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旗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3-01 12:06 浏览次数: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旗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拟订全旗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旗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旗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规划。落实全旗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旗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以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牵头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旗(回旗)工作政策。拟订全旗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机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旗表彰奖励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全旗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旗委、旗政府名义开展的旗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全旗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贯彻落实农牧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农牧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旗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旗农牧和科技局有关职责的分工。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制定上,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旗农牧和科技局制定。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上,继续使用现有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由旗农牧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管理维护;继续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联合印制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旗政务服务局商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议、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督查检查、政务公开和规章制度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控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负责重要执法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会议组织、科技管理、队伍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应急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研究、相关重大课题和重大问题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局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政策法规咨询。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二)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负责拟订全旗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跨旗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旗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措施,拟订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和就业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规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制度。拟定和指导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指导落实失业保险待遇项目。负责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及标准的复核工作。

  (三)人力资源开发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人才开发规划,拟订和落实各类人才的引进、评价、激励的政策。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拟定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

  (四)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建设。

  (五)养老保险股。负责拟定和指导落实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制定全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全旗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旗直企业职工退休及因病提前退休待遇。监督指导全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实施。

  负责拟定和指导落实全旗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制定全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工伤保险股。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完善工伤预防、康复、认定和鉴定政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组织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组织非因工负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七)财务股。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账务管理制度。负责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拟定专项拨款分配计划。负责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八)审计监督股。负责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和移交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九)工资福利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旗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编制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执行落实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旗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旗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旗委、旗政府名义开展的旗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和落实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聘用合同鉴证、人员调配、年度考核、科级干部聘任等人事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自治区驻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拟订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职称改革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研究生、博士生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与监察股。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标准和特殊工时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及政策。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执行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支付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政策执行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查处督办有关重大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旗劳动监察队伍建设。

  (十三)信访与调解仲裁办公室。负责接待、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事件,定期汇总通报。检查指导全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旗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管理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政府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82-8399219

    负责人:佟占军

    三、所属单位

   (一)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并落实全就业政策、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承担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作。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指导全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开发和落实公益性岗位。发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

    2、承担全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业务指导工作。参与拟订并落实科右前旗农牧业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发展规划。承担科右前旗对外劳务输出和劳务合作联络工作。

    3、承担科右前旗青年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计划实施工作,指导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

    4、参与拟订并落实科右前旗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5、落实城乡劳动者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制订实施科右前旗城乡劳动者创业工作计划。指导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落实。积极培树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开展业务。承担编制全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建立全旗失业预警监测制度。

    7、承担就业有关数据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制定就业信息网络发展计划。指导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

    8、完成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社保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82-8398569

    负责人:黄刚

   (二)科尔沁右翼前旗干部人事档案中心职责

    1、科尔沁右翼前旗干部人事档案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

    4、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积极为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5、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

    6、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7、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8、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9、完成科尔沁右翼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人社局118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82-8399184

    负责人:刘学

   (三)科尔沁右翼前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职责

    1、经办全旗参保单位登记、申报及缴费人员缴费基数核定;

    2、负责实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并与税务部门配合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3、负责建立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4、负责全旗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并协调代发机构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5、负责全旗失业人员、下岗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及自由职业者参保续保工作;

    6、负责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接收、整理、归纳、保管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7、完成科尔沁右翼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社保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82-8399595

    负责人:王晓峰

   科尔沁右翼前旗劳动人事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按照国家、自治区、盟本级制定的职业技能规划、政策、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2、组织协调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

    3、组织实施初级工的资格审查、培训、鉴定、考务、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及数据存档上报工作;

    4、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接待、案件受理审查及登记工作,负责协助仲裁办调查核实有关证据,负责法律文书报批、制作、送达,以及内部综合协调、财务、文书档案整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服务工作;

    5、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等相关工作;

    7、负责项目生服务相关工作;

    8、负责旗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前旗政府东府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82-8399123

    负责人:李文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地址:内蒙古科右前旗党政大楼252室 联系电话:0482-8399165

政府网站标识码1522210017 蒙ICP备2021004128号-1 蒙公网安备152221020000001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82-8399165 举报邮箱kyqq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