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驻科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实施诚信建设工程,构建诚信政务新体系,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旗业务分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综合一窗受理”,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应进必进”原则,《方案》起草过程中,科右前旗政务服务局学习研究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动盟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方案> 的通知》(行署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召开座谈会,认真探讨每项工作任务,梳理规范进驻部门、进驻事项、办事指南、进驻人员、窗口设置等工作,吸收采纳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方案》。 推动盟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方案》明确了我旗以“精简、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完善行政审批集中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企业群众办事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畅通为人民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重要举措
《方案》结合我旗实际,提升旗政务服务中心新址“一站式”服务能力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规范进驻部门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取消原有的各分厅,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跑一次。
(二)规范进驻事项
1、优化完善综合窗口。在原来综合窗口的基础上,以“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为导向,拓宽综合窗口服务内容,将更多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
2、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全旗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部门的事项进行全方位排查梳理,持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更新调整,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
3、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各进驻部门围绕进厅事项办事指南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内容要素认真开展核查,并依法依规及时调整修改到位。
(三)规范进驻人员
1、精心选择抽调。各部门选派精通业务,素质极高的行政审批业务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进驻期间,选派人员身份不变,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及发放渠道不变(不影响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
2、充分委托授权。各进驻部门窗口负责人,负责本窗口日常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负责本部门与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3、执行“AB岗”制度。各进驻部门落实窗口负责人或首席代表1名,工作人员至少2名,窗口执行“AB岗”制度,确保无空岗现象发生。进驻人员“A岗”或“B岗”因故确需暂离岗位的,须在替岗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4、保持人员稳定。各部门进驻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1年内不作替换,任何部门不得以短期轮岗的方式临时派驻工作人员。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要以书面正式文件报经政务服务局同意后变更。
(四)规范窗口设置
1、设置服务专区。第一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安专区。第二层四办专区、企业开办专区、税务专区、公积金专区、工程审批专区。第三层社保专区、就业专区、医保专区。
2、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一是合理设置部门综合窗口,对于业务性较强的部门如民政、公积金、税务、公安、医保、人社等,按行业划分服务专区,设置部门综合窗口。对于业务关联性较强的不同部门,合并设置综合窗口。二是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实行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审批部门分类审批的无差别受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1至3层均设置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老弱病残、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
3、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次办”服务窗口,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的事项,通过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内部流转代办,统一窗口出件。
4、设置“帮您办”专窗。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帮您办”窗口,企业服务工作站,通过线上材料预审、预约延时办理、上门取送件等方式,送服务进企业,为全旗重点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保姆式“一对一”的代办帮办服务。
五、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一是旗直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选派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二是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科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制度汇编》管理进驻部门,进驻单位和人员服从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确保审批工作顺畅开展。窗口进驻人员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政务服务局党支部,日常考勤由政务服务局负责。三是旗直相关部门要完成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四是进驻部门对本部门进驻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应知应会等方面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五是旗政府督查室会同政务服务局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旗直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对明进暗不进、搞体外循环或协调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进程和效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