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规划】科右前旗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实施意见(2022年—2025年)

来源:科右前旗 作者:旗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16: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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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有关工作要求部署和盟委、行署印发《兴安盟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办发〔202143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速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乡村建设行动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农牧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展示农村牧区农牧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牧区生态宜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苏木乡镇不同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科学确定目标任务,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做到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时效、求好不求快,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三是坚持农牧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坚决做到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保障农牧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农牧民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牧民积极投身乡村建设行动。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合理编制乡村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把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规划相衔接,有序推进,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可持续发展。

  五是坚持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集中、后分散,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美化亮化,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重复建设。鼓励推行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燃气多网融合、统筹推进。

  六是坚持建管并重。坚持建管用并重,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护运营制度,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到十四五期末,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环境明显优化,农村牧区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条件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提升,农村牧区文化日益繁盛,农牧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乡风文明明显提升、农牧民收入明显提高。从2022年开始,争取每年打造9个盟级乡村建设重点嘎查村,并在全旗范围内选树打造20个旗级乡村建设优秀嘎查村。同时,鼓励各苏木乡镇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典型引路、示范先行,在符合条件的嘎查村,集中力量打造乡村建设示范嘎查村,择优打造一批庭院布局美、庭院环境美、庭院经济美、文明家风美美丽庭院户,推动乡村建设从一处美迈向一线美一片美,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化。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科学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旗级层面,由自然资源局牵头,20223月底前全面完成旗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分类和布局,为嘎查村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奠定扎实基础。嘎查村层面,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务求规划管用、能用、好用,2022年底前做到有条件、有需求的嘎查村尽快实现应编尽编。村庄规划编制应结合旗级和苏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村庄建设管控要求,据此进行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确保乡村建设有规可依。规划编制要坚持近期目标和中远期规划相结合,规划期限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远景目标2050年。鼓励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形式,各规划内容都要列出项目清单,以便指导规划实施。注重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编制过程,规划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60%以上村民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公告。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农牧科技局、住建局、文旅体局、水利局

  (二)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必须入院,有条件的农牧户要做到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到2025年,全旗卫生户厕覆盖率力争提升10个百分点。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在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原则的基础上,重点推行节水型、少水型水冲式厕所建设,并积极推广科尔沁镇平安村成功经验,在有条件的嘎查村,将卫生厕所改造与给排水一体化建设,对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嘎查村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牧民群众改厕积极性和卫生厕所使用率,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纳入验收指标。牵头单位:旗农牧科技牵头,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健委、发改委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牧区污水治理。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建制镇和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坚持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对靠近城镇的嘎查村,生活污水应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密集的嘎查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坚持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推行管道排水,集中到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离城镇较远且分散居住地区,采用分散处理方式,确保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得到有效治理。到十四五期末,全旗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30%以上,嘎查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达到25%以上,确保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有效管控,无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将河(湖)长制体系向嘎查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牵头单位:旗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农科局

  三是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生活生产垃圾治理水平。加强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建设,逐步增加密闭垃圾转运设施配置,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推动嘎查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就近堆肥处理、煤渣灰土碎砖旧瓦及惰性垃圾掩埋或村内铺路填坑、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嘎查村达60%以上。生产垃圾处理方面,重点推广无害化综合利用模式,以苏木乡镇或中心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将剩余废弃秸秆与牲畜粪便同步进行无害化处理,转化为有机农家肥,还田利用或者进行市场销售,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增加经济效益,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和牲畜粪便处理问题。积极落实盟级农药废弃品回收处理政策,制定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减少农药瓶罐和其他废弃物造成的污染。牵头单位:旗住建局、农牧科技局,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四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积极落实一年四次集中清、建立机制常年清、门前四包主动清、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三清一改要求,推动嘎查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抓好一年四次集中清,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春季重点是清垃圾和问题户厕排查,夏季重点是抓庭院环境建设和庭院经济发展,秋季重点是清垃圾、清粪污,冬季重点是清道路、清积雪;形成机制常年清,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壮大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健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等制度,推动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有管护制度、有管护队伍、有设施设备、有经费保障、有奖惩措施五有标准;引导门前四包主动清,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通过在全旗每个苏木乡镇(中心)各建设一个积分银行示范嘎查村,以积分评优奖励管理机制,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积分奖励办法,规范奖励标准,完善村规民约,激励村民持续落实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按照包卫生清洁、包绿化管护、包门前秩序、包设施完好四包要求,组织动员农牧民自觉做好门前和庭院卫生清洁,共同改善人居环境;四是改变影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坚持把环境整治与革除陋习、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为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旗农牧科技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卫健委、发改委、乡村振兴局

  五是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监测户、脱贫户。健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标准和规范等制度,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牧区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牧户付费制度,逐步形成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牧民适当付费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引进社会资本进入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吸引企业落户运行,在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到2025年,基本实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牵头单位:旗农牧科技局、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

  (三)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优先安排较大人口规模(20人以上)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到2025年,全旗建设通村(屯)硬化路、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村内主干道200公里以上;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4%以上。改善农村供水条件,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城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深入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农网改造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牧区电网工程,大力推进机井通电工程,尽早完成规划任务;促进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直接利用和生物天然气等多种形式的农林生物质综合利用。推进燃气下乡入户工程,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进与供排水等一体化推进。积极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技术转化,充分利用农林剩余物和禽畜粪便,生产生物质天然气,提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加强农村物流网点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农资服务社、信息服务平台、快递物流网点对行政村的全覆盖。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做好乡村旅游景区(点)道路建设;合理规划设计旅游线路,实现点线面的有机统一,结合实施村村通和网络化延伸工程加强景区周边道路建设;加强旅游公共服务点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旅游驿站、城乡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乡村旅游自驾车营地等旅游公共服务点建设。大力推进电网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乡村能力支撑平台、乡村产业数字化、乡村治理数字化、乡村民生数字化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大力推进偏远地区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建设,将数字技术渗透到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个环节,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助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旗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旗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文旅体局、农牧科技局、商务局、供销社、物流园区、供电公司

  (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不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园),确保农村孩子就近入学()。不断完善村级文化体育基础设施,丰富相关功能,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改造提升原有幸福院(敬老院)、盘活闲置农宅、单村新建或联村并建养老设施等方式,提供互助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到2025年底,被评定为盟级示范的嘎查村全部建成具备办公议事、活动组织、教育宣传、文体娱乐、金融服务等功能的村级综合服务场所,能够提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牵头单位:旗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卫健委、文旅体局、妇联、民政局

  (五)加强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全力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构建党建引领乡村基层治理的新格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家风建设,引领构建和睦家庭关系、和谐邻里关系。不断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实现议事协商规范,村务公开透明,村内风正气顺,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开展各类模范典型评选活动,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积极挖掘本地农耕文化、民风民俗、典故古迹等,着力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和特色文化资源。到“十四五”期末,被评定为盟级示范的嘎查村全部建成乡风文明示范村,其他嘎查村中,获得旗级以上乡风文明类荣誉称号的嘎查村占比不低于50%。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责任单位:团旗委、妇联、乡村振兴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根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实好旗、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苏木乡镇要切实做好乡村建设计划制定,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旗直行业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建设行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自治区级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奖补被评定为盟级示范的嘎查村。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依法合规使用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建设项目,并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重点用于村民住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乡村旅游发展。各苏木乡镇要储备好十四五时期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形成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库。利用好万企兴万村结对帮扶活动,通过村企结对、部门联村等形式,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日常督导调度,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观摩制度,年底对各苏木乡镇年初报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将旗直部门推动乡村建设行动的成效,列入旗委考核旗直部门的重要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支持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公益行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全旗上下关心支持乡村建设的合力。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报道乡村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弘扬榜样精神,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旗乡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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