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前旗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在盟委、行署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旗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盟委“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作出重要贡献”的总体部署,继续以“三大产业园区”建设为平台,全力打造“五大产业板块”,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态势。
基础条件进一步巩固。科右前旗地处大兴安岭南麓,兴安盟西北部,紧邻阿尔山口岸,是内蒙古自治区的诞生地。行政区总面积1.7万平方公里,辖14个苏木乡镇,1个种畜场,9个国有林场(站),4个国有农牧场。总人口40万人,户籍人口34万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0.5%(其中蒙古族占总人口的45%)。是一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农业经济有农区、半农半牧区、牧区三种类型,现有耕地461万亩,人均耕地13.56亩。草牧场1475万亩,林地822万亩。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畜产品均属绿色无公害产品,有机农畜产品正在逐步发展。粮食总产量已稳定在3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家畜总头数稳定在450万头(只、口)左右。境内有大小河流100多条,大中小型水库6座,水资源总量为17.18亿立方米。工业园区已初具规模,正在稳步发展;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正在起步发展;现代物流园区已启动实施,城关镇已打造成自治区级绿色园林县城,正在申请国家级绿色园林城市。
区位优势突显。科右前旗地理位置潜在优势突出,在国际上处于东北亚经济圈,西可建立与蒙古国和俄罗斯的经贸联系,是参与蒙古、俄罗斯丰富资源开发的主要后方基地,在国内又属于东北经济圈,东可连接黑吉辽三省,南可沟通京津唐经济区;在国际上处于东北亚经济圈,西可建立与蒙古国和俄罗斯的经贸联系,是参与蒙古、俄罗斯丰富资源开发的主要后方基地,城市发展方面,科右前旗城关镇作为兴安盟中心城市大乌兰浩特的一部分,白阿铁路和锡乌铁路,国道G302、G111、省际通道、省道S203贯穿全境,成为连接内蒙古自治区与东北三省重要节点,交通枢纽作用进一步凸显。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2015年,全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亿元,年均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91亿元,年均增长16.5%;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8.51亿元,年均增长21.1%。
结构调整成效明显。稳步推进旗域经济转型,坚持“三业”并举、“三化”并重,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三次产业比重为36:36:28。农牧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旗30%的农牧户进入了现代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链条,农牧业产业效益跨速提升。工业带动力逐步增强,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提高到28%。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已有6家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在城关镇开办分支机构,广播电视、无线通信已普及,计算机和互联网已普及到苏木乡镇所在地。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918元,年均增长14.1%;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81元,年均增长1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84亿元,年均增长11.66%,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25平方米,农村牧区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达到20平方米,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显著。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32.27%,草原植被盖度达到90%。推进小流域治理等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5万亩。环境保护得到加强,节能减排如期实现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目标。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路总里程达到3560公里,铁路总里程达到240公里。实施一批220千伏、66千伏、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电网结构优化升级。实施农业开发、水保治理、农业节水灌溉、排洪沟堤防建设等农田水利工程,城关镇10平方公里的建成区市政道路、给排水管网等设施基本完善。
社会建设成果显著。全力推进“四个一”民生工程,积极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集中开展“四清、四改、四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教育教学条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通信网络基本普及,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全面落实“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举措,5万人实现稳定脱贫。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成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国家级民族团结示范旗创建工作。
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大力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吸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依法治旗进程,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深入开展“大接访”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工作,信访案件逐年减少。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旗委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旗委改革办和专项推进小组,研究出台全面深化改革方案,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制度遵循。成功纳入到自治区“扩权强县”试点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已取消33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了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制定文化产业规划,强化了文化市场管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部门由原来的35个缩减到25个。完善了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深化与蒙古国的经贸合作,借助阿尔山口岸,加快了对外开放步伐。
第二节 发展环境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我旗做好“十三五”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根本定位。整体来看,我旗经济进入继续做大总量和实现转型发展的双重并重期,社会事业进入全面提升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总体上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和挑战。
消费结构升级带来新机遇。我国正从以住宅、汽车为主要带动力的排浪式的消费时期向以追求个性、高品质、安全、健康的新消费时期转变,我旗在优质农畜产品产业方面有显著优势,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生态旅游、红色文化旅游潜力巨大,有基础、有条件在绿色发展中抢占制高点。
区域产业布局调整的机遇。“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供应和相关高耗能产业向西转移的趋势已经凸显,我旗的农业、工业、商贸三大产业园区具备了承接产业转移的条件,结合我旗水资源丰富优势,为发展能源化工产业提供了重要机遇。
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紧紧围绕自治区70周年大庆这一节点,以及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铁路、公路、农田水利等方面,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家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倾斜,这为我们争取更多的政策和项目提供了机遇。
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纵深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城镇化与信息化将实现高度融合,不仅创造出更多、更新的市场需求,还会带来更全面、更深刻的产业结构调整和需求结构再平衡。这些为我旗发展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持久动力提供重要机遇。
新常态下产业和环境从紧带来的新机遇。虽然新常态下对传统能源重化工业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同时孕育着重大机遇,一方面是改革和全民创业带来的红利和机遇,另一方面是在倒逼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和升级的同时,对环保、节能等新兴产业发展也带来了重要机遇。
区域合作带来的重大机遇。随着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东北振兴、西部开发、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等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进一步推进,为我旗参与区域合作,实现长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我旗在面临上述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十三五”期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从外部看,宏观经济环境更趋于复杂,高投资传统行业持续低迷,周边地区行业竞争激烈,环境、资源等要素制约日益趋紧。从内部看,经济总量小,人均收入水平低;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优势发挥不明显,工业主导地位不突出,服务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明显,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较重;社会事业发展相对薄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
第二章 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我盟“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方面作出贡献”总体目标,继续以“三大产业园区”建设为平台,全力打造“五大产业板块”,牢牢把握新常态,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推进夯基础、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转作风、强保障,努力建设美丽富裕开放和谐科尔沁右翼前旗。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要把创新摆在我旗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我旗是大兴安岭生态保护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生态脆弱地区。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前旗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消费,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坚持开放发展。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集中发展。从发展的全局出发,统一规划,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处理好“五化”互动、城乡统筹的关系,完善城区功能,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交通干线集中,农牧业向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集中,推进集中、集聚、集约开发,提升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能。
坚持融合发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促进相互融合发展,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坚持合作发展。合作发展是科右前旗的必然选择,对内加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与乌兰浩特市的全面合作,积极参与打造“大乌兰浩特市”建设。对外主动融入“长吉图”、“哈大齐”、环渤海经济圈等经济区域,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优势互补,统筹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发展。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建设北方地区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目的地、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旗、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旗、国家边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蒙东地区中蒙制药、新型建材、装备制造基地。
——建设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通道。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建设显著加强,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区域全方位合作格局基本形成。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的局面进一步巩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2亿元,年均增长8%,是2010年的3倍;500万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亿元,年均增长1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4亿元,年均增长1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4.7亿元,年均增长10%。三次产业比重演变为30:40:30,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到30%左右。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观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标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5%和1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3%以上,草原植被综合盖度提高到92%。
城镇化率达到3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达到32200元以上,是2010年的3倍;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达到13300元,是2010年的4倍,翻2番,按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第三章 农牧业现代化
农牧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牧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牧业现代化道路。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粮食产量稳定在3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存栏稳定在450万头(只口)以上。
第一节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稳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十三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亿斤以上,油料总产量1亿斤以上,设施蔬菜面积达4000亩以上、露地蔬菜达2万亩以上。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补贴政策,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等项目,加快推动水稻、甜菜、马铃薯等生产建设项目,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努力推进高效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继续集中连片扩大面积;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绿色增产技术模式,推进实施农业机械化工程,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加强现代农业机械的普及推广,进一步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以稳定和提高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家庭牧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农牧结合的双重优势,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做优做强草原畜牧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全面实施盟百万头肉牛、千万只肉羊养殖工程,支持畜牧业养殖场建设,加快发展草产业,大力实施增草工程,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努力实现年均人工种草50万亩,扶持秸秆饲料化、肥料化产业发展,突出抓好牲畜“种子工程”,加强优良品种牲畜的引进、改良和保护工作,着力提高农区、半农半牧区畜牧业比重,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区、半农半牧区舍饲养畜、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到2020年,新建年出栏2000只以上规模标准化肉羊养殖场50处、年出栏200头以上规模标准化肉牛养殖场30处、年存栏200头以上规模奶牛养殖小区(场)25个、年出栏300口以上规模养猪场20个,牧业年度牲畜存栏稳定在450万头(只口)以上。
第二节 农牧业结构调整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资源禀赋特点,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科学确定农畜产品区域布局,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积极推广优质高效品种,努力提高优质高产高效作物比重,发展绿色农业340万亩。扩大甜玉米、甜菜、中草药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发展设施无公害蔬菜、瓜果种植,到2020年,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到2020年,特色种植业面积达到20万亩;加大玉米全膜覆盖技术推广,计划到2020年推广地膜覆盖技术达100万亩,残膜回收率达85%以上;推广大豆“垄上三行窄沟密植技术”, 计划到2020年推广20万亩;马铃薯种植全部采用高级别脱毒种薯,面积达到20万亩;小麦种植基地面积达到25万亩,杂粮杂豆种植区面积达到30万亩,甜菜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舍饲畜牧业和农区畜牧业,全力实施牲畜“种子”工程,调整优化畜群结构,确保牲畜改良率达到98%以上。突出发展肉羊、肉牛、奶牛、生猪、禽类规模化养殖,培育养殖大户,建设专业小区,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5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牧业总产值的50%以上。
第三节 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
坚持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牧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农村牧区物权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牧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打造精深加工产业链,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到2020年,扶持“5000个种粮大户、500个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500个家庭农牧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30%以上。壮大嘎查村集体和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产业化经营。
第四节 强化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强化特色农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在传统销售渠道基础上,构建“电商平台+直销中心+零售体验”一体化的农畜产品宣传、展示、销售平台,加快建设农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使仓储能力达到80万吨,完善农畜产品集散地和交易市场,新建科尔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乡镇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原产地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进一批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认证,推广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提高绿色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好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大宗农作物政策性保险工作,推进设施农牧业、基础母畜等新型农牧业保险产品。加强农牧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畜产品市场和技术信息的收集、发布和预测工作。“十三五”期间全旗科技进步对农牧业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科技、信息在农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培植农村科技示范户10000户以上,比2015年增加5000户。
进一步完善农牧业保障体系,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体系;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农牧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牧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
第五节 加快现代农牧业园区建设
为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道路,规划实施了总面积23平方公里的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区,园区位于额尔格图镇六合嘎查,总体规划已由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规划内容主要涉及高效种植、高效养殖、光伏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展示区、高效种植区、高效养殖区、加工物流区、场区配套工程等。科研展示区主要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展示展销中心、科技体验中心和休闲娱乐中心;高效种植区主要规划光伏农业温室、高效饲草种植基地和种植业试验示范基地;高效养殖区主要规划种羊繁育基地、肉羊繁育基地、肉羊育肥基地、奶牛养殖基地和肉牛育肥基地;加工物流区主要规划饲料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饲草料加工基地和有机肥加工基地。
自园区启动实施以来,路网框架已搭建,现已完成沥青路18公里,水泥路4公里,砂石路50公里,栽植行道树5万株,签订入驻协议企业7家,其中已建成运营1家,开工建设1家。计划“十三五”末,完成园区道路(沥青路)50公里,入驻企业20家以上,实现产值18亿元、增加值9亿元、税金1亿元。到2020年园区投资预计完成20亿元,基础设施基本满足需要。
第四章 新型工业化
第一节 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充分发挥绿色农畜产品资源优势,提高精深加工水平,以牛羊猪肉、粮油、蔬菜等加工为重点,继续加大农牧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按照国际肉类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肉类、粮油、蔬菜综合加工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引入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实现农畜产品从粗加工向精深加工、从单一品种加工向多品种加工,推动蒙佳粮油、草原盛业米业、荷马糖业、奇泊尔、蒙羊牧业、畋园牧业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食品、饲草料及畜禽附加产品等的综合利用和开发,扶持蒙奥药业等企业发展生物制药、中蒙制药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做大规模。支持农牧业园区、食品加工园区建设,以品牌经营为切入点,创建一批草原绿色无污染的农畜产品知名品牌;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转运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加工产业链,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和产品增值,提高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草原资源和牧草基地为依托,实施扶优扶强扶大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重点培育一批以天然草产品、人工草产品、牧草种子生产、饲草饲料加工为主,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上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以绿色、无污染原料基地为依托,培育和引进若干家生产规模大、装备水平高的果蔬龙头企业,提高果蔬产品转化率和附加值;同时,带动运输、包装、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到2020年,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50%以上,成为全旗优势、特色、支撑性产业。
第二节 清洁能源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等的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额尔格图、察尔森和桃合木双百万风电基地建设,以及蒙能、华能、大唐、龙源、深能源、内蒙山路能源集团、中兴能源、新疆特变电、南京协鑫等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旗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大力推进生物质天然气项目建设,生物质天然气规模达到20万立方米。积极争取我旗清洁能源纳入国家电力输出通道规划,积极争取在旗境内新建220千伏输变电站,满足新能源“十三五”建设的需求。
第三节 装备制造业
以落实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为重点,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加快引进机械加工制造等装备制造业企业,加大宏达压铸技术改造力度,扩大汽车零部件加工能力,推动汽车变速箱壳体、柴油机侧盖、离合器壳体制造等领域的外向型深度合作,尽快形成专业化配套产业集群优势;加强节水灌溉设备、滴灌设备、大型农牧业机械零配件等农机新产品研发,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机械,积极引进发达地区装备制造业,努力提高整机生产制造能力;根据市场发展适时调整风机主机、塔筒、风叶等风机相关配套零部件的批量化生产,为风电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装备技术保障。到2020年,全旗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
第四节 矿产业
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适度扩大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规模,推动有色和黑色金属冶炼行业向金属制造、金属新材料、装备制造业拓展,实现由初级化金属冶炼向综合加工、新材料等方向升级;加快满族屯铁矿、巴拉格歹山鹰石业等矿山企业采矿选矿厂建设,力争使埃玛矿业、额尔格图通兴硅业满负荷生产。到2020年,全旗矿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10%以上。
第五节 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规划控制面积45平方公里,“十三五”期间,紧紧抓住科右前旗工业园区被列为“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和国家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接替产业集聚区、东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承接区有利契机,继续紧扣“城市新区、工业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合理布局、集约用地、集聚产业、集群发展”的原则,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力开展“基础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土地管理、服务保障”五大工程建设,全力推进“百亿园区”建设;构建产业新体系,实施《中国制造二〇二五》工业强基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 充分利用科右前旗资源和产业优势,发展轻型、外向型等技术密集型产业,不断壮大园区经济总量和规模,带动科右前旗工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十三五”末园区入驻企业达到11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30家以上;实现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实现税金3亿元,安置就业10000人。
第五章 服务业发展
第一节 生态文化旅游业
构建旅游服务体系,强化品牌景区建设。面向多样化的旅游市场需求,立足科右前旗草原、文化等主要优势旅游资源,以休闲度假为主攻方向,专项旅游为重要支撑,通过有效整合,提升品质,全面构建“草原环保主题旅游、河湖湿地休闲旅游、草产业娱乐旅游”三大王牌产品;重点推出“乡村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自驾车旅游、宗教祭祀旅游、康体运动旅游”六大专项产品,将我旗建成信息时代休闲出行的自然样本旗县、阿尔山大旅游圈和乌兰浩特环城游憩的最大的服务基地、草原生态环保体验旅游目的地之一、草产业娱乐旅游的聚集地。
积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紧紧抓住大阿尔山的旅游服务市场和乌兰浩特环城游憩市场,以草原体验产品为核心,以河湖湿地休闲和乡村农牧业体验为重点,文化旅游和自驾车旅游为热点, 重点构建分别从霍林河、乌兰浩特、锡林郭勒途经乌兰毛都草原和特门生态文化旅游圈进入阿尔山的3条自驾车线路以及穿越乌兰毛都草原,沿归流河洮儿河的2条环保主题骑行线路。至2020年科右前旗的旅游品牌形象会更加鲜明、知名度不断提高,假日旅游接待服务设施配套完善,旅游人数达到98万人次,旅游收入实现7.87亿元/年,旅游收入占第三产业的12%以上,旅游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000人,间接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次。
逐步完善旅游产业要素。在全旗境内统筹考虑“产业布局、资源要素配置与利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近期开发和远期空间拓展”的五大要素。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发展汽车租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发展道路。适应散客游、自助游、自驾游升温的态势,进一步加强景区建设,争取2020年4A景区达到1个,3A景区的数量达到4个,2A景区的数量达到5个。
依托“三纵三横一循环”的交通格局(即三纵,乌兰浩特——白城二级公路、省道203线、乌阿一级公路;三横,省际大通道、乌兰浩特——霍林河、索桃路;一循环,乌兰浩特—古迹—突泉宝石),建设3个旅游综合服务中心,4个门户中心,以及重点扶持21个旅游嘎查和集镇,同时成为骑行线路的服务节点,也成为最为集中的家庭参与旅游接待特色服务样本。配置相应的旅游标识系统和照明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各景区接待规模配置相应的停车场以及中转停留观景平台。
结合国家实施的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加快国家确定的9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为“三纵三横一循环”的格局奠定基础。
第二节 现代商贸物流业
以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为发展目标,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努力提高产业档次和服务水平。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发展农畜产品网上交易。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建设和完善农村牧区商贸流通网络。新建和完善各苏木乡镇农贸综合市场,鼓励各类大型连锁企业和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农村牧区商业经营网点资源。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鼓励企业直接到苏木镇、嘎查村增设商业零售网点。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着力打造核心商贸经济圈,建设大型购物中心,推进特色商业街建设,进一步改善居民购物环境。建设绿色食品交易中心,积极探索商业化运行模式,努力打造区域性绿色食品交易平台。完善粮食流通体系,鼓励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业发展。加快发展科尔沁农机市场、鼎诚大酒店、世纪王朝大酒店、物流园区、科尔沁综合市场等服务业项目建设,形成门类齐全、服务现代化的商贸流通体系。
第三节 信息服务业
加快发展信息服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加快信息化发展,发展通信、网络、传媒、咨询等信息服务业,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采取市场运作模式,推进企业信息化。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旗内企业加入电商平台,推动我旗特色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加强粮食仓储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仓储企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覆盖城乡的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实现乡镇苏木标准化农贸市场信息平台全覆盖。
第四节 新兴服务业
科技服务。以研究与开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中介及推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为重点发展领域,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科技服务业主体。
社区服务。加快形成配套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与内容,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和非营利性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发展。大力发展家庭保洁、卫生保健、养老扶助、病人看护、家务管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新兴业态。
房地产服务业。简化审批手续,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范围。积极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规范物业管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政策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支持建设一批社会化养老公寓和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健康保险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
第五节 现代物流园区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在科尔沁物流园区和农机批发市场基础上,规划了总面积25平方公里的现代物流园区。该园区位于城关镇北郊,总体规划已由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规划期为2014—2030年,总投资预计达到100亿元。该规划已获得自治区住建厅批准,现已启动实施。园区重点培育现代物流产业、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汽车贸易产业,建设专业市场,构建现代物流贸易体系,充分发挥物流业在各产业的采购、生产、销售、配送等环节中的强有力支撑作用。“十三五”期间,完成4.26平方公里物流园区起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3.89亿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投资1.05亿元,新建道路6条、10.7公里;给水工程投资717.55万元,铺设给水管线12.1公里;再生水工程投资508.85万元,铺设中水管线12.2公里;雨水工程投资5743.49万元,铺设雨水管线16.3公里;污水工程投资1325.37万元,铺设污水管线14.3公里;电力工程投资6683.4万元,铺设10KV电缆51公里配套建设、供热工程、电信工程、垃圾转运工程等。计划首批入驻的项目有物流园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亿元;冷链物流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2亿元;粮油仓储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3亿元;农畜产品库房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4亿元;建材库房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3亿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计划投资1亿元。计划到2020年实现起步区累计投资30亿元,入驻规模以上企业近100家,商户3000余户,销售总额达100亿元以上,上缴税金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6万个,物流园区日均货物运行周转能力达20万吨。
第六章 新型城镇化
第一节 加强城镇建设
打造山水园林宜居城关镇。科尔沁镇是我旗城关镇,2013年荣获自治区级园林县城称号,2014年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验收。“十三五”期间要加快新城区建设,扩大城镇规模,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带动居住和就业发展。到2020年进入国家级园林城镇行列,实现山水园林宜居的目标。
强势推进服务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的重点城镇。完善城镇功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服务功能均等化,扩大就业渠道,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到2020年,乌兰毛都苏木、满族屯满族乡、桃合木苏木牧区打造成具有蒙元文化型旅游观光重点城镇。索伦镇、巴拉格歹乡打造成红色旅游型重点城镇。归流河镇、察尔森镇、俄体镇打造成田园风光型重点城镇。阿力得尔苏木、大石寨镇、德伯斯镇打造成商贸型重点城镇。额尔格图镇打造成农牧业现代化和清洁能源发展型重点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备的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灾减灾、污染治理等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坚持人民防空与城镇建设相结合,加快人民防空工程防护体系建设。坚持城镇防空与防灾相统一,加快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强人口疏散基地和应急疏散场所、防空组织指挥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人民防空建设科学发展。建设和完善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城镇社会服务设施,城镇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环境标准。围绕实现可持续发展,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合理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发展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建设美丽城镇。
第二节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农村牧区全面发展。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重点,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按照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目标引导、试点先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政策、人才、科技、组织为支撑,以发展农牧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传承生态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为途径,构建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方式,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示范典型,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内涵,全面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牧区社会管理。到2020年农村街道全部完成硬化、绿化、亮化,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要建设一座大型沼气工程,实现农村秸秆、粪便进行沼气化处理。结合街道硬化完善排水建设,实现农村牧区污水集中沉淀处理。继续完善村级文化广场、图书室、文化室、卫生室、幼儿园、健身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提升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提升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农村适宜地区普遍拥有布局较为合理、主要设施齐全、基本功能完备、群众比较满意的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乡镇苏木、中心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供销社、信用社等机构在中心村建立网点,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农村牧区延伸服务,加快“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和广电惠民工程,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广电站和邮政所建设。全旗实现就近享受到文化、体育、卫生、培训、幼教、养老、通讯、邮政、气象等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 产城融合推进城镇化发展
产业是经济的命脉,是城市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十三五”期间依托“四园”(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蔬菜园区,现代农牧业园区)实现人口从乡村到城镇的迁移与人口从农民到市民职业身份转换同步推进,让迁移到城市的居民能够在城市里“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娱有所乐”、“病有所医”,充分享受到城镇现代化的公共服务。
一是以科学规划优化产城融合发展空间布局。要加快形成产城融合规划体系,统筹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环境容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平衡衔接、有效融合,加快形成“多规合一”的格局。
二是以主导产业集聚夯实产城融合发展经济基础。要依托“四园”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信息化,重点抓好工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强设施农业、有机农业、观光农业建设,促进生态旅游业发展;培育现代商贸物流业,促进电子商务业发展。
三是以重大基础设施完善强化产城融合发展支撑。重点推进公路、铁路建设,促进资源信息互通,产业功能互补。完善公路网建设。围绕“大路网”发展战略,加快区域公路干线建设,着力打通通景区、通园区的道路。完成S203一级公路西线双幅改造和阿力得尔至霍林河一级公路建设,开工建设207国道乌兰浩特至阿力得尔段工程,S203东线升级改造工程,提升高等级公路比重。推进铁路网建设。依托乌通快速铁路工程(乌兰浩特至通辽)、乌江(乌兰浩特至江桥)铁路工程、白阿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及锡乌铁路形成纵横铁路网,提高铁路运力,为产城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重点增强产城融合发展内生动力。深挖潜力、盘活存量,扩大增量,科学使用,提高效益。要积极拓展城镇和产业发展用地空间,优先保障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的用地需求;要充分激活民间资本,鼓励各种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园区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集聚等重点工程,着力构筑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营造互动发展制度环境。加快落实产城融合发展的财税、科技、人才、用地、投融资、环境保护、人口迁移、社会保障等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五是以生态文明建设增创产城融合发展环境优势。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规划,以生态文化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以优良生态环境展示特色、彰显优势。深入开展“三山两河”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专项行动,提升科右前旗城乡洁化、绿化、美化水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准入制度,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加快生态文化建设。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理念,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把城镇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空气清新的绿色城市、产业高地、生态天堂。
第七章 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 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方针,推进土地沙化、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等生态恢复的综合治理,扩大森林、草原、湿地面积,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有序实现休养生息。
加大森林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强森林保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完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生物多样性、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森林灾害防治四大工程。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6.6%,林地面积达到920万亩,计划完成生态建设100万亩。
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以改善天然草原生态为核心,继续实施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推动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人工种草、围栏封育、划区轮牧等工程;推进生态移民工程、建立和完善牧民的转移机制;大力实施草原生态置换工程,严格推行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的管理制度。牧区禁牧休牧区域要按照草场面积和禁牧休牧期限进行生态补偿,农区半农半牧区实行全年禁牧。加强草原监理、监测和科技支撑建设。到2020年退耕还草33万亩,人工种草30万亩。
水土流失治理。以封山禁牧、围栏封育等自然修复为主,辅以林草措施和工程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工程拦蓄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源地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推进嫩江流域的归流河和洮儿河流域治理工程,继续实施黑土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水土保持的科技支撑能力。到2020年计划实施12条重点小流域治理工程,新增治理面积626平方公里。加大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新建500公里堤防、护岸等。
第二节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强化环境监管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城乡环保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美丽科右前旗。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取缔关停小型取暖锅炉,加快发展集中供热,防治煤烟型污染。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实施大气污染源达标治理工程。
加强水环境保护。建立科右前旗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旅游开发、发展种养业、废水废物及有害物排放,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各种活动。禁止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自然村落建设,依靠政策鼓励村民外迁。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对涉水行业开展清洁化技术改造,工业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农牧业生态污染源的防治。科学使用农药,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逐步减少农药用量,推广有机肥,减少农药污染。加强对禽畜养殖污染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农村牧区河网的富营养化。加大农村牧区垃圾的收集、输送与处理力度,采用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加强水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建立新增污染物调控机制,逐步实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的区域、流域总量控制。鼓励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重点抓好察尔森水库上游湿地治理和乌兰河重要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工作。提高气象为农牧业服务的能力和防灾减灾的水平,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
人居环境保护。加强城镇环境绿化工作,合理布局绿化用地,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加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投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处理、处置系统。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搞好公共厕所的建设和改造,搞好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搞好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控制和减少交通噪声、强化餐饮服务及娱乐场所等生活噪声。倡导绿色消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安全检测和监督。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积极推广建设生态住宅区。鼓励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节水、节电产品和用品。
第三节 节约利用资源
推进能源节约利用。加快推广各项节能技术,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保障中心城镇饮水安全,推进节水工程项目的实施。鼓励建筑领域推广使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产品,提高绿色建筑的比例,全面推行分户供热和分户计量。提高公共场所节能意识,党政机关率先垂范,重点实施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引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推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设备。
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合理安排农牧业、工业、城镇和生态用水,加大节约利用水资源的举措落实到各个领域和环节。推进农牧业节水工程,发展喷灌、滴灌、管灌、微灌。鼓励机动车洗车等使用节水技术,强化耗水量大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坚持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保护和利用地下水,依法控制工业企业使用地下水资源。加大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提高农牧业用水效率,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0。对水田灌区重点解决骨干工程以下田间工程渠道硬化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对三座引水枢纽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工程整体效益的发挥。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做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厉行节约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效率。实施耕地机械深松和全方位深松深耕技术,提高土壤的蓄水保墒能力,实现粮食的稳定增产。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机制,做好“向管理要地、向闲置要地、向机制要地、向盘活存量要地”的文章,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依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
第八章 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完善公路运输通道。以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联网公路为重点,加强国道、省道和县级公路提级改造,打造以乌兰浩特-科尔沁镇为中心的“1小时”经济圈。完善四大出口建设,协调推进北京-加格达奇和乌兰浩特-阿尔山东省道改造为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提升乌兰浩特-霍林河公路的乌兰浩特-归流河-大石寨-桃合木段公路、S203公路东线为二级公路,建设桃合木-乌兰毛都-满族屯-索伦牧区环路连接S203公路东线。继续实施农村牧区公路“畅通”工程,推进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和乡村通畅率。打通相邻苏木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行政村延伸至自然屯断头路。新建通乡镇、嘎查村及旅游观光路1013公里,新建桥梁1247延长米,建设自然屯、牧业点通达公路1200公里。“十三五”末,实现全旗229个嘎查村通油(水泥)路,基本形成便捷的农村牧区公路网,使农牧民群众出行更安全、更舒适,基本达到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
加快铁路通道建设。积极配合白阿铁路改造提速、乌兰浩特-江桥铁路和湖南站铁路货运站工程建设,提升科右前旗的铁路对外交通条件,进一步奠定科尔沁镇的陆路交通枢纽地位。
第二节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村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水库堤坝防渗、闸门维修、库区清淤工作,开展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快实施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对高老河、大石寨河、满族河、阿力得尔河、桃合木河等5条河流展开堤防护岸建设。完成现有灌区更新改造任务,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扩大农村牧区河道综合治理范围,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推进科右前旗洮儿河、归流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大兴安岭南麓科右前旗水土流失严重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科右前旗洮儿河、归流河综合治理工程,流域治理面积2763平方公里,治理总长226公里。新增农村河道治理,建设150公里的屯中河道疏浚护岸工程。力争五龙石开工建设。
加快城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第二水源,实现日供水能力10万吨。加强城镇防洪项目建设。加强排雨水管网建设,消除城镇内涝隐患。
第三节 电网建设
新建66kV变电站5座,新建66kV线路12条,新增66kV线路长度268公里。新建10kV公用线路5条,架空线路95公里。改造10kV公用线路92条,架空线路888公里。改造0.38kV线路480条,架空线路1104公里。“十三五”末,全旗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9%,综合线损降低至8.61%,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9.1%。全旗牧户牧点实现全部通电。
第四节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快实施“宽带内蒙古”工程,推进城镇光纤网络到楼入户,农村(牧区)宽带进乡入村,推进宽带接入网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社区、家庭宽带计算机互联网应用,形成集新闻、商业、娱乐、消费于一体的宽带网络。加快发展下一代互联网,实施通信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解决农村牧区、边境地区的基本通信问题。着力建设地面、有线、卫星传输相结合的覆盖全旗的数字电视网络,继续推进“三网融合”,实现电信和广电双向业务进入。加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的建设,重视和加快农村牧区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统筹管理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有效解决城乡数字鸿沟和农村牧区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提升社会信息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服务行业的信息应用,建立人口、统计、养老、医疗、就业、计生、教育、档案等完善的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视频监控报警网络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速构建全旗统一的教育局域网,实现所有中、小学能够宽带接入互联网。积极推进旅游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的联网步伐。启动社会信用系统和居民“一卡通”建设,加大农村牧区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围绕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农牧业生产中的应用,促进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现代化,全力实现“互联网+”全覆盖。
第九章 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
第一节 教育、文化、体育
统筹发展各类教育。发展高质量学前教育,公平均衡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实施职业教育富民工程,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重视和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特殊教育工作得到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加强对未升学的初、高中两后生进行劳动预备制度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达到相关职业工种的初、中级职业资格标准要求。到2020年,实现学龄儿童按时入学并按时完成义务教育。到2020体育场地建设、实验仪器设备、功能室建设和信息化装备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规定的基本标准。到2020年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明显增加,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80%以上。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和削减普通高中规模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力争使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大体相当。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政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加快文化体育建设。以建设文化强旗为目标,充分挖掘“科尔沁”文化底蕴,推动文化和体育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结合前旗文化事业发展的实际,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十三五”期间,初步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的文化设施的社会作用,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套建设,继续实施“三馆一站”(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文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批次建设行政嘎查村级文化室,逐步实现旗、乡、村文化阵地网络格局。建立专业文艺人才培养和群众文化带头人培训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各层次文化人才素质的提升,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性文化需求。出台文化人才激励机制,设立文化人才奖励基金,激发本土文化人才创作文艺精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挖掘整理和申报前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以继承和弘扬为目的,将文化产品与市场运营有机结合起来,培育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以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文化活动为载体,打造前旗文化品牌活动,创作文化精品。充分重视群众体育事业,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场地规划建设,为群众健身和体育竞赛提供场地保障。到2020年,全旗要力争打造有较大影响、深受群众欢迎的大型群众性“品牌”活动(赛事)。健全群众体育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发展体育指导站(点)15个以上,形成旗、乡、村三级网络。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群众体育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竞技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内蒙古长跑基地”建设,努力做好后备人才培训和输送工作,推动我旗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大力深化足球事业改革,鼓励社会力量积极举办校园足球联赛、企业足球联赛及各种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的足球赛事,发展全民足球。加快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满足广大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第二节 社会保障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制度,重点加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就业人员的参保力度。养老保险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到2020年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万人,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实现100%。实现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门诊统筹、地域统筹,医疗保险覆盖所有城镇人口。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加快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万人,覆盖面实现90%。
提高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力度。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提高城乡低保、优抚、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残儿童保障为重点,加强民政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制定贫困户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及家属子女和其他弱势群体在医疗、住房、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危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力度。
第三节 健康保障
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财政和人事保障制度,加快公立医院的改革,落实好医改的各项任务。建设好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医疗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协调发展。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大力发展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建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牧民看病难问题。实施农村牧区村、嘎查卫生室建设工程,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功能。充实基层卫生部门的软硬件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有效提升广大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坚持按政策生育,健全计划生育保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第四节 创业、就业和收入
扩大城乡就业。继续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合理优化就业结构,将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发展民营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完善鼓励创业政策,重奖创业带头人。加快建设并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平台、创业平台,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维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实施劳动力转移带动人口转移工程,完善农牧民转移就业转移政策。到2020年,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万人。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进和完善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待遇。积极扩大就业,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积极扶持生活困难群体自主脱贫。继续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
多渠道促进农牧民增收。深入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现代农牧业技术和农牧民务工技能培训。大力发展果蔬庭院经济、舍饲养殖。到2020年庭院经济达到10万亩,舍饲养殖牲畜达到300万只(头)。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牧业、农家乐、牧家乐、森林旅游和农村牧区服务业,拓展农村牧区非农就业空间。加大农牧民转移力度,拓宽农牧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增收,扩大农村牧区经济人队伍,搞活农村牧区商贸经济。
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让农牧民在农牧业发展中获得更大收益。积极发展有机粮食、蔬菜、林果、畜牧水产等高收益产业,促进农牧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健全营销网络,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农牧民增收。培植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农村牧区分散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和城镇聚集。
第五节 社会救助
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灾害救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慈善援助积极配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困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简化救助程序,取消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实现有病即救目标。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救助和慈善事业。建立老龄化的社会配套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各类机构与设施建设,到2020年各类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由现有的1877张增加到2877张。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普惠和特惠政策,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使残疾人康复、医疗、就业、教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实施重点康复工程,采取措施为全旗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积极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使全旗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加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老龄化的社会配套保障机制,着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工作。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组织的示范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
第十章 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节 依法治旗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旗,推进科右前旗政法建设项目、司法建设项目等,加快建设法治科右前旗。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方式、时限和责任,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旗乡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大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旗范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第二节 民族团结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发展潜力。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大就业、教育、医疗等扶持政策倾斜力度,使各族群众更加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保护和支持发展民贸民品企业。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保护传承蒙古族等多彩的民族风情和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大力发展民族餐饮、文化旅游和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嘎查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加强民族工作人才队伍和法律法规建设,做好城镇和分散居住区的民族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支持蒙文版图书、刊物的编剧出版发行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犯罪活动,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以增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边疆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探索建立军地、警民、各民族间团结和境内外友好共建机制。
第三节 扶贫开发
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扶贫政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快破除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探索生态脱贫新路,有序推进易地搬迁,优先发展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着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要聚焦贫困人口,坚持精准扶贫,进一步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加强低保和扶贫政策的衔接,确保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要聚焦贫困地区,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确保我旗国家级贫困旗脱贫摘帽。
“十三五”扶贫工作重点要把握“两个目标、 四个关键、 五个一批 、 六个精准、 七项工程”。“两个目标”,即人脱贫、旗摘帽;“四个关键”,即扶谁、谁扶、怎么扶、如何退;“五个一批 ”,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即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要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位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脱贫成效要精准;“七项工程”,即“十个全覆盖”、产业扶贫、移民搬迁、“三到村三到户”、教育扶贫、社保兜底、健康扶贫工程。
“十三五”期间,要紧紧抓住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实施新一轮脱贫攻坚的政策机遇,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构建完善“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群众筹、社会帮”的多元扶贫投入机制,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扶贫资金,旗扶贫资金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起稳定增长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注重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按照帮扶目标,确保扶贫投入到位。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加大责任落实和考核监督力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四节 社会管理
坚持系统管理、依法管理、综合管理、源头管理相结合,深入实施平安创建工程,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组织、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依法保护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加快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旗、乡、村三级宗教服务网络和乡村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符合旗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解决好资源开发、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深化“平安科右前旗”建设,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网络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五节 公共安全
围绕打造边疆安宁的亮丽风景线,推进平安科右前旗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交巡合一警务机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数字城镇、智慧城镇、智慧社区(苏木、乡镇)建设,实现全旗标准化社区(苏木、乡镇)全覆盖。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建立“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加强苏木乡镇安监站建设。重视网络舆情监管和情报信息收集,严密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确保社会安定。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完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完成我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监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旗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第六节 军民融合发展
一、完善军地联合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构建军地联合指挥机构,理顺指挥关系,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应急行动军地联合指挥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军队行动协调指挥组根据军地联合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和任务分工,具体负责协调指挥现役部队和民兵应急力量,同时接受上级军事机关的垂直领导,遇有突发情况时,根据旗政府决定,迅速启动指挥机制和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加强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请示报告、情报会商、日常联络、联训联演、检查评估”等6项经常性工作制度。以视频指挥、数据网络和程控交换系统为重点,采取多种渠道,加快国防指挥大厅建设,构建军地兼容、灵活多样、资源共享的指挥控制平台。完善营区各类库室、生活设施和兵种专业训练场所。
二、加强应急力量建设
加强基层营连部建设,编实应急专业力量,扎实开展针对性训练。加强基层营连部建设,促进民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按照“旗建连、乡建排、村(嘎查)建班”的原则编制民兵应急力量。加强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培养应急人员敢打必胜、勇于拼搏的革命意志和战斗作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训练。
三、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建设,推进边防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推进农牧民居边护边工程,引导边境地区群众依法开展生产作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边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主权意识和国防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政军警民融合推进边防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区分任务,推进我旗边防工作创新发展,有效提升边境地区综合管控水平。
四、搞好综合保障
落实装备器材、人才技术、经费物资保障工作。按照“任务部队提需求、国防动员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的运行模式,搞好装备器材保障。民兵应急专业装备器材,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由旗政府、乡镇苏木政府及农牧场予以保障。各级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应急指挥装备器材,水利、地震、环保、交通、林业、牧业、卫生、电信等有关部门,采取配发与预储、预征相结合的方法,对口分步抓好专业装备器材配套。重视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优先将技术型、专家型人才编入应急队伍。加大国防教育经费支持力度,保障应急力量训练与装备维护所需经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健全组织保障。
第十一章 改革开放
第一节 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不动产产权登记,逐步健全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落实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建立全社会征信体系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进水、供热、电力、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好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现有审批事项梳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减少生产经营活动、资质认定和许可审批。完善政府决策制度,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制度。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甄别政府性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妥善化解防范债务风险。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对教育、卫生、畜牧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投入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完善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农村牧区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健全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赋予农牧民更多财产权利,加快建立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牧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保障农牧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抓好现代农牧业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强化“一卡通”管理改革,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转移农牧民市场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牧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互动融合发展,增强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构建现代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提倡文化走出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深化教育、医药卫生、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加快建设与旗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金融、信贷、税收等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失业、医疗、生育保险统筹,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第二节 扩大开放
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充分利用阿尔山与东北经济区的联通优势,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打造蒙古—俄罗斯—欧洲的新亚欧大陆桥,使科右前旗成为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与蒙古国经贸合作,加大与蒙古国在矿产资源、特色农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协作、交流,大力发展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与蒙古国合作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出口畜产品和绿色食品。开拓乌兰浩特-科右前旗-阿尔山-蒙古国旅游项目开发,积极发展国际旅游。深化与蒙古国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领域合作。
第三节 区域合作
积极参与全盟内部分工与合作。我旗充分发挥地域上唯一一个连接盟内其他5个旗县市的区位作用和优势,在全盟整体发展框架下,积极推进全盟6个旗县市的交通、能源通道等互联互通,向北与阿尔山合作共同推进对蒙古开放与合作,向南与乌兰浩特市积极打造“大乌兰浩特市”,向东与扎赉特旗加大农牧业、林业、水资源等领域合作,向西与科右中旗、突泉县联合推动“霍乌哈”区域合作,以错位竞争、协调发展的理念,谋划产业布局与发展,促进我旗在全盟发展中形成产业合理分工和布局优化。
推进周边地区的合作。围绕建设北方地区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目的地、面向东北地区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加大蒙东地区、吉林省、环渤海经济区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兴白齐”合作区建设,促进合作区域一体化发展。
第十二章 强化实施
健全规划体系。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园区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保障机制。
加强规划衔接。旗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一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苏木乡镇、园区相关规划要切实落实本规划,结合实际,突出本地特色。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完善评价考核和监督制度。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苏木乡镇、各部门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园区、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的考核政策。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
规范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规划锦旗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加强宣传,凝聚全社会共识,共同推动规划实施。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监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向旗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旗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规划修订时,要报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三五”规划是科尔沁右翼前旗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关键时期的重要规划。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自治区、盟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