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编委: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改革后机构整合运行情况、改革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报送至贵办,函请审阅。
一、 运行情况
(一)机构整合到位情况
1.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情况
机构不存在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等与“三定”规定不相符的情况;
内设机构不存在名称、数量、性质、规格、隶属关系等与“三定”规定不相符的情况;
机构和内设机构都不存在擅自加挂牌子情况。
2.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情况
不存在履职越位、缺位、错位情况;
内设机构的职责不存在超出单位主要职责或派生新的职责情况;
“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由内设机构落实到位;
不存在“三定”规定中已整合的职能仍由原内设机构承担,人员已集中办公;
不存在超出“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赋予内设机构其他工作职责。
3.按照核定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核定编制数35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5名(正股级);按核定编制要求全部配备工作人员。
4.向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倾斜及其他情况
加强业务机构力量,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编制配备已满足业务开展,机构已整合到位。
(二)经费保障到位情况
不存在事业单位经费保障不到位情况,机构运行经费由财政统筹支付,具体事宜按事权与财政部门沟通。
(三)人员安置到位情况
事业单位整合后,人员已按照职能职责融合调整工作内容;
不存在“吃空饷”等情况;
不存在长期借调(一年以上)借调人员。
(四)运行融合到位情况
不存在内设机构的职责边界划分与当前形势任务变化不相适应,及时动议情况;
不存在内设机构职责履行不畅,影响单位运转效率情况;
不存在内设机构职责边界划分不清晰,实际工作中需要就有关工作反复协调沟通等情况;
不存在人岗不相适,整合后工作量与主要职责匹配度不高等情况。
(五)风险管控到位情况
不存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机构编制等方面不存在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
二、改革成效
机构整合后各股室按照优化协调高效原则,自身工作职能正常运行,实现了职责界定清晰又紧密衔接,职能配置做到无空档、无遗漏,各股室实现深度融合,工作效能得到了一步提高,整体职责清晰,运行更为通畅。
三、存在问题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有序运转总体不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通畅等问题。
四、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维护“三定”方案的严肃性,建立和形成机构编制管理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监督检查职能。如可以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