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科右前旗应急管理局 作者: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09: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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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居力很腾达扣板厂
法定代表人姓名: 常春晶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3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17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依据《关于开展直接监管领域旗县市间安全生产执法互查工作的通知》兴应急发〔2023〕37号文件要求,对科右前旗居力很腾达扣板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从业人员共有8人,抽查从业人员印花工常乐、挤出工孙亮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上岗作业;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居力很腾达扣板厂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上岗作业、未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7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NW8CC97
表格10:2023-1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兴安盟骏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玉贵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3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10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依据《关于开展直接监管领域旗县市间安全生产执法互查工作的通知》兴应急发〔2023〕37号文件要求,对兴安盟骏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地下室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制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兴安盟骏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配电室缺警示标志、未制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6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2221MA0QB7FL7P
表格11:2023-1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尔沁右翼前旗聚客庭宾馆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付连生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62
处罚事由: 2023年4月14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依据《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3〕23号文件要求,对科尔沁右翼前旗聚客庭宾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地下室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尔沁右翼前旗聚客庭宾馆地下室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0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PR5908C
表格12:2023-1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百木年华家居定制工厂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永治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9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3]23号文件的要求,阿尔山市互查组联合我局于2023年5月11日,对科右前旗百木年华家居定制工厂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6000元(壹万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百木年华家居定制工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8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N6UPL3A
表格13:2023-18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睿兴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宏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9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兴安委办〔2023〕29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5月8日,我局联合旗商务局对科右前旗睿兴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在配电室内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睿兴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3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2221597338927R
表格14:2023-1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大石寨项平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亮亮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9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兴安委办〔2023〕29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5月17日,我局联合旗商务局对科右前旗大石寨项平加油站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大石寨项平加油站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20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NKH5T2K
表格15:2023-2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长卓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铁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9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兴安委办〔2023〕29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5月8日,我局联合旗商务局对科右前旗长卓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长卓加油站安全设备使用维护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2221MA0MYK9N2A
表格16:2023-1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华明达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白辛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天嵩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93
处罚事由: 2023年5月22日科右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科右前旗华明达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白辛加油站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科右前旗华明达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白辛加油站,未对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华明达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白辛加油站安全设备使用维护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22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2221318560876P
表格17:2023-2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索伦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母锦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89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做好全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兴安委办〔2023〕29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5月8日,我局联合旗商务局对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索伦加油站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索伦加油站安全设备使用维护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2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2221072587517T
表格18:2023-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尔沁右翼前旗河畔华庭超市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雨豪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63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3]23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4月14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对科尔沁右翼前旗河畔华庭超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尔沁右翼前旗河畔华庭超市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 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R84428C
表格19:2023-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尔沁右翼前旗百盛超市兴科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 康志萍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63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3]23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4月12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对科尔沁右翼前旗百盛超市兴科店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百货区配电箱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尔沁右翼前旗百盛超市兴科店百货区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5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NA0GC23
表格20:2023-5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科尔沁镇金鸿牛自选商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凤华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63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3]23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4月12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对科尔沁右翼前旗金鸿牛自选商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科尔沁镇金鸿牛自选商场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6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N0F0K2E
表格21:2023-6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顺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卜克俭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114
处罚事由: 按照《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2023]23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5月11日,阿尔山市应急管理局互检组对科右前旗顺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经营场所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6000.00元(陆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顺佳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19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222135313803XY
表格22:2023-19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科右前旗宝和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长久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45,054
处罚事由: 2023年4月12日,根据《兴安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交叉互检的通知》兴安委办发【2023】23号文件,阿尔山检查组及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科右前旗宝和加油站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
处罚机关: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当前状态: 已交罚款
案件名称: 科右前旗宝和加油站未制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责任制度违法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前旗)应急罚〔2023〕执法 7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152221MA0N9GPE4Y

表格23:2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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