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新增部门 发布时间:2022-01-1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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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科右前旗医疗保障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在旗政府的支持推动下,科右前旗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运行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履行公开审查程序、加强工作督导,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质量,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科右前旗医疗保障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科右前旗医疗保障局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发布信息分类。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要求,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信息分类。二是严格审核审查发布程序。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按照分类整理、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组织专人及时在信息公开栏更新公布我局工作动态,报道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在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人事信息等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方便民众了解、参与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纳入对股室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2.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组织协调能力不足、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制约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更准确、更全面地把握政策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工作推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科右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科右前旗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旗政公发〔2021〕1号)要求,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能够及时、按要求向群众及其他单位公开。局领导高度重视,细化工作目标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员严守职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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