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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持篇:(二)工业篇

来源:科右前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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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新型工业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
1.对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投产的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30%给予一次性贴息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新认定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对于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的2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补助。
3.支持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对大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值)首次降低到1.3的,按照技改投资额的10%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对年节水量5万吨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按每节约1吨水给予10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对新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量1万吨/年以上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项目,按每综合利用1吨给予10元补助;再生资源中废塑料、废纸回收加工利用量在1千吨/年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5.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节水标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每年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
7.对2022年1月1日后通过研发或引进方式获得国家批准文号的1类或2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蒙)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填补自治区空白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和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并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证书的产品(不含二类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取得一、二类《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创新兽药,并实现业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设备总投资2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按新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注册申请获批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给予奖补,原则上单个品种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8.鼓励药物临床研究,对临床试验申办者开展I、Ⅱ、Ⅲ期临床试验研究并承诺成果转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医疗机构承接自治区药物临床试验申办者临床试验项目的,按照本项目与本机构发生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费用的5%给予医疗机构奖补,单个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9.支持生物医药研发创新和孵化平台建设。引导生物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补500万元。鼓励成熟的生物医药孵化平台入驻自治区,为初创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完善的办公、研发、生产、注册报批服务,推动更多原创成果和技术在自治区转化落地。对经认定的自治区生物医药孵化平台,每进驻1家生物医药企业或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单个平台每年最高奖补200万元。
10.对2022年1月1日后获得国家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并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2022年1月1日后获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并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4〕6号)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zzqzfjbgtwj/202401/t20240129_2459950.html

  (二)现代能源业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
1.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源及配套送出工程建成即并网,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2.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
3.制定新增大型用电负荷绿电应用实施细则,对拉动工业经济增长作用明显,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能耗、环保等政策要求,且年用电量不低于50亿千瓦时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制定高比例绿电供应解决方案。
4.对纳入示范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按照制氢量所需电量合理配置新能源规模。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
5.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按照“以供定改、确村确户、先立后破”原则,对全区煤改电客户实行统一规划、分批接入。
65.有序淘汰国Ⅲ以下柴油老旧车辆,引导推广新增和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重卡,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5%,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不低于1600辆。购买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给予补贴。其中,充电车每车补贴4万元,换电车每车补贴4.5万元。
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4〕6号)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zzqzfjbgtwj/202401/t20240129_2459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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