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个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科右前旗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0次(2024年第1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4年1名军队转业军官进行安置,安置工作由旗委编办、组织部,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把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选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安置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置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安置”,把军转干部服现役期间的表现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结合量化评分情况进行排序选岗,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能够优先选岗。
二、安置方式及单位
按照工作要求,经军队转业军官本人自愿选择、签字确认,安置王楠同志到科右前旗公安局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此次下达给旗直有关单位的分配任务是政府指令性分配计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相关安置手续办理工作。
2.此次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从2024年10月1日起薪。
3.分配到旗直有关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不按时报到或者拒绝分配计划的取消其分配资格,政府不再负责就业安置。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