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网科右前旗供电公司:
近年来,我旗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屋顶光伏爆发式增长,随之产生了市场行为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合同条款不平等和台区变压器接入过载等多方面问题。为促进全旗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分布式光伏管理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分布式光伏并网规模管理
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指利用自然人自有住房屋顶),按照就近消纳原则开发建设。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要严格控制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升压反送。户用光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和配电网就地平衡调节为特征,运行模式用户宜选择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网电量、用网电量分开计量。
二、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
供电公司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实施方案》和《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要求,测算辖区内变电站、线路、台区可开放容量信息,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属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
对自然人利用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自然人向当地电网企业申请,按照电网企业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电网企业审核把关后,由当地电网企业向发改委申报备案。项目备案申请人应在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户用光伏办理更名、过户、迁址、增容、减容等业务,应及时更改相关备案信息,并按规定流程办理变更业务。
四、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网接入服务
电网企业应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一站式”服务,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电网企业要滚动更新发布主网、10千伏馈线、配变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未出具接入意见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居民自建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由供电部门直接兑现至居民个人社保卡账户,切实保障居民合法收益。
2024年7月20日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