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全旗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牧场、林场(站)、驻军部队、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兴安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兴防指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旗气象火险形势,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3月15日起全旗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强化督导检查,将责任、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二、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凡进入林、牧区人员,必须办理防火通行证,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控林牧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严肃追究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公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信、宣传车、宣传牌、标语、网络等方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加强《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要强化对外来游客及入山作业人员的防火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隐患排查,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彻底排查火灾隐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促,排查隐患堵塞漏洞,要对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务求实效。要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机构建设,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把火源关,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五、加强应急准备,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各单位要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全面保障物资储备、资金落实,机具、设备状态良好。重要时段,全旗各类森林草原灭火队伍要集中待命,发生火情时确保快速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指挥系统工作畅通,发生火灾要按照报告制度上报,不得拖延,对不报、迟报、瞒报、漏报森林草原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加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禁非专业人员参与直接指挥,严禁动用未经过森林草原防灭火培训人员直接参加灭火作战。各类森林草原灭火队伍要服从调动、听从指挥,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范执行火灾救援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