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科右前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时间:2023-06-2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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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平、教传治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明确科尔沁镇农业设施园区移民建房审批程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一是集体建设用地中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可以办理宅基地拨用手续。根据1989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人均耕地较多,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每户不得超过六百平方米”规定,一户一宅以600平方米为上限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如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将无法办理宅基地拨用手续。因此建议科尔沁镇政府限时半年或一年时间为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一户一宅审批手续,之后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再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三是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涉及已出售的宅基地,可办理出让手续的,建筑面积及层数规定需住建部门答复。

  感谢你们科右前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3年6月2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王立东

      名:张亚东 孙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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