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深松作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4〕340号)《兴安盟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 <兴安盟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的通知》(兴农牧发〔2024〕372号 )二、申报流程 兴安盟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
(一)补助标准
1.作业补助。补助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
(二)补助对象
坚持“谁经营土地、谁实际实施保护性耕作,谁享受补助”的原则,在实施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简称“土地经营者”,下同)为补助对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
受理单位:科右前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0482-8398765
三、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482-8398765
地址:科右前旗农牧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