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司法局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3-01-0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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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科右前旗司法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科右前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科右前旗司法局三楼办公室,邮编:137401,电话:0482-83993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科右前旗司法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科右前旗司法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科右前旗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6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4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及反馈3条,新闻发布会信息1条、业务信息47条,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行政处罚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科右前旗司法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发布程序,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收集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应当公开的事项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深入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收集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将应当公开的事项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定期加强信息发布的自查整改,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策解读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改进情况。2023年,我局将着力在提升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科右前旗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科右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旗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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