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稳评公示
本次决策事项为科右前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决策单位为科右前旗交通运输局。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90号)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兴安盟实际,对科右前旗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科右前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稿)由科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委托内蒙古国衡建设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高东岩(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8398900,或者杨爱玲(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15705018666。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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