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21011636581R/2024-0007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便函
成文日期 2024-06-06 09:04:59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11线额尔格图服务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6-0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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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该项目用地在征收土地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收土地六步执行情况

  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程序执行。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评估;将拟征收土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组范围内进行了公告;旗自然资源局向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组及被征地农牧民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在村组进行了张榜公布,并征求了被征地农牧民意见,认为此次征收土地方案确定的补偿、安置标准符合法律规定,补偿合理,安置途径可行,不需要举行听证会,并出具了《放弃听证说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了补偿登记,并签订了补偿、安置等协议。

  二、项目用地符合公共利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情况

  该项目申请用地拟用于国道111线额尔格图服务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旗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的说明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对本项目中涉及征收的土地补偿已全部到位。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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