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送案件线索的函
科右前旗公安局大青山森林派出所:
2024年8月13日我局接到兴安盟林草局交办线索: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古迹办事处保龙村刘店沟有人违法在草地建设房屋,破坏草原推坑蓄水饮羊案件线索。
举报事项中的蓄水坑,经勘察测绘,其面积为0.96亩,地类为灌木林地。科右前旗林草局工作人员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图与遥感影像图查看确认蓄水坑位置是在灌木林地上所开发的蓄水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现将该案起占用林地开发蓄水坑案件线索转送你单位调查处理。
附:相关调查资料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