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和《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指南》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关于做好进一步优化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兴环办发〔2020〕243号)规定的管理权限,现拟受理审批《内蒙古京能乌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京能新能源乌兰浩特呼和马场风力电场300MW风力发电项目危废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京能乌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京能新能源乌兰浩特呼和马场风力电场300MW风力发电项目危废库建设工程
行业类别:N7724危险废物治理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占地:总占地面积为36.26m2
建设规模:拟将升压站(办公区)北侧13m处闲置平房(其中一间)改建成为危险废物暂存库。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建设单位:内蒙古京能乌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呼和马场五队马点西南方向1.29公里处。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内蒙古青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82-8615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