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5-04-0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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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军

  您于2025331反映其所居住的房屋于2020年7月拆迁,至今拆迁尾款不到位,欠朱*军70多万,欠*强、*文60多万,要求尽快解决。

  我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信访人朱*军,身份证号:152221********3619,联系电话:155****0426,家庭住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远峰村三社居民

  我单位接到信访问题后,经调查核实,现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拆迁款拨付问题。此诉求为我单位权责范围内事项。朱*军于2022年12月12日与前旗住建局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同意政府拆迁。朱*军拆迁总金额为1308544元,累计支付征收补偿款730000元,剩余578544元拆迁补偿款尚未支付。*强拆迁总金额为1000427元,累计支付征收补偿款9239950元,剩余76432元拆迁补偿款尚未支付。*文拆迁总金额为1000131元,累计支付征收补偿款625231元,剩余375000元拆迁补偿款尚未支付。综上共欠3人征收补偿款3309102元。2023年累计拨款1379126元;2024年累计拨付450000元;2025年累计拨付450000元;剩余未拨付1029976元。我旗在自身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始终高度重视回迁户的切身利益,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信访人实际困难。

  我局自接到信访人反应的诉求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例会,计划于近期向旗政府申请该笔资金尽快拨付。

  4月1日,我局已与信访人朱*军进行电话沟通,告知工作进展情况,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由专人进行负责跟进(联系人:刘*鹏152****2022),保障回迁户的合法权益的到有效保障,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扎实推进征收工作有序进行。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科右前旗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未在期限内提出复申请,本处理意见将视为行政三级办理终结,如您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单位不再受理。

  科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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