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工作,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招商引资、对接项目、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病假事假等,要严格按照请示报告制度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旗直各部门、协管单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向旗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并向旗政府办公室报备。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向旗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假。
二、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手续
领导干部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见附表一),详细、准确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项,不得简单使用出差、学习、外出、考察等模糊词语。请假外出期间如因特殊情况行程发生变化或需延长时间的,要再次进行报备,实事求是说明行程或时间变化情况及原因,不得擅自超假。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回岗位进行销假。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确保联络及时,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三、严格外出考察报告、财务审核等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招商引资、对接项目、学习考察等返回后,应在3天之内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对接情况表》(见附件二),详细准确说明考察地点、对接事项及成果,后续政府办公室将对外出情况进行督查。外出招商引资、对接项目、学习考察等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活动经费按规定列支,不得向其它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接受其它单位赞助,不得以外出学习考察之名用公款购买纪念品。
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严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切实按规定、按要求、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对于违反《制度》要求,外出不报、迟报漏报、不请假的,将予以批评或通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干部外出考察对接情况表需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至旗政府办公室225室。
附件1: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表.doc
附件2: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对接情况表.doc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