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发〔2022〕325号
科尔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科尔沁镇平安村给排水一体化项目附属生态景观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镇政发〔2022〕314号)收悉。按照《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兴财农〔2021〕69号)文件有关要求,经科右前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京蒙资金项目联合论证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请你镇认真组织实施,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