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京蒙协作促进农牧民稳岗就业项目实施方案请示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0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扎萨克图西街
电子邮箱:kyqqnmhkjj@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82-8398828
附件:《科右前旗2025年京蒙协作促进农牧民稳岗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年4月11日
科右前旗2025年京蒙协作促进农牧民稳岗就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安排,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稳岗补贴审核发放流程和规范公益岗管理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4)633号、《关于开展京蒙劳务协作就业基地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协作发(2024)729号、《关于公布京蒙劳务协作就业基地确认结果的通知》内农牧协作发(2024)775号文件要求,扎实有序做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帮扶工作,劳务协作就业基地扶持工作,有效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和就业主体带动效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盟关于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决策部署,做好稳岗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优化措施,提高农牧区劳动力务工积极性。充分利用就业帮扶政策,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支持稳岗力度,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促进农牧区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
- 项目概况
1、项目性质:新建。
2、主管部门: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3、实施规模及内容:(1)科右前旗户籍农村牧区脱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地就近、跨盟市、跨省务工就业,年度就业时间累积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相关要求给与交通、稳岗补贴;(2)针对劳务协作就业基地的打造,就业培训后达到50%稳定就业,进行培训补贴。
4、计划补贴人数:计划补贴1500人,按照申请人员务工区域进行相应调整。
5、项目类别:劳务协作
6、项目实施单位: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履行申报手续、组织开展实施,负责项目验收和后续监管。
7、建设地点:覆盖全旗14个苏木乡镇。
8、资金投入:项目投入151.6万元,其中稳岗补贴131.6万元;京蒙协作就业基地20万元。根据两项补贴申请发放情况,对剩余或不足部分调剂使用。
9、资金来源:京蒙协作资金。
10、进度安排
2025年1月-3月: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2025年3月-11月:做好政策宣传,按照程序申请资金,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 重点任务
(一)鼓励脱贫人口务工行动
1、交通补贴标准
科右前旗户籍农村牧区脱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地就近、跨盟市、跨省务工就业,年度就业时间累积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省外务工按照简化程序申请,省内务工的能按要求提供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工资证明,按照就业地域给予交通补助,标准为盟内务工补助300元;盟外务工补助500元。交通补贴纳入转移性收入范围,每人年度仅可补贴一次。
2、稳岗务工补贴标准
科右前旗户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地就近、跨盟市、跨省务工就业,年度就业时间累积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含外出灵活就业人员),且能按要求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工资证明的,按照就业地域给予稳岗务工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每人年度仅可补贴一次,可同时享受交通补贴。
- 稳岗补贴不享受政策范围
一是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二是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中通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统一招录或聘用的正式员工或聘用合同工;三是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四是在校生;五是不可重复享受人社部门出台的促进农牧民务工就业相同性质的相关政策;六是存在提供材料造假行为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4、交通补贴申报程序
4.1对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含外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交通补贴,具体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写明本人就业地点、就业时间、月务工收入并做出真实性承诺。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
(2)嘎查村级审核公示。以嘎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对申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苏木乡镇。
(3)苏木乡镇审核公示。苏木乡镇对嘎查村初审报送的交通补贴申领资料有关信息与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查(审查比例100%),人员信息有错误的退回村级校准,审核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汇总报送旗县农牧部门。
4.2省内务工交通补贴,具体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嘎查村级审核公示。以嘎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对申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苏木乡镇。
(3)苏木乡镇审核公示。苏木乡镇对嘎查村初审报送的交通补贴申领资料有关信息与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通过查看资料、电话问询等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查(审查比例100%),人员信息有错误的退回村级校准,审核无异议后,公示5天,以公函形式汇总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
5、稳岗补贴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嘎查村级审核公示。以嘎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对申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苏木乡镇。
(3)苏木乡镇审核公示。苏木乡镇对嘎查村初审报送的稳岗补贴申领资料有关信息与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通过查看资料、电话问询等方式对符合条件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查(审查比例100%),人员信息有错误的退回村级校准,审核无异议后,公示5天,以公函形式汇总报送旗农牧和科技局。
6、发放补贴
旗农牧和科技局将苏木乡镇审核确认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贴金额汇总,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乡镇经管站,由经管站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号,发放流水报送农科局备案。
(二)加强京蒙劳务协作就业基地建设
1、具体措施:着力培育壮大一批有特色、有品牌、有规模、有引领作用的就业品牌和基地。通过奖补形式支持经自治区、兴安盟或协作地区认定的京蒙劳务协作就业基地、京蒙落地企业或项目运营企业等培训主体,为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及低收入农牧民开展劳动技能提升、新职业新业态培训以及岗前培训,给予相应补贴。
2、奖补标准:(1)针对就业基地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3个月内该班次就业率低于50%(不含)的,对该班次按照实现就业人数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后3个月内该班次就业率高于50%(含)的,对该班次培训人数给予补贴,标准为按照每人每天400元,最长可补贴5天,每人年度仅可补贴一次,不区分一般户与脱贫户,每个班次培训对象中脱贫人口比例不低于10%,否则视为无效班次。(2)针对京蒙落地企业或项目运营企业,对用工单位岗前培训,吸纳就业20人以上(脱贫人口比例达到10%),与受训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且实现就业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用工单位每人每天200元培训补贴,最长可补贴5天,每人年度可补贴一次。该企业亦可申请认定京蒙协作劳务协作就业基地。
3、补贴程序:此项工作由旗农科局和各苏木乡镇分别组织实施,由申报培训补贴计划的基地、企业等培训主体,准备就业培训方案、课程安排、培训人员花名册、每日签到表、影像资料等必要培训证明材料,培训结束3个月后,培训主体向所在苏木乡镇或旗农科局提交培训人员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包括劳务合同或就业协议、订单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或工资领取明细表等工资发放证明、补贴申报表等),进行验收审核。经苏木乡镇审核通过的,由苏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向旗农科局申请补贴资金,并发放至申报主体指定账户;经旗农科局审核通过的,由农科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拨款至申报主体指定账户。
五、绩效目标及利益联结机制
经济效益:务工就业是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增加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做好就业帮扶、确保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等重点群体劳动力持续稳定就业,对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全旗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具有重要意义。社会效益:支持农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跨盟市、跨省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稳定就业人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1500人增加收入。打造就业基地,逐渐培育技能突出、市场接纳能力强的劳务品牌,加强劳动力得持续稳岗就业。
六、保障措施
(一)农科部门、人社部门加强对各苏木镇、嘎查的监督指导,强化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避免错发、漏发的情况发生。
(二)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申报审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承诺书等申领材料内容不实,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责令退回相应补贴补助资金,取消今后享受政策资格。
(三)资金保障。本项目中所需资金从京蒙协作市级资金中列支,苏木乡镇第一批申请7月20日完成申报工作、第二批9月20日完成申报工作、最后一批11月20日完成申报工作,共分三批次申请支付。按乡镇资料审核通过顺序依序补贴,补贴完为止。
此方案仅限2025年有效,最终解释权归农牧和科技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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