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公告

来源: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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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截至2024年7月1日0时,内蒙古悻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95户企业、科右前旗刘世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33户农民专业合作及科尔沁右翼前旗满族屯乡永林汽车修理部等3210家个体工商户(具体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请以上195户企业、13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3210户个体工商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科右前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科右前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列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名单..xlsx

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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