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结合科右前旗实际,研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旗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科右前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旗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旗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科右前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旗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旗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旗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
办公地点:科右前旗人民政府261办公室
负责人:徐东华
联系电话:0482-8399207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大楼二楼旗医疗保障局291
办公室电话:0482-8399209
(二)待遇保障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全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大病救助统计发放。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大楼二楼旗医疗保障局283
办公室电话:0482-8399907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负责全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标准库管理、维护规则;拟订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全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要求,组织开展全旗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大楼二楼旗医疗保障局255
办公室电话:0482-8399973
(四)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全旗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旗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大楼二楼旗医疗保障局279
办公室电话:0482-8399907
(五)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股。组织拟订全旗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旗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大楼二楼旗医疗保障局263
办公室电话:0482-8399975
三、所属单位
(一)科右前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联系苏木乡镇和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医保相关数据信,息共享工作。
3.负责全旗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办理、资金运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资金运行;负责医疗、生育保险制度、长期护理险的改革及支付方式改革的调研和相关政策实施。
4.负责全旗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个人医疗保险相关账户的建立、核算、征缴、运行、支付。
5.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跟踪指导、基金结算。
6.负责全旗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待遇核算、支付工作;负责全旗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算、支付工作。
7.负责编制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和财务报表,承担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员的征缴信息数据维护和个人信息调整。
8.负责全旗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服务、医疗经费的单独建账、核算、使用,以及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使用。
9.负责全旗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运行和使用。
10.负责全旗异地就医转诊人员医疗费用的核实工作;负责全旗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维护、使用,指导、培训相关业务经办人员。
11.负责全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政策咨询和投诉接待,保障参保人权益。
12.负责全旗参保人员的基金征缴、财务、医疗及相关业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3.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482-83989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
办公地点:科右前旗财富大厦c座三楼医保服务大厅
负责人:李玲
(二)科右前旗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配合科尔沁右翼前旗医疗保障局做好待遇保障、医药服务、招标采购等相关辅助性工作;
2.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接待医保定点单位的来信来访工作;
3.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工作;
4.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医保基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5.完成科尔沁右翼前旗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82-861507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
办公地点:旗党政综合大楼二楼旗医疗保障局285
负责人:苏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