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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23 16:58
公告〔2024〕53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各盟市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公告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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