼前旗“多规合一”的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进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建设,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制度。

  完善公路网络。加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形成“规模适当、功能明确、结构合理、衔接顺畅”的公路网。重要出旗市通道实现高速公路连通,科尔沁右翼前旗与苏木乡镇、苏木乡镇与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庄通沥青(水泥)路。

  加强能源利用转型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能源利用转型。大力推进煤炭清洁转化、高效利用,实现煤炭转化率超过50%。进一步提升全旗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提高天然气(煤制气)消费比重。积极推动实施电采暖、工业电锅炉、电动汽车等电能替代工程,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加快电力通道建设。不断提高旗域电网供电能力;加快实施新一轮城镇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满足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建设智能配电网,鼓励分布式电源建设;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示范推广,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加强用水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关系全局、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水利工程,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加快5G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中心城区、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点乡镇基本连续覆盖,实现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等重要场景的覆盖。完善城市热点地区5G覆盖,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善补偿机制,全面提升草原、森林、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 完善配套政策

  土地管理政策。强化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依据国土空间主体功能定位,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复合利用,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探索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体系深入推进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强土地储备,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

  生态环境政策。与相关部门探索共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同参与制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生态空间保护、建设和监督。加强生态空间内建设项目用途管制,严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内改变生态用地性质,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非法开垦耕地。

  产业政策。落实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对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正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民生服务设施建设需求。

  人口政策。结合主体功能区政策,制定差别化的人口迁入迁出鼓励政策。城市化地区要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保障产业、住房、公共服务等用地需求。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制定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邻近重点镇区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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