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危险化学品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
颁布日期:2022年06月 日
目 录
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科右前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科右前旗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指导全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旗行政区域内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依据《科右前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等级分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需要旗委、旗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全旗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或需上级支援的突发事件。
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较大事故。需要旗委、旗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全旗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需要协调旗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力量及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旗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责任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依靠消防救援大队和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警(军)民结合,协同应对事故的工作格局。
(5)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6)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平时预防相结合,着重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习及事故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组织机构
为加强应对全旗范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协调配合及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指挥部,在旗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旗应急委)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专项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 员: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旗公安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住建局局长、旗交通运输局局长、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旗水利局局长、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旗司法局局长、旗气象局局长、旗委宣传部部长、旗教育局局长、旗工信局局长、旗外事办主任、旗民政局局长、旗自然资源局局长、旗林草局局长、旗文旅体局局长、旗卫健委主任、旗供销社主任、旗融媒体中心主任、旗生态环境局、旗财政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供电公司经理、旗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旗移动分公司总经理、旗联通分公司总经理、旗电信分公司总经理。旗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对旗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
2.1.2 专项指挥部职责
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突发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生产经营单位需求等;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统一领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领导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根据需要组织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督促旗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
(6)组织有关成员及专家进行会商,研究突发事件的势态及应急处置方案;
(7)根据有事发单位的请求和事件现场处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
(8)负责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9)组织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总指挥:组织领导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中分管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旗应急办和旗危险化学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苏木乡镇(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备案;组织全旗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2)旗消防救援大队:负则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进行伤员搜救工作。
(3)旗公安局:负责确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旗交通运输局:负则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部门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演练。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旗卫健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监督抢救伤员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提供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的信息。
(6)旗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7)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事故中相关建设工程、建筑物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和鉴定;指导涉及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下水、气管网情况;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发生生生生地的自来水供应;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8)旗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9)旗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组织专业队伍,预测火势蔓延、有毒气体的扩散方向、速度和范围等;参加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10)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辖区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进行演练;指导各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11)旗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及有一定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12)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工作职责为救援需要提供相关协助。
(13)各苏木乡镇(场)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进行演练。负责启动实施本地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合旗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工作,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救援情况报告旗应急救援指挥部。
(14)其他部门
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专项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指挥部下设各工作小组。工作组是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专项指挥部决定成立,并派往事发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
2.3.1综合协调组
该组由旗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承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时上报专项指挥部。
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并保证数据库的有效性;协调组织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人建立数据库,并在应急救援需要时调集使用;及时向旗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负责在启动旗级应急预案后统一指挥调度其它各工作小组。
负责配合指挥部协调卫生、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进行医疗救护、事故现场警戒和保护、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和交通秩序。
与事故现场保持联系,跟踪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续报情况。及时向自治区、盟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组织事故调查,及时向旗政府报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2.3.2抢险救援组
该组由旗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和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事发地政府(苏木乡镇场)、相关救援组织组成,人员包含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该组以旗消防救援大队为主,组长由旗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担任。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负责组织协调消防等警力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2.3.3治安警戒组
该组由旗公安局、旗交通运输局组成,以旗公安局为主,组长由公安局负责人担任。
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2.3.4医疗救护组
以旗卫健委为主、事发地政府(苏木乡镇场)配合,组长由旗卫健委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遇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现场应急指挥部。
2.3.5专家技术组
以旗安委会专家库专家为主,组长由专家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1)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定,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措施;
(2)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灾难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4)对事故应急救援终止和后期评估分析提出建议。
2.3.6应急保障组
该组由旗财政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卫健委以及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组成,以旗财政局为主,组长由旗财政局副局长担任。
主要职责:落实财力保障、通信保障、物资保障工作,保证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和派遣运输工具,确保将救援物资以最快的速度送达。确保通信正常。
2.3.7环境监测组
由旗生态环境局、环境检测及有关专业检测机构组成,旗生态环境局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大气、水源、土壤等环境监测工作,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2.3.8事故调查组
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旗委办、旗公安局、旗检察院等配合,组长由旗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3.9善后处置组
由事故发地苏木乡镇(场),旗政府为主,和事故单位配合,组长由事发地政府负责人担任。
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安抚遇难者家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赔偿工作。
2.3.10信息发布组
以旗委宣传部为主,组长由旗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2.4办事机构
旗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旗应急办)设在旗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主 任:应急管理局各分管局长
成 员:应急管理局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办事机构,承担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2)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区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制定处置工作的初步方案;
(4)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及时将信息和有关情况报告旗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搞好接待,稳定受灾群众情绪,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协同责任单位开展处置工作;
(5)检查督办各苏木乡镇(场)政府、成员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6)传达指挥部指令,通知相关单位工作组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与苏木乡镇(场)和旗直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协助现场处置工作;
(7)及时总结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处置的经验教训,通报有关处置情况;
(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1监测
旗应急管理局负责全旗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上报工作。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掌握全旗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和灾害等基本情况,建立全旗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旗应急管理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包括所属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将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及时上报旗应急管理局。
3.2预警
本旗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自治区政府、盟政府、旗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等。
事故预警信息由旗应急办负责宣布,旗应急办依托电话、网络、互联网、电视台、广播,建立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收集,根据预警信息接受情况、对重大危险源检测情况、公安消防对火灾检测情况,来判断事故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提出预警建议,并保证信息传递的时效性。
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全旗事故报告及预警信息,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8393199。
3.2.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国家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红色等级(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扩大。
橙色等级(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等级(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故,事故即将临近。
3.2.2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按照《科右前旗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蓝色、黄色预警向旗应急办提出建议,由旗应急办负责发布和解除。
橙色、红色预警向旗应急办提出建议,由旗应急委批准后发布和解除。
对于可能影响本旗以外其他地区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向旗应急办建议并批准后,及时上报旗有关部门,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相关地区通报。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依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影响程度,并依据专家顾问的意见,及时提出调整预警级别建议。
3.2.3预警响应
预警发出后,按以下规定响应:
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根据可能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有关部门、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核实、报告有关信息。
(2)组织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级别;
(3)及时建议旗应急办或旗应急委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专项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和值班人员、专家、技术骨干等进入工作岗位待命,并组织预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准备;
(2)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
(5)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2.4 预警解除
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建议旗应急办解除预警,并向社会发布。
4.1响应分级
一般事故(Ⅳ级):由各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Ⅳ级响应,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旗相关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较大事故(Ⅲ级)由旗危险化学品专项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Ⅲ级响应,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旗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旗委、旗政府分管领导或旗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根据需要,由应急管理局组建现场指挥部。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由旗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指挥和处置。根据需要,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旗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旗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相关副旗长任副总指挥,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由旗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Ⅰ级响应。旗危险化学品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指挥和处置。根据需要,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旗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旗长任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相关副旗长任副总指挥,旗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4.2信息接报
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依托电话网络、互联网、电视台、 广播,建立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并保证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应急管理局负责接收全旗事故报告及预警信息,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8393199。
1.当接到发生突发事件报告时,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对接报的信息进行核实,并对信息分析研判。
2.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应立即书面向旗应急办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可简要书面报告,再补充报告。
4.3响应程序
4.3.1启动响应
4.3.1.1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在地苏木乡镇(场)政府、旗应急管理局、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4.3.1.2苏木乡镇(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苏木乡镇(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当地苏木乡镇(场)政府、旗应急管理局立即向旗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指挥部给予支援。
4.3.1.3旗专项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核实接报信息、初步研判,并向旗应急办报告的同时,立即按照旗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采取响应措施:
1.立即组织并派出现场工作组,并行使现场最高指挥权;
2.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3.组织事件现场的险情处置;
4.组织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5.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6.建议启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7.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8.进入相关场所进行检查和封存物品;
9.拆除、迁移妨碍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设施、设备或其他障碍物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旗政府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4.3.1.4旗应急管理局和环保、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4.3.2响应措施
4.3.2.1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并派往事发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组成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具体领导、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属地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督促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县(旗)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4.3.2.2事故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后,听取事发生产经营单位救援进展的汇报,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启动控制危险源、抢救遇险人员、指导现场人员防护、组织群众撤离、清理保护现场、消除危害后果的抢险救援程序。
4.3.2.3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救援,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4)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6)车辆应服从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7)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8)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9)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10)具体实施方案参照附件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实施。
4.3.3响应升级
(1)当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需要周边县(旗)及盟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旗人民政府应立即向盟人民政府报告,请求盟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2)并在盟应急指挥部到达后,移交现场指挥权;
(3)在移交指挥权后,应服从盟应急指挥部的指挥,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4.4信息发布
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旗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
4.5应急结束
(1)当事故现场得以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事故隐患消除,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专家组提出应急状态终止建议,由事故现场专项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3)事故发生单位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纸、物证等移交事故调查小组,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依据。
5.1善后处置
在旗政府、旗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善后处理组做好事故现场清理、事后恢复、污染物处置、人员安置赔偿、保险赔付、物资征用补偿等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旗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公安、事故发生地点政府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写出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局有关处室及负责人通讯联系应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部门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6.2 应急队伍保障
依靠旗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旗应急办公室负责建立全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确保应急救援队伍信息的有效性。
6.3 应急专家保障
旗应急管理局应急办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可以参加应急救援的专家库,全面掌握应急救援专家情况,确保应急救援专家信息的有效性。
6.4 应急装备保障
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可以调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数据库,建立调用工作机制;相部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6.5 应急经费保障
由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储备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地方财政部门协调解决。
7.1 预案培训
本预案发布实施后,由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的培训和宣贯。
7.2 预案演练
应急管理局应急办公室负责拟定印发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实施一次应急演练(桌面、实战),并会同相关科室指导、观摩各旗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
7.3 预案修订
出现以下情况时,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尽可能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 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
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 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
到威胁的人员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 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及其他控制措施;
◆ 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 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及其他保障措施;
◆ 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禁止或限制使用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 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的必要措施。
(1)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 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
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 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 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较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 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 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 可能性);
◆ 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 模和程度;
◆ 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 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 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 消防队伍等)。
(2)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
◆ 确定爆炸地点;
◆ 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 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 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 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较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 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 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
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 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
业消防队伍等)。
(3)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要点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 确定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害物质);
◆ 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 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 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 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较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 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 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 气象信息;
◆ 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 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 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 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 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点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 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
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 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
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 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 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群众的安全防护要点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 (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
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科右前旗
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单位危险性分析
一、危险化学品危险源情况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要求,通过辨识,全旗1家重大危险源,中油兴安销售乌兰浩特油库储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2家烟花爆竹企业,科右前旗铭鑫鞭炮有限公司、兴安盟科右前旗延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有66家加油站,加油站主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和柴油。
二、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储量 |
危险等级 |
产品/产量(年) |
1 |
中油兴安销售乌兰浩特油库 |
科右前旗居力很镇靠山屯南 |
高林 |
18704870999 |
50000m³成品油(汽油、柴油) |
储罐区一级重大危险源 |
中转油库无产能 |
烟花爆竹企业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涉及危险物质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产品产量(年) |
1 |
科右前旗铭鑫鞭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兴科家园二期1-11 |
易爆物质 |
李秋香 |
15504821555 |
库存量4.2万箱 |
2 |
兴安盟科右前旗延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科右前旗金碧苑小区A1-18号门市 |
易爆物质 |
刘桂杰 |
13704791290 |
库存量4.57万箱 |
加油站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属地市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 方式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额尔格图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双花吐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西桥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索伦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好仁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察尔森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大石寨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海力森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树木沟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乌兰毛都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归流河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新址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跃进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桃合木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哈拉黑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古迹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大坝沟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德伯斯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1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巴拉格歹鼎顺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2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都林西大街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2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乌兰敖都服务区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2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大石寨服务区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2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科右前旗前好力保服务区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伟 |
13948231555 |
24 |
科右前旗金岩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王永香 |
18804842099 |
25 |
科右前旗立宝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王润利 |
15705022999 |
26 |
科右前旗索伦耿才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耿少斌 |
13947480022 |
27 |
科右前旗胜华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科右前旗 |
孙胜军 |
13204826259 |
28 |
科右前旗万里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宝亮 |
13948209891 |
29 |
内蒙古中闰石油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苗静宇 |
18104800000 |
30 |
科右前旗顺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扑克俭 |
13204825615 |
31 |
科尔沁右翼前旗中围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扑克俭 |
13204825615 |
32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规划路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鞠泽阳 |
18004826000 |
3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石油分公司好仁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鞠泽阳 |
18004826000 |
34 |
科右前旗天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天力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赵国华 |
18604821007 |
35 |
科右前旗天力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天力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赵国华 |
18604821007 |
36 |
科右前旗额尔格图东方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长久 |
15048242888 |
37 |
科右前旗宝和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长久 |
15048242888 |
38 |
科右前旗中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李长久 |
15048242888 |
39 |
科右前旗大石寨项平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项希平 |
13947489686 |
40 |
兴安盟科右前旗俄体华峰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项希平 |
13947489686 |
41 |
科右前旗跃进马场远程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闻奎 |
13948933115 |
42 |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科右前旗 |
母锦华 |
13804791578 |
43 |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索伦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母锦华 |
13804791578 |
44 |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拉格歹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母锦华 |
13804791578 |
45 |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达仍贵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母锦华 |
13804791578 |
46 |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城兴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母锦华 |
13804791578 |
47 |
兴安盟华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母茗辰 |
13804791578 |
48 |
科右前旗索伦牧场福星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宫再炜 |
13804791113 |
49 |
兴安盟骏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玉贵 |
18347799678 |
50 |
科右前旗一路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王敖敦其木格 |
13948290107 |
51 |
科右前旗华明达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满族屯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隋明华 |
13948271086 |
52 |
科右前旗华明达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白辛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隋明华 |
13948271086 |
53 |
科右前旗久合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白国文 |
13948260646 |
54 |
科右前旗大石寨淑娟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郑淑娟 |
15174753308 |
55 |
科右前旗索伦利盛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曾庆兰 |
13848397988 |
56 |
科右前旗巴达仍贵林海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赖哈申格日勒 |
13848992695 |
57 |
科右前旗爱民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白玉香 |
13948997283 |
58 |
科右前旗红金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毕洪彬 |
13948890990 |
59 |
兴安盟丽鑫能源石化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范秀丽 |
18947688887 |
60 |
科右前旗长卓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瑛 |
15248238729 |
61 |
科右前旗归流河团结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陈连山 |
13847999972 |
62 |
科右前旗睿兴石油销售 |
科右前旗 |
余宏 |
13847992288 |
63 |
科右前旗庆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蔡曾明 |
13948970929 |
64 |
科右前旗乌兰毛都乌兰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高来宝 |
13514821096 |
65 |
科右前旗双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科右前旗 |
敖小琴 |
13644899101 |
66 |
科右前旗千里加油站 |
科右前旗 |
李坤山 |
15248238666 |
科右前旗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为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见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1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芒来夫13734829729 |
科尔沁右翼前旗金界路与学府街交叉口北120米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2 |
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联系方式见7.4.2章节。 |
科右前旗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为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应急装备及器材配置见下表:
序号 |
类别 |
名称(单位) |
规格 |
数量 |
1 |
移动消防水炮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2 |
背负式细水雾灭火枪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3 |
液压机动泵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4 |
移动照明灯具组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5 |
排烟机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6 |
水式排烟机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7 |
移动式供气源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8 |
无齿锯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9 |
水域救生衣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10 |
消防防疫防水服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11 |
水域救援靴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12 |
水域救援手套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13 |
湿式水域救生衣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14 |
水域救援头盔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0 |
15 |
止坠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16 |
堵漏器材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17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18 |
防爆型背负式单兵传输系统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19 |
过滤式消防呼吸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4 |
20 |
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21 |
医疗箱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22 |
电动破拆工具组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23 |
液压剪扩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24 |
液压剪切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25 |
钢筋速断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26 |
救生气垫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27 |
躯体固定气囊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 |
28 |
重型防化服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4 |
29 |
轻型防化服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4 |
30 |
空气呼吸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31 |
防坠落部件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32 |
救生缓降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 |
33 |
救援大绳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4 |
34 |
灭火战斗服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35 |
灭火头盔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36 |
抢险救援服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37 |
抢险救援头盔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38 |
灭火战斗靴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39 |
抢险救援靴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40 |
个人背包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0 |
41 |
灭火手套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42 |
抢险救援手套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43 |
抢险救援腰带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44 |
阻燃毛衣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0 |
45 |
防静电内衣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10 |
46 |
直流水枪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47 |
多功能水枪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8 |
48 |
泡沫水枪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6 |
49 |
80水带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50 |
65水带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
51 |
分水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6 |
52 |
呼救器 |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大队 |
标准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