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旗议提案办理工作实际,现将修改后的《科右前旗政务系统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29日
科右前旗政务系统议提案办理工作
考核评价办法
(2025年4月29日修订)
一、组织领导、办理成效(50分)
(一)高度重视。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领导是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安排部署,亲自审核签批议提案答复文件;分管领导是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跟踪推进议提案,做好代表、委员沟通工作;办公室主任是联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承办议提案的办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程序科学。建立健全承办工作制度,有完整的签收、分办、沟通、调研、催办、审核、答复、总结、归档制度和办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办理议提案。
(三)见面协商。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有效沟通至少3次。承办单位要主动商请代表、委员,开展见面协商,共同解决问题。
(四)按时办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工作,并将答复文件、调研报告、沟通记录等上传至提案办公平台。答复文件符合规范格式要求,有问必答、避免敷衍,文字简练、条理清晰。
(五)办结标准。“A”表示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表示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C”表示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解决。
二、综合评价(50分)
(一)办理评价
1.建立议提案承办台账。签收议提案有收文登记、转业务股室记录、答复文件发文登记。
2.资料齐全。针对议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现场协商或座谈,形成有问题分析、有工作举措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总结。
3.议提案转化成效。采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全旗经济某个领域或某项事业起到了助力作用,对本单位改进工作起到推动作用的说明材料(议提案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果)。
(二)委员评价
1.有效沟通。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听取意见。
2.双见面协商。承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协商,达成共识。
3.议提案成果转化。议提案办理时限内,承办单位积极作为,有效推动议提案落实。
4.承办单位工作态度。承办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态度端正,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扎实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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