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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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302室,邮编:137401,电话:0482-839986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旗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围绕旗委、旗政府及盟卫健委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提升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公开质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科右前旗卫健委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科右前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18条。其中:更新“信息公开指南”1份、“信息公开制度”4份、“信息公开年报”1份、“信息公开目录”91份、“疫情防控领域公开”74份、“医疗卫生领域”45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医疗卫生”10份、“出台政策解读”相关文件2份。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于内部工作文件。全年办理行政许可752件,实施行政处罚5件;年内办理盟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理旗人大代表建议5件和旗政协委员提案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科右前旗卫健委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发布程序,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收集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应当公开的事项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在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卫生领域实际,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的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分工明确,专人专责。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供稿、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及时纠正,影响较大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力度,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三是通过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目前,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总体稳步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更新时缺乏主动性;缺乏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委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旗委、旗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科右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和《科右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旗政公发〔2022〕2号)要求,我委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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