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是一项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公益活动。多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苏木乡镇、旗直各单位、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博爱一日捐”已成为我旗主要的人道公益品牌,在助学、助医、助残、助老、救灾救援、乡村振兴等各项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做好2025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2025年“博爱一日捐”活动自5月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二、募捐额度与参与范围
(一)募捐活动坚持单位组织、职工自愿,倡导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应发工资总额÷30天),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开支。
(二)参与范围: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的干部职工,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三、接收方式
募捐资金接收单位为科尔沁右翼前旗红十字会。
联系人:阿如那、潘伟强
电话:0482-8615578
开具捐赠收据地址:旗党政综合楼红十字会财会室
捐赠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博爱一日捐”,转账后请携带捐赠明细(含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职工姓名、应发工资全额、应捐金额、实捐金额、转账凭证)送至旗红十字会财会室并开具发票。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在社会救助、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困难群众基本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二)组织募捐活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和支持率,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募捐工作,并协助做好“博爱送万家”困难群众慰问、困难职工和群众大病救助申请工作。
(三)用好募捐资金。旗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科学规范管理使用募捐资金,加强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建设,定期公布捐赠资金收支情况,让捐赠者放心、让群众满意。要持续开展捐赠资金审计工作,及时公开审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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