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行政处罚信息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注明证件其他类型 |
|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售有限责任公司巴达仍加油站 | 911522210725876059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前旗)应急罚〔2025〕执法 009号 | 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类违法 | 2025年7月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文件要求,在对科尔沁右翼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达仍贵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2025年6月11日,科尔沁右翼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达仍贵加油站未向从业人员何铁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防静电鞋)。 | 以上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选择执法依据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 选择处罚依据 的规定,拟对你 (单位) 作出 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选择处罚类型 的行政处罚。 | 罚款 | 母锦华 |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建议立案。 | 0.5 | 2025/07/31 | 2028/07/31 | 2028/07/31 | 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局 | 111522217901923253 | 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局 | 1115222179019232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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