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3-00040 发文字号:旗政办发〔2023〕38号
发文机构:科右前旗 信息分类:4555694
概述:  现将《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成文日期:2023-04-29 有效性:1

关于印发《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科右前旗 发布日期:2023-04-29 17:32:0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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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9日

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林草资源管护,强化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督管理,保护林地和草原,促进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保护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生态恢复与产业发展并举,经营方式转变与增收相结合,逐步实现由传统牧业向现代牧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历史性转变,促进草地资源持续利用,推进全旗畜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促进禁牧区、草畜平衡区划定和休牧期确定更为合理,适宜载畜量核定更为科学,草原生态监测评估水平显著提高,草原生态保护效果与补助奖励资金挂钩更加紧密,草原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牧民保护草原意识进一步提高,草原畜牧业经营水平明显提高,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进一步巩固,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质量明显改善,草原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恢复。

  三、区域划分和载畜量标准

  (一)区域划分

  全旗划定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两大区域,草畜平衡区实行季节性休牧,禁牧区实行全年禁牧。禁牧区包括科尔沁镇、巴日嘎斯台乡、俄体镇、居力很镇、额尔格图镇、察尔森镇、归流河镇、大石寨镇、德伯斯镇、索伦镇、阿力得尔苏木及阿力得尔牧场、公主陵牧场、索伦牧场、跃进马场、呼和马场等11个乡镇、5国营农牧场。草畜平衡区包括,乌兰毛都苏木、桃合木苏木、满族屯满族乡、绿水种畜繁育中心等3个苏木乡和1个中心。

  (二)载畜量标准

  载畜量标准为每9亩天然草原饲养1个羊单位食草牲畜,每1.5亩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或饲料地)饲养1个羊单位食草牲畜。其中,1匹马折算6个羊单位、1头牛折算5个羊单位、1峰骆驼折算8个羊单位,1头驴(骡)折算3个羊单位。当年幼畜及绵羊山羊幼畜以0.6个同类成年牲畜,马、牛、驴、骡、骆驼幼畜以0.3个同类成年牲畜折算。

  四、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管理

  (一)草畜平衡区实行草畜平衡制度和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区以草定畜,核定适应载畜量。未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在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超过、10%以上的,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相关罚则处罚,可以扣发当年草畜平衡奖励资金。草畜平衡区严格实行休牧制度,每年4月21日至6月5日为休牧期,休牧天数46天,休牧期间严禁放牧,违者进行依法查处。

  (二)禁牧区实行禁牧制度。禁牧范围为天然林地、人工林地、天然草原、人工草原、生态项目区和耕地。禁牧期内严禁放牧利用,严格限制打草。在禁牧区违规放牧两次以上的,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相关罚则处罚,可扣发当年禁牧补贴资金。

  (三)依法管理草原流转。规范旗、苏木乡镇,中心和嘎查村三级流转程序,加强草原流转行为监管,流转草原要严格执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申请备案。不得擅自将草原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以转让、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不得买卖草原承包经营权,违反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的,依法查处。

  四)规范打草利用行为。全面规范天然草原打草利用行为,于8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打草,500亩以上的打草场实行轮刈制度,500亩以下的打草场实行间作制度。每打草300米要保留20米以上的草场植被作为草籽带,留茬高度不得低于6厘米。植被盖度在40%以下、草群平均高度在15厘米以下、干草产量在30公斤/亩以下的草场禁止打草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旗禁牧工作的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成立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林草局,负责全旗禁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推进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管理政策落实。

  (二)压实工作职责。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草原使用权单位是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草畜平衡工作和禁牧休牧工作,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旗纪委监委、旗公安局、旗检察院、旗法院、旗司法局、旗自然资源和林草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林场积极配合旗林草局形成联合专班,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发生违规放牧现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为全旗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建立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草原专职管护员队伍建设,整合配备林草管护员,落实“定格、定员、定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管护网络,借助自治区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将草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内管理,进一步实现数字化管理、网格化落责、法制化规范。

  加强执法监督。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对羊存栏量大、不具备养殖条件,且不执行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制度的农牧户进行政策引导,限期整改;对屡禁不止的偷牧、乱牧、超载过牧户进行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禁止;对草原工程区域、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草原等封禁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管护,全面封禁,坚决杜绝违法放牧破坏草原植被的行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理违法行为。

  (五)广泛宣传教育。各苏木乡镇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标语、传单、微信等媒介,广泛开展禁牧休牧宣传活动,认真宣传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农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全社会关心草原、爱护草原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草原的浓厚氛围。

  
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
领导小组

  

    王立东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王  猛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  员:刘恒年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丁祥彬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玉文    旗财政局局长

        郝晓峰    旗自然资源和林草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国林    居力很镇党委书记

  杨金平    科尔沁镇镇长

  尹东方    巴日嘎斯台乡乡长

  李相亮    俄体镇镇长

  李红艳    额尔格图镇镇长

  刘静波    察尔森镇镇长

  高宏策    归流河镇镇长

  郝轩楠    大石寨镇镇长

  周志浩    德伯斯镇镇长

  张宇航    索伦镇镇长

  柳百刚    阿力得尔苏木苏木达

  阿力德日图    乌兰毛都苏木苏木达

  李英奎    桃合木苏木苏木达

  吴长海    满族屯满族乡乡长

  苏日嘎拉图    绿水种畜繁育中心主任

图片解读:《科右前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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