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分党组关于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 作者:旗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3-12-08 18: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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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

党组关于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4日至6月25日,盟委授权科右前旗委第三巡察组对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分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8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向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分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分党组书记坚决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盟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二)组织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剖析根源、反思反省,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召开分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对24项具体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在此基础上,实行台账管理,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分党组主要负责人多次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进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落实整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生态保护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组织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分别到四川、新疆、辽宁等地考察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考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稿精神等内容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三是将新出台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办法》、《固体废物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关于“落实中央、自治区环保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美杰垃圾处理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加大日常执法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降低地下水受污染风险。二是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处理,上述三家企业已立行立改,对物料进行苫盖。今后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3.关于“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14家排污许可证过期的企业逐一进行告知,对长期停产不需延续的企业,已对其许可证进行注销,其它企业补齐相关手续。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常态化监管,不定期摸底调查,针对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已到期或停产不需延续的排污企业,已督促其尽快办理排污许可证延续或注销等手续。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提出明确要求,对违法经营协调市场管理部门处理。今后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发现的其他部门管理的问题进行告知。

4.关于“解决群众信访矛盾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监管。二是督促企业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量该企业目前已建设除臭塔,以及采取药物喷淋降低臭气浓度。

5.关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新招录7名工作人员,现已完成公式,预计12月中旬到岗,人员到岗后立即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参加持证上岗考试,尽快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二是为提高闲置仪器设备的利用率,2023年3月,闲置的10套监测仪器设备调配给了乌兰浩特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站已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能力。三是增加监测人员,扩充监测队伍,新招录人员已完成面试。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班子成员进一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在述职报告中单独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切实加强保密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对涉密材料产生、复制、贮存、携带、传阅、借阅、销毁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实时跟踪每一涉密件的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登记保存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并分开存放,涉密文件按照保密机要局所要求的保密柜进行存放。三是在实验室一楼建立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达到一定的储存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按规定处理,实验室化学试剂按类分开存储,并且存储柜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对危险试剂存储柜加锁,实行双人监控。已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学试剂、药品、实验用品管理制度并已上墙

(二)纪律和作风建设存在短板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树的不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相关论述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重点条款的认真学习。制定《2023年兴安盟生态环境科右前旗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清单》。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转发中央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通报和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狠抓落实。领导班子带头规范落实谈心提醒教育工作。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派驻纪检组增加监督的频率和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构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长效机制,对“三务”公开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公开数据。

2.关于“违规发放出车补助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违规发放出车补助费,按照有关规定,正在追缴

3.关于“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已对11个苏木乡镇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乡镇都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拨付到各嘎查村。二是对已支持项目开展后续监管,确保资产发挥应有效益。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5台平板电脑全部收回,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禁私人占用单位固定资产现象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够有力

1.关于“党组总揽全局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向旗政府申请编制规划经费,待经费下达后尽快编制印发。是切实履行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听取支部工作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上级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研究,围绕工作要点,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转变思路、创新方法,机关党建为业务工作保驾护航,机关党建从业务工作汲取营养,自觉把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的把机关党建的使命与任务转化为工作目标。

2.关于“党组执行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党组议事规则》、《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熟悉掌握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项目上党组会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执行《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成员表态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确需征求非党组成员意见的,会前征求,会上党组成员进行表决

3.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在今后的换届选举中履行选举程序,按条例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并保证选举参会人数达到支部人数4/5,确保会议合法有效。组织分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党支部选举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规定要求》严格按程序规范开展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台账,认真解决查摆出来的问题,并督促班子成员转变观念,认真对待每年度民主生活会,从问题本质、根源深处查摆自身问题。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党小组会议。三是组织党员对党章党规进行常态化学习;严格落实上级规定要求,定期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核心作用。

(四)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严不实,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的学习纳入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把手”末表态制度,进一步完善会议记录。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教育,对违反岗位廉政规范但涉及违法违纪的人员和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岗位,通过找当事人廉政谈话,适时进行廉政提醒,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决扛起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党组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主动担责、认真履职、扎实尽责。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暂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持续巩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持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注重发挥整改对工作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399768

邮政信箱:科右前旗党政综合大楼西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前旗分局党务行政办公室,邮编1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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